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馏水同志的《如果感情破裂,就要“为爱冲锋”吗?》一文在红色中国网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在这场争论中,蒸馏水同志指出:“可以想见,不管在资本主义情况下,还是在社会主义情况下,都一定会存在感情破裂的问题。爱过,然后不爱了,怎么合情合理结束一段感情关系?难道要鼓励人们用冲动、偏激,甚至带刀的方式去处理吗?难道非要伴随着另一方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如果是这样,又如何保证个人选择对象的权利和自由?···靠自虐与一厢情愿,靠剥夺一方选择爱情的权利,靠威胁一方的生命安全,既不能挽救感情破裂的局面,也不能得到美好的爱情。无论是为了追求爱情,还是解放,都要从尊重其他劳动者最基本的权利和尊严开始。”这段评论深刻地阐述了阶级社会中爱情、性、婚姻的深度捆绑。同时指出了劳动人民在阶级社会的压迫下过分严肃地将上述三者视为不可分割且不容改变的统一整体是对其他劳动人民的伤害。
另一方面,搬砖小能手网友则指出了这些压迫性关系的现实性,因此不可能通过某些个体单方面“脱离”实现解放:“阶级社会下的婚姻,无论对男对女,都是道德和法律的捆绑。无论你承认与否,这是客观存在的对夫妻双方的特殊占有。”
西红柿收割机网友则指出了当今中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性市场开放的方式攫取/骗取男性劳动人民再生产劳动的肮脏现实:“在半外围资本主义的残酷剥削下,底层劳动者的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摧残,在工作时要被PUA,要被老板当牛马一样非人的对待,剥削、竞争、压迫,一切可以获得资本主义社会下的基本的尊严的机会都消失了,残酷的社会让底层人民只剩下家庭这么最后一个温暖的地方供他们安放自己不堪重负的身心,找到真爱的人,呵护自己真爱的人,为自己的家人去努力工作,为家中调皮捣蛋的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就成为了现实中唯一一个可以获得尊严,获得认同的机会,资本主义是如此的残酷,以至于情感成为唯一的避难所。”
这些讨论是真诚的,高质量的,对我们正确认识性关系,资本主义对男女劳动人民的性压迫,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未来无阶级社会中性关系的问题提供了宝贵的启发。不过,在进一步的讨论中。我们需要区别对待“现实社会中的性关系”、“理想社会中的性关系”、“历史上存在的性关系”、“革命民主政权应当如何处理性关系”、以及“在个民主政权建立以前的中国革命运动要如何处理性关系”这些不同的内容。
在以狩猎采集为基本生产方式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是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专偶制”家庭的。《礼记》中讲大同社会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这指的是每个社会成员都要平等地以集体的形式参加社会再生产,不存在把再生产劳动全部集中在自己(尚不存在)的小家庭中。而与这种生产/再生产关系互为条件,但是却广遭“文明史观”避讳的,则是“不独夫其夫,不独妻其妻”的性关系。越来越多的人类学证据表明,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不仅不存在单一的“性忠诚”,甚至不存在表达性占有关系的词汇。当然,这种多伴侣关系并非现代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约炮文化”或者“开放婚姻”,它只存在于人数较少的狩猎采集团体中。性关系虽然并不“专一”,但是却通常发生在彼此较为熟悉的团体内,与共同劳动相适应。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不生产剩余产品,劳动时间短,人类拥有大量的闲暇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集体的、不以繁殖为目的的性生活本身就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相互交往的通常方式,甚至是化解(非阶级)矛盾的手段。
