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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谷张案是一个非法庭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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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5 12:15: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谷案之十 合肥谷张案是一个非法庭审

安玛 2012/8/14

合肥中级法院自8月9日开庭审理谷开来张晓军涉嫌谋杀案以来,相关的质疑评论铺天盖地,其中不少的网友直指在合肥中院开庭的谷张案是一个非法庭审,安玛认为这些观点有理有据一针见血,现整理归纳如下。

一个法院开庭的庭审是否属于非法,就要看该法院有没有依法开庭,具体到眼前热议的谷开来张晓军涉嫌谋杀一案,从已知的公开信息看来,合肥法庭起码有两处是违反了现行法律的。

第一个违法之处,就是无理剥夺了被告谷张两人依法自聘律师的权利,由法院强行指派律师,结果谷母自聘的两名律师到了合肥后却被法院拒绝,这是一种违法现行法律的行为。新华社的报道坚持说,谷张两人是“自行选择律师”,这是一种奸诈的诡辩,事实是法院交给被告一张律师名单,要求被告必须从中选择,这和法律规定的被告自聘律师完全是两码事,新华社使用玩弄文字游戏的手法,践踏中国法律愚弄公众误导舆论破坏法制影响甚坏。

第二个违法之处,在于合肥法庭采取两面三刀的阴险做法,开庭前媒体高分贝宣扬每位被告拥有两名家属旁听资格,可是开庭的当天却故意不安排家属进入法庭,结果四名家属全部失去旁听资格。

法庭程序规定,除非发生了特殊的意外,否则法庭在正式开庭前必须点名确认被告家属到庭旁听后才能开庭。然而,在合肥谷张案的庭审中,为何出现了被告家属无法进入庭内旁听,却还能正常地开庭审理这种罕见的“法庭事故”?质问合肥法庭,你们为何会藐视正常的法庭程序,在被告亲属无法进入法庭的情况下公然违法开庭?

基于以上两点,合肥中院审理谷张案的法庭在8月9日没有依法开庭,因此当天对谷张案的庭审完全是一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非法庭审。

至于合肥法庭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两次公然违法的目的,有网民分析说原因有二:一是由于出庭的被告使用了替身,而法律规定被聘律师有权会见被告本人,一旦允许自聘律师替身就会露馅败露;二是若让亲属进入法庭聆听被告陈词,能区别真人和替身之间不同的嗓音,替身同样露馅真容,因此法庭采取了这两项的公然违法手段,目的都是为了掩护替身蒙混过关以假乱真。安玛认为,网民这些分析有道理也符合逻辑,不是吗?

然而,无论网友关于替身就是法庭两次公然违法开庭的真实目的推断是否准确,都无法改变合肥审理谷张案本身就是一个非法庭审的事实,合肥的法院不认同?请你们亲自给公众作出合情合理的解答。
【多维新闻】本文网址:http://blog.dwnews.com/post-228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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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8-15 16:04:52 |只看该作者
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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