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经 济 查看内容

何干强:《振兴公有制经济之路》——(连载十七)

2014-8-21 00:04|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60| 评论: 0|原作者: 何干强|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目前,新自由主义在思想理论领域正在受到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坚决批判。然而,批判新自由主义这场意识形态领域反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阶级斗争是否取得胜利,最终要看在经济领域是否扭转了私有化趋势,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是否真正得到恢复和振兴。

何干强:《振兴公有制经济之路》——(连载十七)

作者:何干强 发布时间:2014-08-16 来源:乌有之乡 

  何干强:《振兴公有制经济之路》——(连载十七)

  (续:第五章 振兴国有企业 )

  

  作者导读:

  目前,新自由主义在思想理论领域正在受到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坚决批判。然而,批判新自由主义这场意识形态领域反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阶级斗争是否取得胜利,最终要看在经济领域是否扭转了私有化趋势,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是否真正得到恢复和振兴。

  城市集体经济是新自由主义危害的重灾区,值得人们高度关注。恢复和振兴城市集体经济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的科学社会主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第六章将分析城市集体经济的萎缩及其原因,对如何振兴城市集体经济提出对策建议。

  

  第六章 积极发展城市集体经济

  

  以上两章我们从整体和企业层面探讨了如何振兴国有经济。以下将探讨如何振兴集体经济。

  新中国的集体经济分城市集体经济和农村集体经济两个发展特点不同的“板块”。本章拟探讨如何振兴城市集体经济。首先在弄清新中国城市集体经济科学含义的前提下,简要回顾城市集体经济的发展历程;接着分析目前城市集体经济严重萎缩的原因,阐述振兴城市经济对于发展国民经济中的重大战略意义,强调重新振兴城市集体经济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然后论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健全城市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并对各级政府如何采取措施振兴城市集体经济提出对策建议。

  一、城市集体经济发展历程的回顾

  (一)城市集体经济的含义

  在探讨如何振兴城市集体经济之前,有必要弄清新中国城市集体经济的科学含义。

  城市集体经济具有集体经济的一般规定性。集体经济是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简称。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集体经济是与全民所有制经济(国有经济)并列的基本经济形式之一。新中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①]从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全称看,集体经济的含义包括三个基本要点:一是它属于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范畴,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在劳动成果分配上,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三是集体经济中的集体指的是“劳动群众”集体,这意味着集体经济是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为主要标志的

  通常所说的集体经济,或者实行完全的劳动联合,也就是企业资本不再划出劳动者的个人股份,而完全归劳动者自然人构成的集体所有,这个集体中的劳动者完全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实行一部分劳动联合,也就是劳动者之间自愿实行劳动联合和私人资本联合相结合,但是以劳动联合为主,这也就是合作经济。把合作经济归属到集体经济,这是因为劳动联合为主。《宪法》“第一章总纲”第八条第二款对城镇合作经济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做出了明确规定:“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②]应当说,新中国《宪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城镇集体经济在内涵、地位、构成和表现形式上,已做出明确的权威性规定。

  需要强调的是,合作经济与私人合伙制在经济性质上有根本区别,后者是少数人以私人资本的联合形成企业资本,进行雇工剥削经营的私有制形式;两者不能混同。

  城市集体经济是城镇集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把城市集体经济与乡镇非农集体经济分开论述,主要是因为城市集体经济与乡镇非农集体经济有不同的发展历程;同时,在城市和农村仍然存在管辖区别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的乡镇非农集体经济一般属于农村地区。

  《宪法》“第一章总纲”第八条还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③],这表达了新中国作为工人阶级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对发展城乡集体经济的根本态度。因此,全国人民尤其是各级中共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都应当认真贯彻《宪法》精神,高度重视城乡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巩固和发展城乡集体经济对于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扩大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自觉地为振兴城乡集体经济做出应有的努力。

  (二)新中国城市集体经济的发展历程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或解放区,就产生过集体经济(包括互助组和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它们是新中国集体经济的前身;对它们的引导、支持和管理实践,为新中国发展城乡集体经济积累了重要经验。

