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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自由贸易区问题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3-8-28 01:21|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155| 评论: 3|原作者: 十五位社会知名人士|来自: 红歌会网

摘要: 由于国务院所提议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涉及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鉴于这些问题的重要性、迫切性和复杂性,我们提请诸位委员在审议中关注“国务院是否存在‘先斩后奏’的违宪越权行为”等问题。

李成瑞巩献田等就上海自贸区问题上书全国人大



8月22日,商务部通报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 外高桥 ( 行情 股吧 买卖点 ) 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 综合 ( 行情 专区 ) 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

 

     7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8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试验区内暂停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据8月22日商务部通报,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据媒体早前报道,曾有金融监管部门反对上海建立自由贸易区计划,但李克强力排众议,终令计划获批,此事说明新领导层决心推动拖延已久的经济改革。由此表明了国务院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决心。 

  但与此同时,民间对于国务院设立“上海自贸区”的改革试验存有不同的声音,其中就有不少担忧和疑问。 

  昨日,李成瑞( 国家统计局原局长)王子恺(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原副校长)、张勤德(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综合局局长)巩献田(北京大学法学教授)等十余位退休老干部、学者、作家、工人递交《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问题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信》,上书全国人大和张德江委员长。信中称,由于国务院所提议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其业已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行为,都涉及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鉴于这些问题的重要性、迫切性和复杂性,我们提请诸位委员在审议中关注“国务院是否存在‘先斩后奏’的违宪越权行为”等问题。

  以下是信的全文:

 

  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问题

  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暨张德江委员长:

  今年7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8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试验区内暂停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据8月22日商务部通报,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由于国务院所提议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其业已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行为,都涉及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鉴于这些问题的重要性、迫切性和复杂性,我们提请诸位委员在审议中关注以下问题。

  一、国务院是否存在“先斩后奏”的违宪越权行为?

  建立自由贸易区是关系国家全局和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重大决策,理应由党中央经过充分酝酿,发动全国人民讨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党中央最高决策机构提出决策性意见,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出决定,然后交由国务院贯彻实施。据悉,关于建立上海自由贸易区一事,有的领导人早有动议,只是由于反对意见甚多,上届中央政府也不便贸然行事,所以一直未曾公开提出议案。然而本届政府领导上任之后,就亲临上海,指示上海市政府提出“申报”,在既不请示党中央,更不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情况下,召开国务院常委会批准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只是因涉及在拟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内须停止实施全国人大制订的关于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等有关法律规定之事宜,才代为起草授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停止执行现有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这种做法无视宪法对国务院权限的规定,擅自匆忙决策,至今未能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公开解释基于“负面清单管理”的上海自由贸易区,将给我国宏观经济调控带来怎样的风险,中央政府如何对其可能的重大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这说明,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议案的出台,既是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也是缺乏充分准备和科学论证的,实为极其草率的政府行政行为,不是稳中求进、深思熟虑地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产物。

  二、自由贸易区试验的目的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吗?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世界最具代表性的自由贸易区之一,免税、自由贸易、自由投资、自由汇兑、私有化、缺少宏观经济的政府调控等市场经济完全自由化,是其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它是在邓小平“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中国的基本国策中,由宪法确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整个国家结构内保留资本主义制度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但据新华网报道,有主政者宣扬,“自由贸易试验区不是特区也不是新区,它的意义不在于争取若干优惠政策,而旨在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的、新的制度体系,实现对投资、贸易等的高效管理。”“它凸显改革新动向”,是要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打下基础。有学者认为,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成为我国参加美国控制下《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的起点和跳板。李克强总理在今年3月关于自贸区的上海座谈会提出:“我们要用开放扩大内需,用开放形成倒逼机制,用开放促进新一轮改革。”这就是说,全国人大制订的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关于设立及变更审批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实施,乃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实现范围,将随着试验区经验的推广而不断缩小。世界银行的佐利克们曾“帮助”中国制定了一个6000天实现私有化的路线图(《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近日世行又为新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实施,提出了中国银行业私有化、土地私有化的建议。对新自由主义理念、政策的迷信和盲从,有意识或潜意识地将其视为“普世价值”,这不正是某些党的高级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丧失“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集中表现吗?这还是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吗?

  三、自由贸易区是应对国内外极其复杂经济环境的良策吗?

