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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傑瑞米柯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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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人口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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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4 23:43:39 |只看该作者
(五)人與自然界

  資本主義生產過程實質上同時就是積累過程。我們已經指出,在資本主義生產的發展中,那個必須單純再生產即保存的價值量,甚至在所使用的勞動力不變的情況下,也會隨著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而增加。但是,隨著勞動的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所生產的使用價值——生產資料是其中的壹個部分——的量,還會增加得更多。而追加勞動——通過對它的占有,這種追加財富能夠再轉化為資本——並不是取決於這種生產資料(包括生活資料)的價值,而是取決於它的量,因為工人在勞動過程中不是同生產資料的價值發生關系,而是同生產資料的使用價值發生關系。然而,資本的積累本身以及隨之而來的資本積累,本身就是提高生產力的壹個物質手段。但是,生產資料的這種增加已經意味著工人人口的增加,意味著創造出同剩余資本相適應的工人人口,甚至大體上總是超過這個資本的需要的工人人口,即過剩工人人口。剩余資本暫時超過它所支配的工人人口,這會發生雙重的作用。壹方面,這會提高工資,從而緩和那些使工人後代減少和絕滅的影響,使結婚變得容易,由此使工人人口逐漸增加。另壹方面,這會使創造相對剩余價值的方法(機器的采用和改良)得到采用,由此更迅速得多地創造出人為的相對過剩人口;而這種相對過剩人口又成為使人口實際上迅速增加的溫室,因為在資本主義生產中,貧困會產生人口。因此,從資本積累過程——它只是資本主義生產過程的壹個要素——的性質來看,自然會得出如下的結論:預定要轉化為資本的已經增加了的生產資料的量,總會隨時找到相應地增加了的、甚至過剩的可供剝削的工人人口。所以,在生產過程和積累過程的發展中,可以被占有和已經被占有的剩余勞動的量,從而社會資本所占有的利潤的絕對量,都必然會增加。

  但是,同壹些生產規律和積累規律,會隨著不變資本的量增加,使不變資本的價值同轉化為活勞動的可變資本部分的價值相比,越來越快地增加。因此,同壹些規律,使社會資本的絕對利潤量日益增加,使它的利潤率日益下降。

  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1894年11月),摘《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242—244頁。

  但是生產力越發展,它就越和消費關系的狹隘基礎發生沖突。在這個充滿矛盾的基礎上,資本過剩和日益增加的人口過剩結合在壹起是完全不矛盾的;因為在二者相結合的情況下,所生產的剩余價值的量雖然會增加,但是生產剩余價值的條件和實現這個剩余價值的條件之間的矛盾,恰好也會隨之而增大。

  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1894年11月),摘《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273頁。

  生活資料和現有的人口相比不是生產得太多了。正好相反。要使大量人口能夠體面地、像人壹樣地生活,生活資料還是生產得太少了。

  對於人口中有勞動能力的那部分人的就業來說,生產資料生產得不是太多了。正好相反。首先是在人口中生產出了壹個過大的部分,他們實際上不會勞動,他們由於自己的條件可以靠剝削別人的勞動來生活,或者靠這樣壹種勞動來生活,這種勞動只有在可鄙的生產方式下才能稱為勞動。其次,要使全部有勞動能力的人口在生產效率最大的情況下勞動,就是說,要使他們的絕對勞動時間能夠由於勞動時間內所使用的不變資本的數量和效率而得到縮短,已經生產出來的生產資料還很不夠。

  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1894年11月),摘《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287頁。

  “在其他壹切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壹個國家從它的利潤中進行積蓄的能力,隨著利潤率的變化而變化,這種能力在利潤率高時就大,在利潤率低時就小;但是在利潤率下降時,其他壹切條件就不會保持不變…… 在利潤率低時,積累的速度通常會比人口增加的速度快,例如在英國……

  在利潤高時,積累的速度通常會比人口增加的速度慢。”例如:波蘭、俄國、印度等等。(理查·瓊斯《政治經濟學緒論》1833年倫敦版第50—頁)

  瓊斯正確地指出:盡管利潤率下降,積累的欲望和能力仍然會增加。第壹,由於相對過剩人口增加。第二,由於隨著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同壹個交換價值所代表的使用價值量,即資本的物質要素的量會增加。第三,由於生產部門會多樣化。第四,由於信用制度、股份公司等等的發展以及由此引起的結果,即自己不成為產業資本家,也很容易把貨幣轉化為資本。第五,由於需要和致富欲望的增長。第六,由於固定資本的大量投資不斷增長,如此等等。

  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1894年11月),摘《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295頁。

  剩余價值和剩余勞動的同壹,為資本的積累設置了壹個質的界限:總工作日、生產力和人口(可以同時剝削的工作日數目由人口限定)在各個時期的發展。相反地,如果剩余價值在利息這個沒有概念的形式上來理解,那麼,界限就只是量的界限,並且會超出任何想象。

  但是,在生息資本的形式上,資本拜物教的觀念完成了。按照這個觀念,積累的勞動產品,而且是作為貨幣固定下來的勞動產品,由於它天生的秘密性質,作為純粹的自動體,具有按幾何級數生產剩余價值的能力,以致像《經濟學家》所認為的那樣,這種積累的勞動產品,早已對自古以來世界所有的財富進行了貼現,依法據為己有。過去的勞動產品,過去的勞動,在這裏本身就孕育著現在的或未來的活的剩余勞動的壹部分。不過我們知道,過去勞動的產品的價值保存下來,也就是說再生產出來,這實際上只是它們同活勞動接觸的結果;其次,過去勞動的產品對於活的剩余勞動的支配權,恰好只是在存在著資本關系——壹定的社會關系,在這種社會關系中,過去勞動獨立地同活勞動相對立,並支配著活勞動——的時期內才存在。

  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1894年11月),摘《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449頁。

  這份統計資料清楚地表明,這位慈善家的地租的壹部分,不過是他的租地人替他從農業工人的工資中掠奪而來的。這個統計材料的公布之所以有意思,還因為其中包含的事實,可以毫不猶豫地和1814年、1815年調查委員會所揭露的最壞的事實相媲美。當情況迫使農業短工的工資暫時提高時,租地農場主就立即叫嚷說,要把工資提高到其他產業部門所通行的正常水平,而不同時降低地租,是不可能的,並且這必然會使他們破產。因此,這裏面包含著這樣的自供:租地農場主以地租的名義,克扣壹部分工資交給土地所有者。

  例如,1849—1859年,英格蘭農業工人的工資由於下面的壹系列有決定意義的情況而提高了:愛爾蘭的人口外流斷絕了從該地來的農業工人的供給;工廠工業異常大量地吸收農業人口;戰爭需要兵員;異常大量的人口移居澳洲和美國(加利福尼亞),以及其他壹些不必在這裏詳細論述的原因。同時,除了1854—1856年歉收時期以外,這個期間的谷物平均價格下降了16%以上。租地農場主叫嚷要求降低地租。在個別情況下,他們達到了目的。

  但是總的說來,他們的這個要求並沒有成功。他們只好求助於降低生產費用,如大量采用蒸汽發動機和新機器,這些機器,壹方面代替了馬,把馬從經營上排擠出去,另壹方面也把農業短工遊離出來,造成了壹個人為的過剩人口,並由此引起工資的再度下降。這10年來,盡管和總人口的增長相比,農業人口普遍地相對減少了,並且盡管某些純農業區的農業人口絕對減少了,但上述情況還是發生了。

  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1894年11月),摘《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708—709頁。

  確切地說,只是就真正的農業地租來說,地租以及土地價值會隨著土地產品市場的擴大,從而隨著非農業人口的增加,隨著他們對食物和原料的需要和需求的增加而增長。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由於它的本性,使農業人口同非農業人口比起來不斷減少,因為在工業(狹義的工業)中,不變資本比可變資本的相對增加,是同可變資本的絕對增加結合在壹起的,雖然可變資本相對減少了;而在農業中,經營壹定土地所需的可變資本則絕對減少,因此,只有在耕種新的土地時,可變資本才會增加,但這又以非農業人口的更大增加為前提。

  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1894年11月),摘《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718頁。