  新中国建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对新中国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性作过精辟的论述,他指出:“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和中央、省、市、县、区的合作社的领导机关。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也就要犯绝大的错误。”[④]应当说,新中国城乡集体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是中国共产党自觉推进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化的产物

  新中国的城市集体经济,是经过开始于1953年,到1956年基本完成的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发展起来的。据资料,1957年全国有手工业合作社10.64万个,491.9万人;组织起来的手工业合作社社员劳动生产率比个体手工业户高85%,显示了“组织起来”的协作劳动能更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优越性。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国集体工业经济(主要是城市集体经济)产值年均增长率达到13.76%,到1957年集体工业总产值137.6亿元,占全国工业的19.55%。在上世纪60年代和“文革”期间,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集体工业发展比较缓慢,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一直在10%左右徘徊。1977年以后,随着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工作中来,随着大批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返回城市提出就业的需要,城市集体工业绝对量有了显著的发展。到1998年,集体工业总产值达到13179.7亿元,占全国工业总量的19.41%。[⑤]

  城市集体经济在1978年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这一段时间,发展是比较快的。以上海市为例,1982年底,该市形成六类不同发展起源的城市集体经济,第一类是区、县、局的“老集体”企业,“经营方式主要为统负盈亏、工资福利参照国营企业、管理办法近乎全民所有制企业”;第二类是市区街道集体企事业,“经营方式主要为独立核算、盈亏调剂、固定工资、个人医疗、退休制度”;第三类是郊县镇办企业,“经营方式雷同于街道集体企业”;第四类是1979年后各局兴办的集体企事业,经营方式参照街道集体企业;第五类是1979年后区、县、局兴办的“新集体”企业,“经营方式主要为自负盈亏、多劳多得”;第六类是劳动服务公司、家庭手工业、临时性劳动等。除了这些上海市自理的集体经济以外,还有隶属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全国工业合作联社的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和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以及上海市城镇工业联社和上海市专业合作联社四种集体经济组织,它们起到了上海集体经济“集团军”的作用。1990年上海市集体经济在全市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曾达到24..2%。[⑥] 在这段时期,全国其他城市的集体经济与上海相似。当时,在改革开放的气氛下,不少城市政府管理部门领导集体经济实行“优化劳动组合”、“除本分成制”[⑦]等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城市集体经济曾出现蓬勃发展的局面。

  可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城市集体经济的发展开始下滑。提出要振兴城市集体经济,就是根据它从那时起直到目前的不良发展态势提出来的

  二、城市集体经济的萎缩及其原因

  (一)城市集体经济的萎缩值得关注

  如果说近些年来整个公有制经济出现严重削弱的态势,那么城市集体经济就削弱得更加严重。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城市集体经济持续下降的不良态势,这可以从第二、第三产业的集体经济发展变化的有关数据来了解,因为这两大产业中城市经济占主要。只要重温第三章引用的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数据,就可以看出,全国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企业实收资本,从2001年到2004年,集体企业所占比重从11.3%下降到7.9%;到2008年末,又下降到占3.0%。

  与私营经济的急剧发展相比,城市集体经济的发展状况就显得更不景气。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数据显示,2004末年到2008年末这5年间,全国第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的集体企业实收资本1.0万亿元,与2004年末持平,即增长为0;而个人资本7.8万亿元,增加4.5万亿元,增长138.4%;港澳台资本2.1万亿元,增加1.0万亿元,增长87.9%;外商资本3.1万亿元,增加1.7万亿元,增长125.6%。从全国第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的企业资产看,2008年末与2004年末相比,集体企业资产总额4.4万亿元,减少0.8万亿元,下降15.1%;股份合作企业资产总额4.5万亿元,增加2.6万亿元,增长141.1%;我们把集体企业和股份合作企业相加,资产总额8.9万亿元,共增1.8万亿元,共增长25.3%。[⑧]而私营企业资产总额25.7万亿元,增加17.0万亿元,增长194.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8.0万亿元,增加3.8万亿元,增长89.8%;外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13.5万亿元,增加7.3万亿元,增长118.0%。这就表明,在这5年,全国第二、第三产业中集体企业实收资本、资产的发展,与私有制经济相比,处于相对的严重削弱状态。国内大陆私营企业资产总额增加到25.7万亿元,资产增长194.9%;而集体企业资产总额才4.4万亿元,集体企业资产反而下降15.1%;集体企业加上股份合作企业资产的总额才增长25.3%,达到8.9万亿元,只是大陆私营企业资产总额的34.6%(8.9万亿元/25.7万亿元)。