  在经历了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双重打击后,世界经济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经济复苏至今步履维艰。中国经济也迈入了一个增长速度结构性下降的新时期。面对新的历史条件和考验,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全党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将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缩小收入差距、扩大内需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对世界经济萧条的核心和战略基点。而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做法及思路却是重新启动20年前我国申请“入世”时采用的“用开放形成倒逼机制,用开放促进新一轮改革”的旧战略,它不但没有实事求是地与时俱进,反而是与十八大精神背道而驰的,是完全无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的。金融自由化这样的开放不可能“扩大内需”,反而是引发和加重产能过剩经济危机的导火线,必然加剧社会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由于上述全球双重危机的洗礼,这些理念已经成为经济学的一般常识。

  人们更不应该忘记,1997年东南亚经济与金融危机曾使偌大的老牌自由贸易区香港几乎毁于一旦,并重击广东省,在我国对外经济开放系统防火墙——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的条件下,全靠中央政府不惜代价地力挽狂澜,才保持了香港社会经济的稳定。以金融自由化为主旨的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严重削弱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的不稳定不仅将冲击“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还会直接波及珠三角地区的实体经济。以金融自由化为主旨的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尤其在美国放弃宽松的量化货币政策的背景下,必将架起内地资本外逃和国际“热钱”大规模转移的桥梁,加速实体经济的虚拟化及其自我服务,加大中央政府治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的阻力,进而加剧产能过剩。一旦上海自贸区脆弱的金融体制为国际资本所俘获,成为金融冒险家大规模套利套汇的乐园,将直接冲击长三角地区实体经济的安全。可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获利者是流动性极强的国际资本,所谓“自由”在当今世界仍旧是资本的自由,其最终受害者必将是以劳动为唯一谋生手段的广大中国人民群众。怎样认识和防范如此诸种重大隐患和风险,是需要组织整个国民经济系统所有部门的领导者、各类专家、学者利用综合集成的现代科学方法来进行充分科学论证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统筹兼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背离了根本原则和根本方法的任何重大议案,一旦草率行事并合法地被付诸实施,不仅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进军必将遭受严重挫折,而且面对社会经济困境和随之而来的整个社会动荡的局面,任何一个强力政府都将无能为力。

  四、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力批准设置自由贸易区,并暂停实施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吗?

  众所周知,设立自由贸易区关涉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建构,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改革开放初期,经济特区的设置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制定都是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这些法律都属于“基本法律”。既然如此,人们不禁要问:设立自由贸易区这样关系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重大事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力批准吗?与此相关联的重大立法问题还有:对于全国人大既已颁布的法律即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力批准停止实施吗?

  我们认为,以上担忧和疑问在没有得到合法和满意的解疑之前,国务院的这个议案是绝对不应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

 

  上书人:

  王子恺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原副校长

  李成瑞  国家统计局原局长

  恽仁祥  国防科工委离休干部、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刘日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计划委员会副总经济师、研究员

  项镜泉  财政部财政研究所研究员、中国老教授协会社会科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张勤德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综合局局长

  李树泉  北京教育学院原处长

  孙学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巩献田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中国老教授协会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刘 军  北京市退休干部

  景埃埃  高级工程师

  赵剑斌  作 家

  罗志学  广东珠海市医师

  刘金华  四川工人

  奚兆永   南京大学教授(新增)

  2013年8月26日

 

  附录:

  附件一:国务院的这个议案不应得到全国人大批准

  附件二: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问题的几点意见

  附件三:自由贸易政策(free trade policy)

 

  附件一:国务院的这个议案不应得到全国人大批准

  ——关于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的问题

  关于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这是关系中国向何处去的大事。必须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反映我们的意见。特别在以下三个问题上:

  一、这是国务院“先斩后奏”的擅权

  建立自由贸易区是关系国家全局的大决策,理应由党中央经过充分酝酿,发动全国人民讨论,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由党中央最高决策机构提出决策性意见,提请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做出决定,然后交由国务院贯彻实施。据悉,建立上海自贸区,有人早有动议,由于反对的意见甚多,上届中央政府也不敢贸然行事。然而李克强总理今年3月一上任,就迫不及待,亲临上海,指示上海市政府提出“申报”。在既不请示党中央,更不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情况下,就召开国务院常委会批准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只是由于涉及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不能执行现有法律条文,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才“代全国人大起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停止执行现有法律规定的决定》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李克强总理这种擅自越权和匆忙决策,说明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是缺乏充分准备、极其草率的政府行政行为,全国人大不应批准这种违法的、不成熟的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议案。

  二、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没有充分必要的理由

  虽然由于国务院的秘密操作,没有公布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必要性阐述,但从媒体的解读中只看到对资本谋利(特别是外国资本)的方便和作用。看不到对我国实体经济有何实质性促进作用?对我国国力增长有何促进作用?