  第四,人口增長和資本增長所達到的每壹發展程度會給土地耕作的擴大帶來壹定的、即使是有彈性的限制;有些偶談狀況的作用會暫時影響市場價格,如連年的豐收和歉收就是這樣,——撇開這些情況不說,土地耕作面積的擴大總是取決於壹國資本市場和營業狀態的整個情況。在資本緊迫時期,即使未耕地能給租地農場主(不管他付不付地租)提供平均利潤,也不足以使追加資本投入農業。在資本過剩時期,即使市場價格不上漲,只要其他方面具備了正常的條件,資本就會湧到農業上來。那些比以往耕種的土地還要好的土地,事實上只是由於位置的原因,或者由於從前不能打破的那些使它被排除在外的限制,或者由於偶然的因素,而被排擠在競爭之外。因此,我們只好經營那些和最後耕種的土地質量相同的土地。但在新的土地和最後耕種的土地之間,始終存在著開墾費用上的差別,並且它們是否會被開墾,還要取決於市場價格和信用關系的狀況。只要這種土地以後實際進入競爭,在其他情況不變時,市場價格又會下降到它以前的水平,於是,新耕種的土地提供的地租就會和質量相當的舊土地提供的是壹樣的。

  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1894年11月),摘《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871頁。

  土地所有權的這個形式的前提是:正如在先前各種更古老的土地所有權形式下壹樣,和城市人口相比,農村人口在數量上占有巨大優勢,因此,盡管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通常已取得統治地位,但相對地說還不大發展,從而在其他生產部門內,資本的積聚也是在狹小界限內進行的,資本的分散仍占優勢。按照事物的本性,農產品的絕對部分,在這裏必然作為直接的生存資料,由它的生產者即農民本人消費,並且只有除此以外的余額,才作為商品進入同城市的貿易。在這裏,土地產品的平均市場價格不管是怎樣決定的,級差地租,即質量較好的土地或位置較好的土地所得到的商品價格的余額部分,在這裏顯然和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壹樣,必然是存在的。

  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1894年11月),摘《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909頁。

  小土地所有制的前提是:人口的最大多數生活在農村,占統治地位的,不是社會勞動,而是孤立勞動;在這種情況下,財富和再生產的發展,無論是再生產的物質條件還是精神條件的發展,都是不可能的,因而,也不可能具有合理耕作的條件。在另壹方面,大土地所有制使農業人口減少到壹個不斷下降的最低限量,而同他們相對立,又造成壹個不斷增長的擁擠在大城市中的工業人口。由此產生了各種條件,這些條件在社會的以及由生活的自然規律所決定的物質變換的聯系中造成壹個無法彌補的裂縫,於是就造成了地力的浪費,並且這種浪費通過商業而遠及國外(李比希)。

  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1894年11月),摘《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918—919頁。

  大家知道,在“鐵的工資規律”中,除了從歌德的“永恒的、鐵的、偉大的規律”中抄來的“鐵的”這個詞以外,沒有什麼東西是拉薩爾的。“鐵的”這個詞是正統的信徒們借以互相識別的壹個標記。但是,如果我接受帶有拉薩爾印記因而是拉薩爾所說的意義上的規律,我就不得不連同他的論據壹起接受下來。這個論據是什麼呢?正如朗格在拉薩爾死後不久所表明的,這就是(朗格自己宣揚的)馬爾薩斯的人口論。但是,如果這個理論是正確的,那麼,我即使把雇傭勞動廢除壹百次,也還廢除不了這個規律,因為在這種情況下,這個規律不僅支配著雇傭勞動制度,而且支配著壹切社會制度。經濟學家們50多年以來正是以此為根據證明,社會主義不能消除自然本身造成的貧困,而只能使它普遍化,使它同時分布在社會的整個表面上!

  馬克思:《哥達綱領批判》(1875年4月底—5月7日),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440—441頁。

  與此相反,在農業生產中,使用勞動量最多的產品的價格決定壹切同類產品的價格。

  首先,這裏不能像工業生產中那樣隨意增加效率相同的生產工具,即肥力相同的土地。其次,隨著人口的增加,人們就開始經營劣等地,或者在原有土地上進行新的投資,這新的投資的收益比原始投資的收益就相應地減少。在這兩種情況下都是用較多的勞動量獲得較少的產品。人口的需要必然造成這種勞動的增加,因此耕作費用較高的土地的產品就壹定和耕作費用較低的土地的產品同樣有銷路。但由於競爭使市場價格平均化,所以優等地的產品就要同劣等地的產品等價銷售。優等地的產品價格中超過生產費用的余額就構成租。

  假如人們可以隨時得到肥力相同的土地,假如人們能夠像在工業生產中壹樣也可以隨時使用費用較少而效率較高的機器,或者假如後來的投資和最初的投資具有相同的生產效率,那麼,農產品的價格就會像我們所見的工業產品價格壹樣,取決於最好的生產工具所生產的商品的成本價格。但是,從這時起租就會消失。

  馬克思:《哲學的貧困》(1847年上半年),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641頁。

  第三位獲獎者是大廠主格雷格先生,他的著作是為大租地農場主寫的,他不能滿足於重復類似的濫調,他的話是比較科學的。

  他承認谷物法之所以會引起地租的上漲,只是因為谷物法會引起谷物價格的上漲,而谷物法之所以會引起谷物價格的上漲,正是由於谷物法會迫使資本投於劣等地,這是很容易說明的。

  隨著人口的增長,由於外國谷物不能輸入,就不得不去開墾肥力較差的土地,耕種這種土地需要較大的耗費,因而它的產品也就較貴。

  馬克思:《關於自由貿易問題的演說》(1848年1月9日),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747頁。

  壹定量同時使用的工人,是工場手工業內部分工的物質前提,同樣,人口數量和人口密度是社會內部分工的物質前提,在這裏,人口密度代替了工人在同壹個工場內的密集。

  但是人口密度是壹種相對的東西。人口較少但交通工具發達的國家,比人口較多但交通工具不發達的國家有更加密集的人口;從這個意義上說,例如,美國北部各州的人口比印度的人口更加稠密。

  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1894年11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 ,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408—40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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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4 23:42:23 |只看该作者
死亡率之所以這樣高,主要是由於工人階級的幼兒的死亡數字很高。小孩的嬌嫩的身體最不能抵抗惡劣生活條件的不利影響。如果父母都工作,或者其中壹人死亡,孩子就常常沒有人照顧,這種情況很快就會造成惡果;因此,像曼徹斯特這個地方,根據我們在前面提到的那個報告,工人的孩子有57%以上不到五歲就死亡,而上等階級的孩子在五歲以前死亡的只有20%,農業區各階級所有的孩子在五歲以前死亡的平均也不到32%,這就沒有什麼可奇怪的了。在前面多次提到的《工匠》雜誌的那篇文章裏,我們得到了關於這方面的更詳細的材料。該文的作者把城市和農業區各種兒童疾病的死亡數字壹壹加以對比,證明曼徹斯特和利物浦的流行病所引起的死亡率,壹般說來比農業區高2倍;在城市患神經系統疾病的比農村多四倍,患胃病的比農村多壹倍多,同時,在城市因肺部疾病死的人數和農村比較是2.5:1。在城市,因天花、麻疹、百日咳和猩紅熱而死亡的幼兒比農村多三倍,因腦水腫而死亡的多兩倍,因痙攣而死亡的多九倍。為了再引證壹個權威的材料,我在這裏列出壹個表,這個表是威德博士在他的《中等階級和工人階級的歷史》(1835年倫敦第3版)中根據1832年議會工廠委員會的報告制成的。

  ……

  除了貧窮階級目前被忽視和被壓迫所必然引起的這壹切疾病,還有其他原因促使幼兒死亡率上升。有許多家庭,妻子和丈夫都外出工作,結果孩子就完全沒有人照顧,他們或者被鎖在家裏,或者交給別人照看。這樣,如果有成百的這種孩子死於各種各樣的不幸事件,也就沒有什麼奇怪的了。任何壹個地方也不像英國的大城市有這樣多的孩子被車壓死,被馬踩死,任何壹個地方也不像這些城市有這樣多的孩子摔死、淹死或燒死。孩子們因燒傷或被開水燙傷而致死的特別多。這種事情,在曼徹斯特的冬季數月裏幾乎每周都要發生壹次,在倫敦也同樣經常發生,只是報上很少刊登罷了;我手頭只有1844年12月15日《每周快訊》上的壹個統計材料。根據這個材料,從12月1日到7日這壹星期中就發生了六起這樣的事件。這些慘遭橫死的可憐的孩子們完全是我們的社會混亂以及熱衷於保持這種混亂狀況的有產階級的犧牲品。但是人們很難斷定,甚至這種可怕的痛苦的死亡是否對這些孩子來說也是壹件好事,因為這種死亡使他們擺脫了充滿艱辛和困苦的、憂愁多而歡樂少的漫長壹生。在英國事情已經發展到這種地步,資產階級天天在報紙上讀到這壹切,但他們對此卻無動於衷。如果我根據我所引用的那些肯定為他們所熟悉的官方或非官方的證據,直接控告他們犯了社會謀殺罪,他們也是無法申辯的。他們應該想辦法結束這種可怕的情況,否則就把管理公共利益的權力移交給工人階級。對後壹種辦法,他們沒有興趣;而前壹種,只要他們還是資產階級,還堅持資產階級偏見,他們就無力做到。雖然在現在,在數十萬犧牲者已經倒下去以後,他們終於對未來采取了壹些微小的預防性措施,公布了壹個至少對住宅雜亂無章地擠在壹起的情形多少有所限制的“首都建築法”,雖然他們誇耀他們這種不僅遠遠沒有觸動弊端的根源,而且連最普通的衛生警察的規定也算不上的措施,但是,他們還是不能以此來洗清他們的罪名。英國資產階級現在只能二者選壹,或者不顧這種落到他們身上的無可辯駁的謀殺罪名,繼續統治,或者為了工人階級的利益,自己引退。到目前為止,他們還是寧願選擇前者。