  令人忧虑的是,2008年末到2011年末,第二、第三产业的城市集体经济的发展状况仍然没有明显好转。由于国家统计局没有公布多种所有制经济在这段时间的企业实收资本、企业资产和就业人员方面的统计数据,我们只能从已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的增加值相对量来分析。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9年到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的中国大陆私营企业每年比上年增长为18.7%、20.0%、19.5%,集体企业增加值每年比上年增长为10.2%、9.4%、9.3%。[⑨] 前者每年平均增长速度是后者的2倍多;而在2008年末,从法人单位企业实收资本、企业资产的绝对数据看,前者是后者的2.9倍(25.7万亿元/8.9万亿元),由于企业实收资本或资产的数额与企业产值是呈正相关的,不言而喻,2011年末,集体企业与大陆私营企业在实力上的差距就更大了。

  全国第二、第三产业的集体企业的状况大体表现出各地区城市集体企业的发展状况。近年来,已经较难了解到政府部门公布的城市集体经济的明确统计数据。上海市政协网公布的一份调研资料显示,从1990年到2004年的近15年间,该市集体经济在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已从占24.2%下降到10.6%,年均递减1%。[⑩]其他城市的状况是与此类似的。

  城市集体经济出现的这种不良发展态势,已经明显背离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关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规定。按照这个规定,如果所有制结构相对稳定,那么国内各种经济成分的增长速度应当是比较平衡的,而从公有制为主体的规定和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看,包括城市集体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发展速度应当相对地更快一些,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然而实际情况却与此相反,这怎能不令关心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人们高度关注!

  为什么城市集体经济的发展会出现这种状态?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城市集体经济究竟还要不要大力发展?这是必须回答的问题。

  (二)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危害是城市集体经济削弱的主要原因

  在计划产品经济体制时期,城市集体经济管理体制上确实存在过“政企不分”的“第二国营”的弊病。这固然与“越大越公越好”的“左”的指导思想有关联,同时,也是与新中国城市集体企业资本形成的复杂状况相联系的。

  城市集体企业的资本,既有劳动者自然人在初创的合作社时期私人投入的股本转化形成的,也有后来集体企业劳动者集体创造的积累基金转化而成的,还有地方政府为支持城市集体经济用国家的财政支出转化而成的。在计划产品经济体制时期,一方面,城市集体企业资本的这些不同的来源在所有权关系方面,并没有清晰的划分,这导致集体企业的劳动者不能自觉的把自身的经济利益与集体资本的保值增值紧密的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当时城市集体经济一般都向“国营”看齐,由市政府、区政府直接管理,后来建立小型集体企业也由街道办事处实施行政性管理,这就使集体企业劳动者形成依赖地方行政管理的观念,集体企业不能形成自主经营管理的机制,因而集体经济的性质受到很大的扭曲。显然,这种管理体制上的弊病对于充分调动集体劳动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是不利的。正因为如此,一旦国民经济管理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化,集体企业出现不能适应的情况是很自然的。

