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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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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左派微薄大将宋阳标被刑事拘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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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8-6 07:38:53 |只看该作者
纽约居士 说: 勇士也是人,只是多了点勇气,而就这么点多出的勇气便可改变一切。你看那访民被几个警察欺凌的镜头,围观的人那么多,其实心里都有一杆秤,如果大家一齐动手,收缴警察手中的电棍和手枪没有任何问题。可是怎么会这么多人眼睁睁看着恶警在眼皮底下作恶呢?就缺一个有点勇气的挺身而出,招呼一下,你抱腿,我抱腰,就能制服恶警。整个局面就会彻底翻盘。所以,有人说了,围观的人再多,五位数,也就5个0:00000,而那点多出来的勇气才是“1”,能把五位数变成100000!你就是那1!当局为什么要抓宋阳标?就是想打出头鸟,把13个亿全部变成0!绝不能让当局的阴谋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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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8-6 10:35:49 |只看该作者
@陆弃
阳标昨晚7点已被通州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家属在移送阳标到看守所的过程中见了一面,阳标只说一句“微博上的事”就被带走了。目前应呼吁有关方面公开、透明的处理此事,及时给群众一个答复。同时,我们的同志也会在一切合法的前提下为阳标的事情进行合法维权,希望能够尽快听到阳标本人的说法。
(19)| 转发(708) | 评论(247) 今天 08:47来自新浪微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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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8-6 11:16:29 |只看该作者
那批捕就是时间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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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8-6 11:17:02 |只看该作者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人认为:“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肆意挑衅,起哄捣乱,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这一概念将寻衅滋事罪局限在公共场所是不正确的。新刑法典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这个罪名我以前没听说过,是从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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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8-6 11:18:23 |只看该作者
立案标准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宋阳标显然不适用一、二、三,难道当局要指控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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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8-6 11:47:51 |只看该作者
个人简介
宋阳标,1999年大学毕业后,先去了江苏省水利厅下的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总公司,在公司办公室做秘书,第一个月工资发了500,幸亏单位提供食宿。在1999年11月,进入扬州晚报,做了4年自己不喜欢做的体育新闻编辑,编完4年体育新闻仍不知道什么是越位、什么是24秒、3分这些体育术语。
2000年前后,参与了第一波网络反日运动,在当时四大论坛之一的西祠胡同*我看日本版做版主,此版仍在,当时是国内民族主义情绪表达比较集中的一个留言板。在2000年,起草了一份谴责小泉纯一郎的抗议书,经过多人修改,最后发表在南京晨报,致使南京晨报在凌晨四点被查封印刷厂,但是报纸已经流出。此期间与一些媒体人参与了西祠胡同*记者的家版的管理工作,结识了全国大批媒体同仁,在南都事件时立刻发文声援程益中等人。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2003年春节后离开扬州晚报,去了南京晨报当了3个月的编辑,然后去了东方早报,在非典期间参与了东方早报的创刊工作。在此期间结识一批优秀的南方报系新闻同仁,增长了很多见识。在东方早报做了半年多的要闻部编辑后,被派往南京驻站。 …华岳论坛 – “http://hua-yue.net
在2004年,有一次在南京晨报落脚,直到9月赵世龙在武汉创办新周报,参与了新周报的创刊工作,并担任编辑。在新周报出到第7期后,因种种原因,被停刊。然而,短短的7期报纸,新周报赢得了巨大的声誉,全国各地索要报纸的电话每天响个不停,网上要报纸的也多不胜数,每周都要替报社寄掉一麻袋报纸。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在2005年3月15日,新周报正式宣布解散后,回到南京,先后在江苏法制报和新华社江苏分社、香港文汇报江苏办事处短暂工作一段时间,同时创办了权益网(后关掉)。
  2007年期间因意图报道淮安河济公司诈骗案被江苏省驱逐出境,流落北京。
2007-2008年跟随一资深摄像师学习拍摄纪录片。2009年,加入赵世龙任副总编辑的时代周报,在时代周报工作至今。
在时代周报工作期间,作品《一个县委书记的权力边界》一文获得广泛影响。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因追问农业部“孙政才与孟山都的秘密协议”以及提问民政部部长“浙江死猪江葬是否因为死者家属付不起火葬费”而给大众留下深刻印象。 …华岳论坛 – “http://hua-yue.net
【多维新闻】本文网址:http://blog.dwnews.com/post-349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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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8-6 22:12:18 |只看该作者
贪官地主集团日子不久了,审判的绞索将套上他们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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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8-7 00:21:31 |只看该作者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13-8-6 11:17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 ...

对,就是流氓罪取消后又设立的一个罪名,性质和流氓罪差不多,都是很宽泛、方便整人的一个筐。但怎么说它也要有具体的行为才能使用这个罪名。宋阳标也就是微博上言辞过激一些,怎能以此定罪。看微博上的说法,似乎有意见冲突者故意构陷的可能,但主要还是当局要限制他。原因就是挺薄,完全属于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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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3-8-7 00:24:45 |只看该作者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13-8-6 11:18
立案标准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不会是“四”,他就是想做还毕竟没做出来,有可能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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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3-8-7 21:06:19 |只看该作者
山雨欲来风满楼. 他们以为捉人就可以压制民意,就可以压垮人们的政治诉求. 他们还以为中国现在还是在三皇五帝的时代. 老国民党杀了多少的爱国青年, 结果又如何. 现在最重要的是人民, 不管左,中,右,都起来支持宪法民主, 中国才有救. 要救中国,必须全部推翻再建设,千万不要被那些封建王侯以什么"国家安定"迷惑. 中国左派过去就是因为被"国家安定"束缚,而一直在右派玩弄之下,节节败退.
"国家安定"?, 国家富有了, 是谁富有了? 在一个黑白不分的国都, 是谁富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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