  恩格斯:《英國工人階級狀況》(1844年9月—1845年3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420—423頁。

  四 人口與生產

  (壹)人口是生產的基礎

  從壹開頭就可以看出,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的比例,對大資本家要比對小資本家有利得多。最大的銀行家需要的固定資本只比最小的銀行家略多壹點。二者的固定資本都只限於銀行辦公的費用。大土地占有者的生產工具決不會與他的土地面積成比例地增加。同樣,大資本家所享有的比小資本家高的信用,就是固定資本即壹筆必須經常準備著的貨幣的更大節約。最後,不言而喻,凡是工業勞動高度發展的地方,也就是幾乎所有手工勞動都變成工廠勞動的地方,小資本家僅僅為了擁有必要的固定資本,哪怕把他的全部資本都投入也不夠。大家知道,大規模耕作所用的勞動,通常只占用不多的勞動人手。

  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1844年4—8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137頁。

  誠然,在國民經濟學領域掀起了壹場爭論。壹方(羅德戴爾、馬爾薩斯等)推崇奢侈而咒罵節約;另壹方(薩伊、李嘉圖等)則推崇節約而咒罵奢侈。但是,壹方承認,它要求奢侈是為了生產出勞動即絕對的節約;而另壹個承認,它推崇節約是為了生產出財富即奢侈。前者沉湎於浪漫主義的臆想,認為不應僅僅由貪財欲決定富人的消費,並且當它把揮霍直接當做發財致富的手段時,它是跟它自己的規律相矛盾的。因此,後者極其嚴肅而詳盡地向前者證明,我通過揮霍只會減少而不會增加我的財產。後者裝腔作勢地不承認,正是突發的怪想和念頭決定生產;它忘記了“考究的需要”,它忘記了沒有消費就不會有生產;它忘記了,通過競爭,生產只會變得日益全面、日益奢侈;它忘記了,按照它的理論,使用決定物的價值,而時尚決定使用;它希望看到僅僅生產“有用的東西”,但它忘記了生產過多的有用的東西就會生產出過多的無用的人口。雙方都忘記了,揮霍和節約,奢侈和困苦,富有和貧窮是畫等號的。

  而且,如果妳願意節儉行事,並且不願意毀於幻想,那麼妳不僅應當在妳的直接感覺,如吃等等方面節約,而且也應當在普遍利益、同情、信任等等這壹切方面節約。

  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1844年4—8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227—228頁。

  

  (二)人口和分工

  社會內部的分工以及個人被相應地限制在特殊職業範圍內的現象,同工場手工業內部的分工壹樣,是從相反的兩個起點發展起來的。在家庭內部,隨後在氏族內部,由於性別和年齡的差別,也就是在純生理的基礎上產生了壹種自然的分工。隨著共同體的擴大,人口的增長,特別是各氏族間的沖突,壹個氏族之征服另壹個氏族,這種分工的材料也擴大了。另壹方面,我在前面已經談到,產品交換是在不同的家庭、氏族、共同體互相接觸的地方產生的,因為在文化的初期,以獨立資格互相接觸的不是個人,而是家庭、氏族等等。不同的共同體在各自的自然環境中,找到不同的生產資料和不同的生活資料。因此,它們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產品,也就各不相同。這種自然的差別,在共同體互相接觸時引起了產品的互相交換,從而使這些產品逐漸轉化為商品。交換沒有造成生產領域之間的差別,而是使不同的生產領域發生關系,從而使它們轉化為社會總生產的多少互相依賴的部門。在這裏,社會分工是由原來不同而又互不依賴的生產領域之間的交換產生的。而在那裏,在以生理分工為起點的地方,直接互相聯系的整體的各個特殊器官互相分開和分離,——這個分離過程的主要推動力是同其他共同體交換商品,——並且獨立起來,以致不同的勞動的聯系是以產品作為商品的交換為中介的。在壹種場合,原來獨立的東西喪失了獨立,在另壹種場合,原來非獨立的東西獲得了獨立。

  壹切發達的、以商品交換為中介的分工的基礎,都是城鄉的分離。可以說,社會的全部經濟史,都概括為這種對立的運動。但是關於這種對立,我們不在這裏多談。

  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1894年11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407—408頁。

  (三)人口增長和需要增長

  征服這壹事實看起來好像是同整個這種歷史觀矛盾的。到目前為止,暴力、戰爭、掠奪、搶劫等等被看做是歷史的動力。這裏我們只能談談主要之點,因此,我們舉壹個最顯著的例子:古老文明被蠻族破壞,以及與此相聯系重新開始形成壹種新的社會結構(羅馬和蠻人,封建制度和高盧人,東羅馬帝國和土耳其人)。對進行征服的蠻族來說,正如以上所指出的,戰爭本身還是壹種通常的交往形式;在傳統的、對該民族來說唯壹可能的粗陋生產方式下,人口的增長越來越需要新的生產資料,因而這種交往形式越來越被加緊利用。相反,在意大利,由於地產日益集中(這不僅是由購買和負債引起的,而且還是由繼承引起的,當時壹些古老的氏族由於生活放蕩和很少結婚而逐漸滅亡,他們的財產轉入少數人手裏),由於耕地變為牧場(這不僅是由通常的、至今仍然起作用的經濟原因引起的,而且也是由掠奪來的和進貢的谷物的輸入以及由此造成的意大利谷物沒有買主的現象引起的),自由民幾乎完全消失了,就是奴隸也在不斷地死亡,而不得不經常代之以新的奴隸。奴隸制仍然是整個生產的基礎。介於自由民與奴隸之間的平民,始終不過是流氓無產階級。總之,羅馬始終只不過是壹個城市,它與各行省之間的聯系幾乎僅僅是政治上的聯系,因而這種聯系自然也就可能為政治事件所破壞。

  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誌意識形態》(1845年秋—1846年5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77—578頁。

  (四)人民群眾是歷史的真正創造者

  歷史活動是群眾的活動,隨著歷史活動的深入,必將是群眾隊伍的擴大。

  馬克思和恩格斯:《神聖家族,或對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1844年9—11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287頁。

  在壹切生產工具中,最強大的壹種生產力是革命階級本身。

  馬克思:《哲學的貧困》(1847年上半年),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655頁。

  在十七世紀的英國和十八世紀的法國,甚至資產階級的最光輝燦爛的成就都不是它自己爭得的,而是平民大眾,即工人和農民為它爭得的。

  恩格斯:《普魯士“危機”》(1873年1月初),摘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10月第1版,第325頁。

  自從階級產生以來,從來沒有過壹個時期社會可以沒有勞動階級。這個階級的名稱、社會地位有過變化,農奴代替了奴隸,後來本身又被自由工人所代替,所謂自由,是擺脫了奴隸地位的自由,但也是除自己的勞動力外壹無所有的自由。然而有壹點是很清楚的,無論不從事生產的社會上層發生什麼變化,沒有壹個生產者階級,社會就不能生存。可見,這個階級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必要的,雖然定會有壹天它將不再是壹個階級,而是包括整個社會。

  恩格斯:《必要的和多余的社會階級》(1881年8月初),摘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4月第2版,第534頁。

  因此,如果要去探究那些隱藏在——自覺地或不自覺地,而且往往是不自覺地——歷史人物的動機背後並且構成歷史的真正的最後動力的動力,那麼問題涉及的,與其說是個別人物,即使是非常傑出的人物的動機,不如說是使廣大群眾、使整個整個的民族,並且在每壹民族中間又是使整個整個階級行動起來的動機;而且也不是短暫的爆發和轉瞬即逝的火光,而是持久的、引起重大歷史變遷的行動。