  但是,集体经济的这种体制弊病一旦弄清楚了,要纠正是完全可能的。问题的关键是,应当把集体经济被扭曲的集体所有制性质重新恢复过来。城市集体经济以企业为单位,不像国有经济那样有国家整体和企业两个层面。从原则上说,只要通过清产核资,确定一个企业的现有集体资本,把集体资本交给由劳动者自然人构成的集体来管理,原则上也就能纠正这种体制弊病。固然,在适应市场经济的体制改革具体细节上会存在许多困难,例如,由于时过境迁,集体资本的原始投入不容易理清,因而确定现有集体企业中的资本所有权归属会有困难;由于某些企业长期经营不善,已经负债累累,要维持集体经营确有困难,等等。但是,从总体上说,集体经济既然是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形式,大部分集体企业一旦恢复集体所有制性质的本来面目,就能够焕发出适应市场经济的活力。一些具体细节上的问题,总可以随着实践的深入逐步设法解决。然而,在实践中,由于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许多地方却开始风行城市集体企业私有化。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私有化思潮推动下,一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利,完全无视前一段时间改革特别是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已经取得的良好效果,借口改革不到位,集体企业产权仍不清晰,开始自上而下地大力推行私有化“改制”。曾几何时,几乎各地都一风吹似地推行股份合作制转向私人合伙制,进而完全让主要经营者购买企业,一下子就把集体资本低价卖给私人了。[11] 这就等于要从根本上消灭集体所有制。在不少地方,根本不认真进行集体资产的审计、评估,等于拱手把集体的公有资本白送给了私人。从那时起,中国城市的政府部门对城市集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显著相抵,甚至普遍取消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把集体企业转归轻工业联合会这种中介组织管理,以往支持城市集体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终止实行,政府部门不再把500万以下的集体小企业列入统计范围。政府转而支持私营、外资经济发展,城市集体经济就这样被“边缘化”了!

  实事求是地说,全国城市集体经济的比重严重下降,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新自由主义影响下,一些掌握了改革领导权的人,由于动摇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信念,盲目地相信新自由主义的“私有制优越论”,打着“改革”旗号推行私有化的结果。这其实完全是违反新中国宪法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是无法推卸的。这种错误如不加改正,将必然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待续:第六章三、城市集体经济的重要战略地位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4年特刊,3月15日,第81页。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4年特刊,3月15日,第81页。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4年特刊,3月15日,第81页。

  [④] 毛泽东选集(第4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432-1433.

  [⑤] 参见陈士能.推进集体经济改革创新 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在2005中国集体经济高层论坛上的发言[OL] .http://info.jj.hc360.com/2005/09/28093315426.shtml

  [⑥] 参见《上海集体资产深化改革的思路与对策研究》(本专题课题组2005.12.27),上海政协网(http://shszx.eastday.com/node2/node1721/node2215/node2298/node2302/u1a11284.html).

  [⑦] 集体经济“除本分成制”曾在四川重庆、江苏南京等大城市中推行。理论依据是,集体企业的劳动者是自主联合劳动者,其劳动力不是商品,因而生产成本与资本主义企业生产成本有根本区别。后者成本是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c+v);劳动者工资(v)由市场决定,包括在企业成本中,资本家占有全部剩余价值(m)。而前者的成本不包括可变资本,只是不变资本(c),企业根据按劳分配原则(扣除税收、集体基金)把集体创造并在市场上实现的新价值(v+m)分配给劳动者个人,即劳动者可以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江苏省委党校李炳炎教授对此有系统论证,可见其近著.利益分享经济学[M] .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9 .

  [⑧] 这里,集体企业和股份合作企业共增25%,是根据现有数据计算出来的:(2.6-0.8)÷[(4.4+0.8)+(4.5-2.6)]=25.3%。

  [⑨] 数据引自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2010、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分别见:http://www.stats.gov.cn/tjgb/ndtjgb/qgndtjgb/t20100225_402622945.htm;http://www.stats.gov.cn/tjgb/ndtjgb/qgndtjgb/t20110228_402705692.htm;http://www.stats.gov.cn/tjgb/ndtjgb/qgndtjgb/t20120222_402786440.htm。

  [⑩] 参见《上海集体资产深化改革的思路与对策研究》(本专题课题组2005.12.27),上海政协网(http://shszx.eastday.com/node2/node1721/node2215/node2298/node2302/u1a11284.html).

  [11] 现在看来,已经十分清楚:在被新自由主义俘虏的心目中,只要生产资料所有权还没有集中到私人手中,就是所谓“产权不清晰”。在这种观念下的“产权清晰”、“改革攻关”、“所有制是改革绕不开的问题”等,都是“私有化”的同义语。

(责任编辑:柳实)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4-26 05:09 , Processed in 0.036538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