  如果说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可以吸收更多的外资到中国投资,那么人们在问:我国已经是世界外汇储备最的国家,并且有能力大量购买了美国国债,还要那么多外国人到中国来投资干什么?联系到近20多年来,外资控告了我国大部分产业,掠夺和耗尽了我国宝贵资源,虽然留给了我们可以撑面子的GDP,而应该交纳的税收被减免和偷漏随丰厚实惠的利润一起拿走了。因此,除了少数富豪和官员以外,广大工农群众是不满意这种主要有利于外国资本的所谓扩大开放的。

  三、人们担心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后中国的未来

  从李克强总理今年3月出差上海、江苏时关于扩大开放的讲话报道和媒体对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宣传,人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只是一个起点,而后是要把上海这种“一市两制”的摸式扩大到其他保税区的城市、各个特区、沿海开放城市、长三角地区以及其他内陆城市,也就是全国各地将逐步网络成有利于外国投资者通行无阻的“天堂”。这是一个什么结果呢?这就是中国经济将成为一个由跨国资本控制的殖民地经济。

  当然,这只是人们的担忧。但这种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国务院决定建立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没有这种设防。因此国务院的这个议案是不应得到全国人大批准的。

  马卫东 8月24日

 

  附件二: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问题的几点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决定,现在全党正在分期分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名老党员,就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问题,有权提出意见,供决策者参考。事关“苏东剧变、中国渐变(现在已经到了质变的关节点)世界资本主义制度危机”世界向何处去的大方向问题!希望同志们关注。

  一.上届政府请世界银行佐利克帮助中国制定了一个6000天私有化路线图——《2030年的中国》;近日世行又建议中国银行私有化、土地私有化。本届政府继续推行“政左经右”的路线,“以危机倒逼改革、以开放促改革”;“宁要改革的微辞,不要不改革的危机”。明明知道世界经济危机还没有过去,我们却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由,全面融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照此办理,世界经济危机“第三幕”的主角,恐怕非中国莫属了吧!?所以,我们认为,人大常委会审查国务院提请:“为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创新对外开放模式,会议讨论通过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域内暂停实施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决不能只盖橡皮图章,批准“国务院起草的决定草案”而已,应该以宪法为准则,首先是把关定向,“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而不是改变社会主义制度。

  “顶层设计”改革方案,离不开正确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改革开放是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开始的,那么37年来实践的结果是什么?基本的事实是:改革已经产生严重两极分化,工人阶级蜕变为雇佣劳动者弱势群体、开放掉进美国的白条美元陷阱,“美国最大的金融创新是免费收购中国”(黄树东)。邓小平的十个“如果”成谶。

  如果贸然批准“国务院起草的决议草案”,等于“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等有关法律规定,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域内暂停实施”——作废了。除了上海浦东外,浙江舟山、广州南沙等国家级新区也提出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想。上海自贸区获批之后,天津自贸区方案日前也上报国务院。另据悉,重庆、舟山、广州、厦门等地都在争夺设立自贸区的机会。照此办理,中国必将全国都变成“自由贸易区”。正如《美元刀》作者吴学云先生预料,在美元刀下,中国演变成为“半资本半殖民地”社会。后果是十分严重的。请决策者三思。

  二.试验区核心制度“创新”是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说白了是允许美国拿美元自由在“试验区”兑换,美国可没有什么“试验区”。在国际金融垄断资本主义即帝国主义最后阶段,以1971.8.15尼克松宣布黄金与美元脱钩为标志,无锚货币美元蜕变成美元刀,变成了搜刮世界人民的工具。美国玩的就是双赤字、绕世界借钱消费,玩得太大了,最后玩不转了,2008.9.15雷曼兄弟破产为标志,爆发了金融危机,引发了世界经济危机。中国“救美国就是就中国”“同舟共济、互利共赢”,“四万亿”刺激经济变成了十万亿,留后患至今,地方债务、房地产泡沫、金融“钱荒”只是危机预演;更严重的是汇率改革,人民币升值预期综合征两次犯了同一个错误,招引巨量“热钱”潜入我国,积累3.5万亿美元外汇储备,大约70%购买美国债券,单独购买美国国债一项,就层突破1.3万亿美元,折合13亿中国人民,不分男女老幼,平均每个人购买美国国债1000美元。美国压人民币升值,2005.7.21以来,累计升值35%,造成浮亏7.7万亿人民币。近几个月美联储炒作退出QE,“热钱”回流美国,发展中根据股市爆跌。其实美联储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即QE,本质上就是利用无锚货币搜刮世界的金融手段,例如:美国第二论QE6000美元,当期中国外汇储备净增长5500亿美元。我们判断,一旦美联储退出QE且升息超过人民币基准利率的时候,资本逐利的本性,指挥“热钱”回流美国,必然对我国金融市场造成剧大冲击。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我国岿然不动,并且能支持香港抵抗金融大鳄索罗斯的攻击,使其杀羽而归,是因为我们有稳固的金融挡火墙——货币不能自由兑换。今年我们幻想人民币国际化,已经把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列入今年国家重点工作,预计2015年完成,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就是突破口,届时美联储已然退出QE且升息,两项一碰头,那么金融洗劫就是大概率的事件。所以我们建议:即使试验,可否推迟两年,躲过美联储退出QE且升息的风口浪尖!否则,后果难料。