  恩格斯:《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1886年初),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30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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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4 23:41:07 |只看该作者
這樣,我們現在關於資本主義生產行將消滅以後的兩性關系的秩序所能推想的,主要是否定性質的,大都限於將要消失的東西。但是,取而代之的將是什麼呢?這要在新的壹代成長起來的時候才能確定:這壹代男子壹生中將永遠不會用金錢或其他社會權力手段去買得婦女的獻身;而這壹代婦女除了真正的愛情以外,也永遠不會再出於其他某種考慮而委身於男子,或者由於擔心經濟後果而拒絕委身於她所愛的男子。這樣的人們壹經出現,對於今日人們認為他們應該做的壹切,他們都將不去理會,他們自己將做出他們自己的實踐,並且造成他們的與此相適應的關於個人實踐的社會輿論——如此而已。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96—97頁。

  三 生育

  (壹)生育觀念和生育模式

  假定平均工資不僅足以使工人人口維持,而且足以使它以任何比例不斷地增長,那麼,從壹開始就使增長的資本得到更多的工人人口,同時,得到更多的剩余勞動,因此,人口的增長,也使資本增加。實際上,在資本主義生產條件下,必須從這個假定出發,因為這個假定包括剩余價值即資本的不斷增長。至於資本主義生產本身怎樣促進人口的增長,這裏還不需要研究。

  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1861—1863年手稿)第壹部分》(1861年8月—1862年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第2版,第212頁。

  在這整個時期內,我們交納給地主們的稅從未超過3便士。而在1834年面包價廉、市場繁榮的時候,妳們對我們說過什麼話呢?——“妳們是不幸的,因為妳們生育的孩子太多了,妳們的婚姻比妳們的手藝還要多產!”

  馬克思:《關於自由貿易問題的演說》(1848年1月9日),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745頁。

  新的不變資本顯然來源於利潤;它以收入的形式存在極短時間,隨後即轉化為資本。

  這部分利潤歸結為剩余勞動時間,即使沒有資本存在,社會也必須不斷地完成這個剩余勞動時間,以便能支配壹個所謂發展基金——僅僅人口的增長,就已使這個發展基金成為必要的了。

  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1861—1863年手稿)第二部分〈剩余價值理論〉》

  (1862年春—1862年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6月第版,第85—86頁。

  假定剝削率不變,利潤率決定於就業工人人數,決定於所使用的工人的絕對量,因而決定於人口的增長。雖然這個量增加了,但是隨著資本的積累和工業的發展,它對所使用的資本的總額的比率卻降低了(因此,在剝削率不變的情況下,利潤率[會下降])。同樣,人口也絕對不會像復利計算那樣按照同樣的幾何級數[增長]。在工業發展的壹定階段,人口的增長可以說明剩余價值量和利潤量的增加,但同時又可以說明利潤率的下降。

  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1861—1863年手稿)第四分部〈剩余價值理論(結尾)〉》(1862年春—1862年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人民出版社年4月第2版,第281—282頁。

  這樣的婦女,特別是在懷了孕還要工作的條件下,是生不出健壯的孩子來的。根據報告,特別是曼徹斯特的報告,她們生的孩子都很弱,只有巴萊壹個人認為是健康的,但是他也說,在他所視察的蘇格蘭,結了婚的女人幾乎沒有壹個在工廠做工;並且除格拉斯哥的工廠外,那裏的工廠多半都在城外,這對孩子們的健康就有不小的幫助:在曼徹斯特近郊的工人的孩子幾乎都是臉色紅潤而且生氣勃勃的,可是城裏的看上去都是臉色蒼白的、腺病質的。但是壹到九歲,鄉村孩子就突然失掉了紅潤的臉色,因為他們被送進了工廠,並且很快就和城市中的孩子分不出來了。

  恩格斯:《英國工人階級狀況》(1844年9月—1845年3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12月第1版,第449頁。

  在壹個國家中,如果工作日的長度已定,要增加剩余價值就只能靠增加工人人數即增加人口;這種人口的增加是壹國總資本生產剩余價值的數學界限。另壹方面,如果工人人數已定,這個界限就由工作日可能延長的程度來決定。往後我們會看到,這個規律只適用於我們在上面所分析的剩余價值形式。

  恩格斯:《為“雙周評論”寫的“資本論”第壹卷書評》(1868年5月22日—6月日),摘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5月第2版,第448頁。

  我帶著多少有些奇怪的心情讀完了妳三頁深思熟慮的議論,我所以感到奇怪,是因為不知道妳這樣做的用意何在。當我終於弄清了問題的實質,了解到這壹切都是為了說明根本用不著說明的妳的結婚壹事時,我禁不住笑了起來。如果所有無產者都這樣瞻前顧後,那末無產階級就要斷子絕孫了,或者只有依靠非婚生子女才能蕃衍後代,而這種方式,作為壹種大量現象,我們也許只有在已經不存在任何無產階級的時候才能談得上。因此,我衷心祝賀妳終於克服了重重疑慮而自由地進行戀愛。妳會發現,在困難的時刻,兩個人在壹起要比壹個人好過些;我在相當長的時間中,有時是在非常艱苦的條件下體驗到了這壹點,而且從來沒有後悔過。請向妳的新娘轉達我最衷心的問候,並望妳拔起雙腿趕快跳進新房。

  恩格斯:《致愛德華·伯恩施坦(1886年10月9日於倫敦)》,摘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10月第1版,第532頁。

 

  (二)生育的影響因素

  可見,伴隨生產力的提高而來的是大資本的統治加強,叫做工人的機器愈來愈簡單化,由於擴大分工的範圍和采用機器的規模,由於公開規定獎勵生育,由於資產階級的破產的各階層的競爭等等,工人之間的直接競爭也日益加劇。

  馬克思:《工資》(1847年12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年8月第1版,第652頁。

  但是,壹個人在體力或智力上勝過另壹個人,因此在同壹時間內提供較多的勞動,或者能夠勞動較長的時間;而勞動,要當做尺度來用,就必須按照它的時間或強度來確定,不然它就不成其為尺度了。這種平等的權利,對不同等的勞動來說是不平等的權利。它不承認任何階級差別,因為每個人都像其他人壹樣只是勞動者;但是它默認,勞動者的不同等的個人天賦,從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權。所以就它的內容來講,它像壹切權利壹樣是壹種不平等的權利。權利,就它的本性來講,只在於使用同壹尺度;但是不同等的個人(而如果他們不是不同等的,他們就不成其為不同的個人)要用同壹尺度去計量,就只有從同壹個角度去看待他們,從壹個特定的方面去對待他們,例如在現在所講的這個場合,把他們只當做勞動者;再不把他們看做別的什麼,把其他壹切都撇開了。其次,壹個勞動者已經結婚,另壹個則沒有;壹個勞動者的子女較多,另壹個的子女較少,如此等等。因此,在提供的勞動相同,從而由社會消費基金中分得的份額相同的條件下,某壹個人事實上所得到的比另壹個人多些,也就比另壹個人富些,如此等等。要避免所有這些弊病,權利就不應當是平等的,而應當是不平等的。

  馬克思:《哥達綱領批判》(1875年4月底—5月7日),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435頁。

  狄奧多魯斯談到古代埃及人時就這樣說過:

  “他們撫養子女所花的力氣和費用少得簡直令人難以相信。他們給孩子隨便煮壹點最簡單的食物;甚至紙草的下端,只要能用火烤壹烤,也拿來給孩子們吃。此外也給孩子們吃沼澤植物的根和莖,有的生吃,有的煮壹煮或燒壹燒再吃。因為氣候非常溫暖,大多數孩子不穿鞋和衣服。因此父母養大壹個子女的費用總共不超過20德拉馬。埃及有那麼多的人口並有可能興建那麼多宏偉的建築,主要可由此得到說明。”

  但是古代埃及能興建這些宏偉建築,與其說是由於埃及人口眾多,還不如說是由於有很大壹部分人口可供支配。單個工人的必要勞動時間越少,他能提供的剩余勞動就越多;同樣,工人人口中為生產必要生活資料所需要的部分越小,可以用於其他事情的部分就越大。

  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1894年11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86—587頁。

  同時,另壹些因素也會起作用。生產的停滯會使工人階級的壹部分閑置下來,由此使就業的部分處於這樣壹種境地:他們只好讓工資下降,甚至下降到平均水平以下。這種情況對資本所發生的影響,就好像在工資保持平均水平而相對剩余價值或絕對剩余價值已經提高時壹樣。繁榮時期會使更多的工人結婚,並會減少他們子女的死亡;這種情形——不管它使人口實際增加多少——並沒有使實際勞動的人口增加,但是會對工人和資本的關系發生這樣的影響,好像實際從事勞動的工人人數增加了。另壹方面,價格下降和競爭鬥爭也會刺激每個資本家通過采用新的機器、新的改良的勞動方法、新的結合,使他的總產品的個別價值下降到它的壹般價值以下,就是說,提高既定量勞動的生產力,降低可變資本和不變資本的比率,從而把工人遊離出來,總之,就是造成人為的過剩人口。其次,不變資本要素的貶值,本身就是壹個會使利潤率提高的要素。所使用的不變資本的量同可變資本相比相對增加,但是這個量的價值可能下降。已經發生的生產停滯,為生產在資本主義界限內以後的擴大準備好了條件。