这种集体性关系从智人产生到现在的200万年间,存在于绝大多数人类历史,直到定居农业和畜牧业出现(约在1万年前)才发生改变。如此长时间的适应,足以在生物学意义上对人的行为进化产生影响。至今仍然保留部分原始生活的原住民部落,其性行为上就没有“文明社会”的排他性。当然在资本主义时代这就成了某种性旅游项目,比如摩梭人或者花腰傣地区的“文化旅游”。同时,今天以消费主义(性开放)的形式扭曲地体现出来的某些“见不得人”的性癖好,如通奸(占有他人配偶)、绿帽癖(邀请他人占有自己配偶)、换妻/夫、乃至一般意义上的“出轨”等,有可能也是原始共产主义集体性生活的在人类进化中的烙印。同时,非繁殖性的集体性行为也可能发生在同性之间。简单的说,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性(肉体行为)、爱(社会生活)、生产和再生产是统一的,而且是统一在集体的性、集体的爱、集体的生产和再生产之中的。
这种统一在阶级社会中就基本不复存在了。在有了剩余产品,固化了脑体分工,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私有制才逐渐产生。私有制即是对物的占有也是对人的占有。对人的占有则直接表现为对其性的占有(守贞)、对其社会生活的占有(忠诚)、和其生产和再生产劳动的占有。在这一点上,我同意蒸馏水的观点,所谓性与爱成为私有财产的状况,实际上是私有制的结果。当然,这种占有关系在统治阶级中要比被在统治阶级中更加严格。西方核心国家直到十九世纪末,中国直到二十世纪中期以后才实质上建立了形式上的专偶制婚姻制度。在理想情况下,专偶制婚姻的性、爱、生产也应该是统一的,只不过这种统一建立在了原子家庭的物质基础上。在今天中国的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和再生产对于劳动人民来讲都是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高强度劳动。中国是一个廉价劳动力支撑的、以出口加工制造业为基础的半外围资本主义国家,资本积累的主要基础就是超长时间超高强度的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对于广大劳动人民而言,是绝无可能在生产和再生产劳动中获得任何意义上的全面发展或自我实现的。很自然的,性与爱作为仿佛还没有被资本积累侵占(当然早已被侵占)的“圣洁”领域,就成为了劳动男女对反抗异化劳动的最后阵地。对于那些在最需要性生活,但却随时可能被性市场剥夺性生活的普通劳动男性来说,他们中的多数恐怕已经放弃了占有多个伴侣的任何想法,只盼着用自己超长时间的劳动来攒够“媳妇本”,用忠贞来唤醒良知,用未来先衰的“油腻”身躯来守护理想中最后的尊严。这就是广大男性网友面对“为爱冲锋”事件时同情这位丈夫的原因。当献出了自己的劳动,消磨了自己的健康,放弃了其他可能的性伴侣,反复劝说自己为了想象中的“美好”而接受一切,结果却发现一无所有时,就会在绝境中迸发出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勇气。夺妻之恨,尽管时阶级社会的时代悲剧,但它确确实实是悲剧,是不可能在反复的欺骗之后,用一句“不爱了”就能抹平的。
蒸馏水讲:“如果没有双方自由的意志来达成契约,那么达成的所谓契约也是不成立的”。事实上“自由意志”仅仅是契约的形式,利益交换才是契约的实质。而利益交换的绝大多数“条款”是不包含在任何法律契约文件中的。按照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说法,婚姻“契约”本质上是“不完全契约”,其缺失的条款尽管没有什么法律意义,甚至可能也没有特别的道德意义,但它们是确确实实涉及到有生产和再生产劳动构成的利益输送的。我们都知道女性再生产劳动中的“情感劳动”部分虽然不出现在任何婚姻“契约”上,但是我们都应该尊重。同样,中国男性劳动人民往往更加含蓄和深沉的情感劳动同样也不能被随时修改的“自由意志”一笔勾销。
如果说人类的性与爱和生产/再生产一样,本质上都是社会行为的话,那么就算专偶制婚姻制度本身稳定,它也不可能成为性、爱、社会生产的统一点。专偶制家庭也必定会在阶级社会本身解体时随之解体,这当然是理想情况。但是作为中国革命的积极分子,我们面对的现实却不允许我们在阶级社会性市场还广泛存在的情况下全盘否定专偶制家庭背景下的“公序良俗”。因为这些“公序良俗”,尽管具有压迫性,毕竟是劳动人民在特定阶级斗争环境下追求稳定性生活的利益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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