  三.我们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寄与厚望: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的执政党,我们信仰马克思主义,那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即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是不能违背的。改革开放所以犯右的错误,就是违背了马克思的基本原理。习近平同志1.5中央党校讲话,强调前后两个三十年不能互相否定。我们认为应该辩证统一于科学社会主义即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当务之急是倡导班柯代替美元,终结美元霸权,逃出白条美元陷阱,通过法律程序,开征35%的托宾税,把热钱困住,关门打狗。修改银行法,夺回货币发行权,用主权财富基金,发展经济,保证供给。深化国企改革,从雇佣劳动桎梏下解放工人阶级,重建自主联合基本经济制度,给下岗工人平反,给农民工落实政策,同工同酬同待遇,重新组织阶级队伍,打造与生产资料公有制生死与共的阶级。

  四.此次国务院在尚未有人大授权的情况下,率先批准试验区总体方案,是越权违法行为。代人大草拟“决议草案”也是错误的。企图倒逼人大授权而逃避法律责任,享受“如今年6月中旬,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明确对改革创新未达预期目标者,不作负面评价,并依法免除相关责任。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这一决定,无疑将从“顶层”再次强化对改革的法制保障。”不应该准许。

  李树泉 2013.8.24

  附件三:自由贸易政策(free trade policy)

  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自由贸易政策对扫除封建主义的阻碍,促进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进步作用。但是,其实质完全是为了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服务的。自由贸易归根结底就是资本的自由,就是通过自由贸易排除一切仍然阻碍资本前进的民族障碍。

  到20世纪初,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自由贸易政策终于为帝国主义的“超保护政策”所取代,1929年——193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时期,英国也终于结束了长达一个世纪之久的自由贸易政策。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凭借自己经济优势力量适应对外扩张的要求,在实行贸易保护政策的同时,成为贸易自由化的积极推行者。1941年8月与英国在《大西洋宪章》中提出了贸易自由化的主张,即一切国家有权在平等的基础上进入世界市场和原料产地。通过马歇尔计划等的对外援助,迫使西欧等受援国家取消对美国商品的进口限制,降低关税水平。在1958年欧洲共同市场成立后,美国仍以贸易自由化为理由来反对欧洲共同市场。随着西欧和日本经济力量的恢复和增强,在国际贸易中出现了错综复杂的矛盾。

  战后的贸易自由化反映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垄断组织即跨国公司,它打着经济全球化的旗号,以全球为活动舞台,进行自我扩张。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是资本主义制度下两种既互相对立又密切联系的对外政策,两者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交替使用,是“内外有别”的。

  笔者认为,贸易自由政策,正如美国政治学家汉斯·摩根斯所说的是“新帝国主义”实行“经济帝国主义”经济扩张和侵略政策的一种工具。当着资本主义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时期,自由贸易政策往往会在资本主义世界占支配地位,而经济上占优势的国家往往是自由贸易的主要代表;反之,当着世界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的年代,保护贸易政策的盛行则是不可避免的。上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和“滞涨”时期的到来,保护主义又重新抬头,但是,资本主义国家对内实施超保护主义政策,而却要求其他国家实施自由贸易政策,尤其在搞垮社会主义经济方面,它所操纵的世贸组织和世界银行在玩弄贸易政策的伎俩方面可谓用心良苦。

  ——本文主要参考了魏嵩寿所撰写的词条“自由贸易政策’,见《世界经济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6月第一版,第898——899页

 

  巩献田 8月25日

 

 (责任编辑:新愚公;远航一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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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signal 2013-8-28 08:59
国务院就是个卖国院;下属的各个所/中心,就是馊主意批发所/中心。30而立炮轰国务院之观点我倒是赞同。
引用 远航一号 2013-8-28 03:31
不是很可能。习的武汉讲话很清楚,下决心投降。
引用 龙翔五洲 2013-8-28 02:00
支持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问题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信,希望红中网组稿呼吁停止国务院这一违宪的上海自贸区建设,追究国务院滥权的责任。
刚公布的消息,三中全会上将讨论贯彻经改措施——上海自贸区实施的问题。看来这不单是立刻抢的个人行为,很可能还得到习近平中央的支持。应该在实施前发出我们的声音,终止这一资改措施。就算这不是习的意见,我们的反对会视作对他的支持。这是一场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的严肃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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