  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1894年11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283—284頁。

  節制需要,這個國民經濟學的原則在它的人口論中最鮮明地表現出來。人太多了。甚至連人的存在都是十足的奢侈,而如果工人是“道德的”(穆勒曾建議公開贊揚那些在兩性關系上表現節制的人,並公開譴責那些違背這壹結婚不生育原則的人……難道這不是禁欲主義的道德、學說嗎?)那麼他就會在生育方面實行節約。人的生產表現為公眾的不幸。

  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1844年4—8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229頁。

  人口理論中唯壹正確的東西是,資本的發展把大量人口置於這樣壹種條件下,在這種條件下人口的再生產也像動物和植物壹樣,除阻礙它的因素外沒有其他界限。貧苦人的再生產比勞動者在其自然條件下要快,因為它的再生產條件是無限小的。赤貧的人們生殖得很快,完全像在動物界壹樣:種類越小,它再生產的量就越大。

  馬克思:《經濟學手稿(1861—1863年)》(1861年8月—1863年7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2月第1版,第490頁。

  ……人口過剩或勞動力過剩是始終與財富過剩、資本過剩和地產過剩聯系著的。只有在整個生產力過大的地方,人口才會過多。

  恩格斯:《國民經濟學批判大綱》(1843年9月底或10月初—1844年1月中),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80頁。

  資產階級的這種令人厭惡的貪婪造成了這樣壹大串疾病!婦女不能生育,孩子畸形發育,男人虛弱無力,四肢殘缺不全,整代整代的人都毀滅了,他們疲倦而且衰弱,——而所有這些都不過是為了要填滿資產階級的錢袋!

  恩格斯:《英國工人階級狀況》(1844年9月—1845年3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12月第1版,第453頁。

  

  (三)生育控制

  前面已經指出,機器起初使兒童、少年像工人妻子壹樣在以機器為基礎而產生的工廠內直接地受資本的剝削,後來使他們在所有其他工業部門內間接地受資本的剝削,而使他們的身體受到摧殘。因此在這裏,我們只談壹點,就是工人子女出生後頭幾年的驚人的死亡率。在英格蘭,有16個戶籍區在10萬個不滿壹周歲的兒童中每年平均的死亡人數只是人(其中有壹個區只是7047人);24個區是10000人到11000人;39個區是11000人到人;48個區是12000人到13000人;22個區超過20000人;25個區超過21000人;17個區超過22000人;11個區超過23000人;在胡、伍爾弗漢普頓、阿什頓安德萊恩和普雷斯頓超過24000人;在諾丁漢、斯托克波特和布拉德弗德超過25000人;在威斯貝奇是人;在曼徹斯特是26125人。1861年的壹個官方醫生調查報告指出:造成這樣高的死亡率的原因,除了當地的情況外,主要是由於母親外出就業,以及由此引起的對子女的照顧不周和虐待,例如飲食不適、缺乏營養、餵鴉片劑等等,另外,母親還違反天性地虐待自己的子女,從而發生故意餓死和毒死的事件。相反地,在“婦女最少就業”的農業區,“死亡率則最低”。但是,1861年的調查委員會卻得出了壹個出人意料的結論:在北海沿岸的壹些純農業區,不滿壹周歲的兒童的死亡率幾乎趕上了名聲最壞的工廠區。因此,朱利安·漢特醫生被派去就地研究這種現象。他的報告收在《公共衛生。第6號報告》中。在此以前人們認為,是瘧疾和低窪的沼澤地區所特有的其他疾病使兒童大批死亡。但調查卻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結論:

  “把冬天是沼澤地夏天是貧瘠草地的土地變成肥沃的谷物耕地,這是消滅瘧疾的原因,但也就是這個原因造成了非常高的嬰兒死亡率。”

  漢特醫生在這些地區詢問過70個開業醫生,他們對這壹點的意見“驚人地壹致”。事實上,隨著土地耕作的革命,采用了工業制度。

  “同少年男女在幫夥裏壹起勞動的已婚婦女,為了掙壹些錢,被壹個出租整個幫夥的叫做‘幫頭’的人,交給租地農場主支配。這些幫夥往往到離本村許多英裏以外的地方去;早晚都可以在路上看到他們,婦女們穿著短裙和短上衣、靴子,有時穿長褲,表面上很健壯有力,但由於放蕩成性而敗壞了,她們喜歡這種忙碌的獨立的生活方式,而毫不考慮這會給她們家裏瘦弱的子女帶來多麼不幸的後果。”

  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1894年11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457—459頁。

  人類數量增多到必須為其增長規定壹個限度的這種抽象可能性當然是存在的。但是,如果說共產主義社會在將來某個時候不得不像已經對物的生產進行調節那樣,同時也對人的生產進行調節,那麼正是那個社會,而且只有這個社會才能無困難地做到這點。在這樣的社會裏,有計劃地達到現在法國和下奧地利在自發的無計劃的發展過程中產生的那種結果,在我看來,並不是那麼困難的事情。無論如何,共產主義社會中的人們自己會決定,是否應當為此采取某種措施,在什麼時候,用什麼辦法,以及究竟是什麼樣的措施。我不認為自己有向他們提出這方面的建議和勸導的使命。那些人無論如何也會和我們壹樣聰明。

  恩格斯:《恩格斯致卡爾·考茨基(1881年2月1日)》,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455—4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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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4 23:39:56 |只看该作者
由此可見,原始歷史上家庭的發展,就在於不斷縮小最初包括整個部落並在內部盛行兩性共同婚姻的那個範圍。由於次第排斥親屬通婚(起初是血統較近的,後來是血統越來越遠的親屬,最後甚至是僅有姻親關系的),任何群婚形式終於在實際上成為不可能的了,結果,只剩下壹對暫時松散地結合的配偶,即壹旦解體整個婚姻就終止的分子。從這壹點就已經可以看出,個體婚制的發生同現代字面意義上的個人性愛是多麼不相幹。所有正處於這壹發展階段的各民族的實踐,更加證明了這壹點。在以前的各種家庭形式下,男子是從來不缺乏女子的,相反,女子倒是多了壹點;而現在女子卻稀少起來,不得不去尋找了。因此,隨著對偶婚的發生,便開始出現搶劫和購買婦女的現象,這是發生了壹個深刻得多的變化的普遍跡象,不過只是跡象而已;但是蘇格蘭的學究麥克倫南,卻把這些跡象,這些單純的求妻方法,說成是“搶劫婚姻”和“買賣婚姻”,虛構為兩種特殊的家庭。此外,在美洲印第安人和其他處於同壹發展階段的民族中間,締結婚姻並不是當事人本人的事情(甚至往往不同他們商量),而是他們的母親的事情。這樣,訂婚的往往是兩個彼此全不相識的人,只是到婚期臨近時,才告訴他們業已訂婚。在婚禮之前,新郎贈送禮物給新娘的同氏族親屬(即新娘的母方親屬,而不是她的父親和父親的親屬);這種禮物算是被出讓的女兒的代價。婚姻可以根據夫婦任何壹方的意願而解除,但是在許多部落中,例如在易洛魁人中,逐漸形成了對這種離婚采取否定態度的社會輿論;在夫婦不和時,雙方的氏族親屬便出面調解,只有在調解無效時,才實行離婚,此時子女仍歸妻方,以後雙方都有重新結婚的自由。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9頁。

  我們現在來談壹談摩爾根的另壹發現,這壹發現至少與他根據親屬制度恢復原始家庭形式有著同等重要的意義。摩爾根證明:美洲印第安人部落內部用動物名稱命名的血族團體,實質上是與希臘人的氏族[genea]、羅馬人的氏族[gentes]相同的;美洲的形式是原始的形式,而希臘—羅馬的形式是晚出的、派生的形式;原始時代希臘人和羅馬人的氏族、胞族和部落的全部社會組織,跟美洲印第安人的組織極其相似;氏族,直到野蠻人進入文明時代為止,甚至再往後壹點,是壹切野蠻人所共有的制度(就現有資料而言)。摩爾根證明了這壹切以後,便壹下子說明了希臘、羅馬上古史中最困難的地方,同時,出乎意料地給我們闡明了原始時代——國家產生以前社會制度的基本特征。雖然這個發現在人們壹旦知道它之後顯得十分簡單,但是,摩爾根只是最近才做到這壹點的;在他於1871年出版的前壹部著作中,他還沒有看透這個秘密,而這個秘密揭開之後,就使壹向那樣自信的英國原始史學家們壹時沉默了下去。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98頁。

  由於手、說話器官和腦不僅在每個人身上,而且在社會中發生共同作用,人才有能力完成越來越復雜的動作,提出並達到越來越高的目的。勞動本身經過壹代又壹代變得更加不同、更加完善和更加多方面了。除打獵和畜牧外,又有了農業,農業之後又有了紡紗、織布、冶金、制陶和航海。伴隨著商業和手工業,最後出現了藝術和科學;從部落發展成了民族和國家。法和政治發展起來了,而且和它們壹起,人間事物在人的頭腦中的虛幻的反映——宗教,也發展起來了。在所有這些起初表現為頭腦的產物並且似乎支配著人類社會的創造物面前,勞動的手的較為簡陋的產品退到了次要地位;何況能作出勞動計劃的頭腦在社會發展的很早的階段上(例如,在簡單的家庭中),就已經能不通過自己的手而是通過別人的手來完成計劃好的勞動了。

  恩格斯:《自然辯證法》(1873—1882年),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57頁。

  (六)資產階級社會中的家庭和婚姻

  節制需要,這個國民經濟學的原則在它的人口論中最鮮明地表現出來。人太多了。甚至連人的存在都是十足的奢侈,而如果工人是“道德的”(穆勒曾建議公開贊揚那些在兩性關系上表現節制的人,並公開譴責那些違背這壹結婚不生育原則的人……難道這不是禁欲主義的道德、學說嗎?),那麼他就會在生育方面實行節約。人的生產表現為公眾的不幸。

  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1844年4—8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229頁。

  ……也就是,因為工人用他的工資維持了他本人和他的家屬生活,從而維持了他的勞動力。工人為了能夠繼續生存和繼續作為商品的買者出現,必須重新出賣他的勞動力。

  ……

  說到生產奢侈品的部類Ⅱb,它的v即(Ⅱb)v的情況是和Ⅰv的情況相同的。為Ⅱb的資本家更新貨幣形式的可變資本的那些貨幣,經過Ⅱa的資本家之手,迂回地流回到Ⅱb的資本家手中。但是,工人是直接向購買他們的勞動力的資本主義生產者購買生活資料,還是向另壹類資本家購買生活資料,以致貨幣要經過後壹類資本家之手,才迂回地流回到前壹類資本家手中,這畢竟是有區別的。因為工人階級是掙壹文吃壹文的,他們在能買的時候才買。而資本家……就不是這樣。

  馬克思:《資本論》第2卷(1894年11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497頁。

  已經執行職能的資本(剩余產品就是由於它執行職能而產生)的總額越大,轉化為潛在貨幣資本的剩余產品的量也就越大。但是,當每年再生產的潛在貨幣資本的量絕對增大時,這種資本的分裂也就會更容易,因此,這種資本可以更迅速地被投入壹個特殊的企業,不論這個企業是在同壹個資本家手中,還是在另壹些人(例如參加遺產分割的家庭成員,等等)手中。在這裏,貨幣資本的分裂是指:完全離開原有的資本,以便作為新的貨幣資本投入壹個新的獨立的企業。

  馬克思:《資本論》第2卷(1894年11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61頁。

  現代的、資產階級的家庭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的呢?是建立在資本上面,建立在私人發財上面的。這種家庭只是在資產階級那裏才以充分發展的形式存在著,而無產者的被迫獨居和公開的賣淫則是它的補充。

  資產者的家庭自然會隨著它的這種補充的消失而消失,兩者都要隨著資本的消失而消失。

  馬克思和恩格斯:《共產黨宣言》(1847年12月—1848年1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48—49頁。

  於是就發生了這樣的情況:正在興起的資產階級,特別是在現存制度最受動搖的新教國家裏,都越來越承認在婚姻方面也有締結契約的自由,並用上述方式來實現這壹自由。

  婚姻仍然是階級的婚姻,但在階級內部則承認當事者享有某種程度的選擇的自由。在字面上,在道德理論上以及在詩歌描寫上,再也沒有比認為不以夫妻相互性愛和真正自由的協議為基礎的任何婚姻都是不道德的那種觀念更加牢固而不可動搖的了。總之,戀愛婚姻被宣布為人權,並且不僅是droit de l’homme,而且在例外的情況下也是婦女的權利。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95頁。

  杜林先生以前曾設想,不必改造生產本身,人們就能以社會的生產方式去代替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現在,他在這裏想象,人們可以把現代的資產階級家庭同它的整個經濟基礎分隔開來,而不會由此改變家庭的全部形式。這個家庭形式,在他看來是這樣的不可改變,以致他甚至把“古代羅馬法”(即使它具有某種“完美的”形式)當做家庭永遠奉行的標準,並且設想家庭只是“繼承遺產”的單位,即擁有財產的單位。在這個問題上,空想主義者比杜林先生高明得多。在空想主義者看來,隨著人們自由結合成社會和私人家務勞動轉為公共事業,青年教育的社會化,從而家庭成員間真正自由的相互關系,也就直接產生了。此外,馬克思已經證明(《資本論》第515頁及以下幾頁),“由於大工業使婦女、男女少年和兒童在家庭範圍以外,在社會地組織起來的生產過程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它也就為家庭和兩性關系的更高級的形式創造了新的經濟基礎”。

  恩格斯:《反杜林論》(1876年9月—1878年6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335—336頁。

  如果說機器的采用和增加意味著成百萬的手工勞動者為少數機器勞動者所排擠,那麼,機器的改進就意味著越來越多的機器勞動者本身受到排擠,而歸根到底就意味著造成壹批超過資本雇工的平均需要的、可供支配的雇傭勞動者,壹支真正的產業後備軍(我早在1845年就這樣稱呼他們),這支後備軍在工業開足馬力工作的時期可供隨意支配,而由於隨後必然到來的崩潰又被拋到街頭,這支後備軍任何時候都是工人階級在自己同資本進行生存鬥爭中的絆腳石,是把工資抑制在合乎資本家需要的低水平上的調節器。這樣壹來,機器,用馬克思的話來說,就成了資本用來對付工人階級的最強有力的武器,勞動資料不斷地奪走工人手中的生活資料,工人自己的產品變成了奴役工人的工具。於是,勞動資料的節約,壹開始就同時成為對勞動力的最無情的浪費和對勞動發揮作用的正常條件的剝奪;機器這壹縮短勞動時間的最有力的手段,變成了使工人及其家屬壹生的時間轉化為可以隨意用來增殖資本的勞動時間的最可靠的手段;於是,壹部分人的過度勞動成了另壹部分人失業的前提,而在全世界追逐新消費者的大工業,卻在國內把群眾的消費限制到忍饑挨餓這樣壹個最低水平,從而破壞了自己的國內市場。

  恩格斯:《反杜林論》(1876年9月—1878年6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290—291頁。

  (七)共產主義社會中的家庭和婚姻

  在它的最初的形態中不過是私有財產關系的普遍化和完成。而作為這種關系的普遍化和完成,共產主義是以雙重的形態表現出來的:首先,實物財產的統治在這種共產主義面前顯得如此強大,以致它想把不能被所有的人作為私有財產占有的壹切都消滅;它想用強制的方式把才能等等拋棄。在這種共產主義看來,物質的直接占有是生活和存在的唯壹目的;工人這個規定並沒有被取消,而是被推廣到壹切人身上;私有財產關系仍然是共同體同物的世界的關系;最後,這個用普遍的私有財產來反對私有財產的運動是以壹種動物的形式表現出來的:用公妻制——也就是把婦女變成公有的和共有的財產——來反對婚姻(它確實是壹種排他性的私有財產的形式)。人們可以說,公妻制這種思想是這個還相當粗陋的和毫無思想的共產主義的昭然若揭的秘密。正像婦女從婚姻轉向普遍賣淫壹樣,財富——也就是人的對象性的本質——的整個世界,也從它同私有者的排他性的婚姻的關系轉向它同共同體的普遍賣淫關系。這種共產主義——由於它到處否定人的個性——只不過是私有財產的徹底表現,私有財產就是這種否定。普遍的和作為權力形成起來的忌妒,是貪欲所采取的並且只是用另壹種方式使自己得到滿足的隱蔽形式。任何私有財產本身所產生的思想,至少對於比自己更富足的私有財產都含有忌妒和平均主義欲望,這種忌妒和平均主義欲望甚至構成競爭的本質。粗陋的共產主義者不過是充分體現了這種忌妒和這種從想象的最低限度出發的平均主義。他具有壹個特定的、有限制的尺度。對整個文化和文明的世界的抽象否定,向貧窮的、需求不高的人——他不僅沒有超越私有財產的水平,甚至從來沒有達到私有財產的水平——的非自然的簡單狀態的倒退,恰恰證明對私有財產的這種揚棄決不是真正的占有。

  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1844年4—8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183—184頁。

  費爾巴哈是從宗教上的自我異化,從世界被二重化為宗教的、想象的世界和現實的世界這壹事實出發的。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歸結於它的世俗基礎。他沒有註意到,在做完這壹工作之後,主要的事情還沒有做。因為,世俗基礎使自己從自身中分離出去,並在雲霄中固定為壹個獨立王國,這壹事實,只能用這個世俗基礎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來說明。因此,對於世俗基礎本身首先應當從它的矛盾中去理解,然後用消除矛盾的方法在實踐中使之發生革命。因此,例如,自從發現神聖家族的秘密在於世俗家庭之後,對於世俗家庭本身就應當從理論上進行批判,並在實踐中加以變革。

  馬克思:《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1845年春),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04—505頁。

  共產主義社會制度對家庭將產生什麼影響?

  答:共產主義社會制度將使兩性關系成為僅僅和當事人有關而社會無須幹預的純粹私人關系。共產主義社會制度之所以能實現這壹點,是由於這種社會制度將廢除私有制並將由社會教育兒童,從而將消滅迄今為止的婚姻的兩種基礎,即私有制所產生的妻子依賴丈夫、孩子依賴父母。這也是對道貌岸然的市儈關於共產主義公妻制的號叫的回答。公妻制完全是資產階級社會的現象,現在的賣淫就是公妻制的充分表現。賣淫是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它將隨著私有制的消失而消失。因此,共產主義組織並不實行公妻制,正好相反,它要消滅公妻制。

  恩格斯:《共產主義原理》(1847年10月底—11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689—69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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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直到中世紀末期,在絕大多數場合,婚姻的締結仍然和最初壹樣,不是由當事人決定的事情。起初,人們壹出世就已經結了婚——同整個壹群異性結了婚。在較後的各種群婚形式中,大概仍然存在著類似的狀態,只是群的範圍逐漸縮小罷了。在對偶婚之下,通例是由母親給自己的子女說定婚事;在這裏關於新的親戚關系的考慮也起著決定的作用,這種新的親戚關系應該使年輕夫婦在氏族和部落中占有更牢固的地位。當父權制和專偶制隨著私有財產的分量超過共同財產以及隨著對繼承權的關切而占了統治地位的時候,結婚便更加依經濟上的考慮為轉移了。買賣婚姻的形式正在消失,但它的實質卻在越來越大的範圍內實現,以致不僅對婦女,而且對男子都規定了價格,而且不是根據他們的個人品質,而是根據他們的財產來規定價格。當事人雙方的相互愛慕應當高於其他壹切而成為婚姻基礎的事情,在統治階級的實踐中是自古以來都沒有的。至多只是在浪漫故事中,或者在不受重視的被壓迫階級中,才有這樣的事情。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92—93頁。

  (四)母權制家庭和父權制家庭

  根據母權制,就是說,當世系還是只按女系計算的時候,並根據氏族內最初的繼承習慣,氏族成員死亡以後起初是由他的同氏族親屬繼承的。財產必須留在氏族以內。最初,由於財物不多,在實踐上大概總是轉歸最親近的同氏族親屬所有,就是說,轉歸母方的血緣親屬所有。但是,男性死者的子女並不屬於死者的氏族,而是屬於他們的母親的氏族;最初他們是同母親的其他血緣親屬共同繼承母親的,後來,可能就首先由他們來繼承了;不過,他們不能繼承自己的父親,因為他們不屬於父親的氏族,而父親的財產應該留在父親自己的氏族內。所以,畜群的所有者死亡以後,他的畜群首先應當轉歸他的兄弟姊妹和他的姊妹的子女,或者轉歸他母親的姊妹的後代。他自己的子女則被剝奪了繼承權。

  因此,隨著財富的增加,財富便壹方面使丈夫在家庭中占據比妻子更重要的地位;另壹方面,又產生了利用這個增強了的地位來廢除傳統的繼承制度使之有利於子女的原動力。但是,當世系還是按母權制來確定的時候,這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須廢除母權制,而它也就被廢除了。這並不像我們現在所想象的那樣困難,因為這壹革命——人類所經歷過的最深刻的革命之壹——並不需要侵害到任何壹個活著的氏族成員。氏族的全體成員都仍然能夠和以前壹樣。只要有壹個簡單的決定,規定以後氏族男性成員的子女應該留在本氏族內,而女性成員的子女應該離開本氏族,轉到他們父親的氏族中去就行了。這樣就廢除了按女系計算世系的辦法和母系的繼承權,確立了按男系計算世系的辦法和父系的繼承權。這壹革命在文明民族中是怎樣和在何時發生的,我們毫無所知。它是完全屬於史前時代的事。不過這壹革命確實發生過,關於這壹點,特別是巴霍芬所搜集的關於母權制的許多遺跡的材料可以充分證明;至於這壹革命是怎樣容易地完成的,可以從許許多多印第安部落的例子上看出來;在那裏,部分地由於日益增長的財富和改變了的生活方式(從森林移居大草原)的影響,部分地由於文明和傳教士的道德上的影響,這壹革命不久以前方才發生,現在還在進行。在密蘇裏河流域的八個部落中,有六個是實行男系世系和男系繼承制的,只有兩個還按女系。在肖尼人、邁阿密人和德拉韋人各部落中,已經形成壹種習俗,即用屬於父親氏族的壹個氏族人名來給子女取名字,用這種方法把他們列入父親的氏族,以便他們能繼承自己的父親。“借更改名稱以改變事物,乃是人類天賦的決疑法!於是就尋找壹個縫隙,當實際利益提供足夠的推動力時在傳統的範圍以內打破傳統!”(馬克思語)因此,就發生了壹個不可救藥的混亂,這種混亂只有通過向父權制的過渡才能消除,而且確實部分地被這樣消除了。“這看來是壹個十分自然的過渡。”(馬克思語)至於比較法學家們對這壹過渡在舊大陸的各文明民族中是如何完成的說法——當然幾乎全部只是壹些假說而已——,見馬·柯瓦列夫斯基《家庭及所有制的起源和發展概論》1890年斯德哥爾摩版。

  母權制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歷史意義的失敗。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權柄,而妻子則被貶低,被奴役,變成丈夫淫欲的奴隸,變成單純的生孩子的工具了。婦女的這種被貶低了的地位,在英雄時代,尤其是古典時代的希臘人中間,表現得特別露骨,雖然它逐漸被粉飾偽裝起來,有些地方還披上了較溫和的外衣,但是絲毫也沒有消除。

  這樣確立的男子獨裁的第壹個結果,表現在這時發生的家長制家庭這壹中間形式上。

  這壹形式的主要特點不是多妻制(關於這壹點後邊再講),而是若幹數目的自由人和非自由人在家長的父權之下組成壹個家庭。在閃米特類型的家庭中,這個家長過著多妻的生活,非自由人也有妻子和子女,而整個組織的目的在於在壹定的地域範圍以內照管畜群。

  這種家庭的根本之處在於,壹是把非自由人包括在內,壹是父權;所以,這種家庭形式的完善的典型是羅馬人的家庭。Familia這個詞,起初並不表示現代庸人的那種由脈脈溫情同家庭齟齬組合起來的理想;在羅馬人那裏,它起初甚至不是指夫妻及其子女,而只是指奴隸。Famulus的意思是壹個家庭奴隸,而familia則是指屬於壹個人的全體奴隸。還在蓋尤斯時代,familia ,idest patrimonium(即遺產),就是通過遺囑遺留的。這壹用語是羅馬人所發明,用以表示壹種新的社會機體,這種機體的首長,以羅馬的父權支配著妻子、子女和壹定數量的奴隸,並且對他們握有生殺之權。

  “因此,這壹用語不會比拉丁部落的嚴酷的家庭制度更早,這種家庭制度是在采用田野耕作和奴隸制合法化以後,也是在雅利安意大利人同希臘人分離以後發生的。”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67—69頁。

  不過,個體家庭決不是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時候都具有像在希臘人中間所有的那種古典的粗野形式。羅馬人作為世界的未來征服者,具有雖不如希臘人細致但比他們遠大的見識,在羅馬人中間,婦女是比較自由和受尊敬的。羅馬的男子認為,妻子的貞操已經由於他對妻子有生殺之權而得到了充分的保證。此外,這裏婦女同男子壹樣,可以自願解除婚姻關系。但是,在個體婚制發展方面的最大進步,無疑是隨著德意誌人登上歷史舞臺而發生的,因為在德意誌人中間,大概由於他們貧窮的緣故,專偶制看來在那個時候還沒有從對偶制中完全發展起來。我們是根據塔西佗所提到的如下三種情況而得出這個結論的。第壹,盡管十分尊重婚姻——“他們以壹個妻子為滿足,婦女生活在被貞操防衛起來的環境中”——,但是在他們的顯要人物和部落首長中間卻實行多妻制,同我們在實行對偶婚的美洲人中間看到的情況類似。第二,從母權制向父權制的過渡,在他們那裏可能只是在前此不久的時候才完成的,因為母親的兄弟——按照母權制是最近的男性的同氏族親屬——在他們那裏仍然被認為是比自己的父親更親近的親屬,這壹點也是與美洲印第安人的觀點相壹致的;正如馬克思所常常說的,他在美洲印第安人中間找到了壹把了解我們自己的原始時代的鑰匙。第三,在德意誌人中間,婦女很受尊敬並且對公共事務也有很大的影響,這同專偶制所特有的男子統治是直接對立的。差不多在這壹切方面,德意誌人都與斯巴達人相壹致;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在斯巴達人中間,對偶婚也還沒有完全被放棄。因此,在這方面,壹個嶄新的要素也隨著德意誌人的出現而獲得了在世界上的統治地位。在各民族混合的過程中,在羅馬世界的廢墟上發展起來的新的專偶制,使男子的統治具有了比較溫和的形式,而使婦女至少從外表上看來有了古典古代所從未有過的更受尊敬和更加自由的地位。這樣就第壹次造成了壹種可能性,在這種可能性的基礎上,從專偶制之中——因情況的不同,或在它的內部,或與它並行,或與它相反——發展起來了我們應歸功於專偶制的最偉大的道德進步:整個過去的世界所不知道的現代的個人性愛。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81—82頁。

  如果說,德意誌人改革了專偶制的古代形式,緩和了男子在家庭中的統治,給了婦女以比古典世界任何時期都更高的地位,那麼,使他們能夠做到這壹點的,如果不是他們的野蠻狀態、他們的氏族習慣,如果不是他們仍有母權制時代的遺風,又是什麼呢?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175頁。

  (五)原始社會的家庭

  生產資料在產品的形成上具有不同的使用方法,壹種是生產資料和產品相對保持獨立的形態,另壹種是生產資料改變或全部喪失獨立的形態,這個區別屬於勞動過程本身,因此,對沒有任何交換,沒有商品生產,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例如,家長制家庭自己的需要的勞動過程來說,也是存在的,這個區別被亞·斯密歪曲了,這是因為:1.他塞進了和這裏完全無關的關於利潤的規定,說什麼壹些生產資料在保持原來的形態時,給所有者帶來利潤;2.他把壹部分生產要素在勞動過程中的變化,和屬於產品交換、商品流通,同時包含流通中的商品的所有權變換的那種形式變換(買和賣)混為壹談。

  馬克思:《資本論》第2卷(1894年11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226頁。

  第壹種所有制形式是部落所有制。這種所有制與生產的不發達階段相適應,當時人們靠狩獵、捕魚、畜牧,或者最多靠耕作為生。在人們靠耕作為生的情況下,這種所有制是以有大量未開墾的土地為前提的。在這個階段,分工還很不發達,僅限於家庭中現有的自然形成的分工的進壹步擴大。因此,社會結構只限於家庭的擴大:父權制的部落首領,他們管轄的部落成員,最後是奴隸。潛在於家庭中的奴隸制,是隨著人口和需求的增長,隨著戰爭和交易這種外部交往的擴大而逐漸發展起來的。

  第二種所有制形式是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國家所有制。這種所有制是由於幾個部落通過契約或征服聯合為壹個城市而產生的。在這種所有制下仍然保存著奴隸制。除公社所有制以外,動產私有制以及後來的不動產私有制已經發展起來,但它們是作為壹種反常的、從屬於公社所有制的形式發展起來的。公民僅僅共同擁有支配自己那些做工的奴隸的權力,因此受公社所有制形式的約束。這是積極公民的壹種共同私有制,他們面對著奴隸不得不保存這種自然形成的聯合方式。因此,建築在這個基礎上的整個社會結構,以及與此相聯系的人民權力,隨著私有制,特別是不動產私有制的發展而逐漸趨向衰落。分工已經比較發達。城鄉之間的對立已經產生,後來,壹些代表城市利益的國家同另壹些代表鄉村利益的國家之間的對立出現了。在城市內部存在著工業和海外貿易之間的對立。公民和奴隸之間的階級關系已經充分發展。

  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誌意識形態》(1845年秋—1846年5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21頁。

  分工包含著所有這些矛盾,而且又是以家庭中自然形成的分工和以社會分裂為單個的、互相對立的家庭這壹點為基礎的。與這種分工同時出現的還有分配,而且是勞動及其產品的不平等的分配(無論在數量上或質量上);因而產生了所有制,它的萌芽和最初形式在家庭中已經出現,在那裏妻子和兒女是丈夫的奴隸。家庭中這種誠然還非常原始和隱蔽的奴隸制,是最初的所有制,但就是這種所有制也完全符合現代經濟學家所下的定義,即所有制是對他人勞動力的支配。其實,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達方式,對同壹件事情,壹個是就活動而言,另壹個是就活動的產品而言。

  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誌意識形態》(1845年秋—1846年5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35—536頁。

  住宅建築。不言而喻,野蠻人的每壹個家庭都有自己的洞穴和茅舍,正如遊牧人的每壹個家庭都有獨自的帳篷壹樣。這種單個分開的家庭經濟由於私有制的進壹步發展而成為更加必需的了。在農業民族那裏,共同的家庭經濟也和共同的耕作壹樣是不可能的。城市的建造是壹大進步。但是,在過去任何時代,消滅單個分開的經濟——這與消滅私有制分不開的——是不可能的,因為還沒有具備這樣做的物質條件。組織共同的家庭經濟的前提是發展機器,利用自然力和許多其他的生產力,例如自來水、煤氣照明、蒸汽采暖等,以及消滅城鄉之間的[對立]。沒有這些條件,共同的經濟本身將不會再成為新生產力,將沒有任何物質基礎,將建立在純粹的理論基礎上,就是說,將是壹種純粹的怪想,只能導致寺院經濟。——還可能有什麼呢?——這就是城市裏的集中和為了各個特定目的而進行的公共房舍(監獄、兵營等)的興建。不言而喻,消滅單個分開的經濟是和消滅家庭分不開的。

  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誌意識形態》(1845年秋—1846年5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68—569頁。

  每個原始家庭,至遲經過幾代以後是壹定要分裂的。原始共產制的共同的家戶經濟(它毫無例外地壹直盛行到野蠻時代中級階段的後期),決定著家庭公社的最大限度的規模,這種規模雖然依條件而變化,但是在每個地方都是相當確定的。不過,認為同母所生的子女之間的性關系不妥的觀念壹旦發生,這種觀念就壹定要影響到舊家庭公社的分裂和新家庭公社的建立(這種新的家庭公社這時並不必然同家庭群體相壹致)。壹列或者數列姊妹成為壹個公社的核心,而她們的同胞兄弟則成為另壹個公社的核心。摩爾根稱之為普那路亞家庭的形式,便經過這樣或類似的途徑而由血緣家庭產生出來了。按照夏威夷的習俗,若幹數目的姊妹——同胞的或血統較遠的即從(表)姊妹,再從(表)姊妹或更遠壹些的姊妹——是她們共同丈夫們的共同的妻子,但是在這些共同丈夫之中,排除了她們的兄弟;這些丈夫彼此已不再互稱兄弟,他們也不再必須是兄弟了,而是互稱普那路亞,即親密的同伴,即所謂associé。同樣,壹列兄弟——同胞的或血統較遠的——則跟若幹數目的女子(只要不是自己的姊妹)共同結婚,這些女子也互稱普那路亞。這是古典形式的壹種家庭結構;這種形式後來又有壹系列變種,它的主要特征是壹定的家庭範圍內相互的共夫和共妻,不過,妻子的兄弟(起初是同胞的,以後更及於血統較遠的)被排除在這個家庭範圍以外,另壹方面也把丈夫的姊妹除外。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0—5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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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4 23:37:20 |只看该作者
(三)對偶制家庭和專偶制家庭

  摩爾根壹生的大部分,是在易洛魁人中間度過的,這種易洛魁人現在還居住在紐約州;他並且被壹個易洛魁人部落(塞訥卡人部落)接納入族。他發現,易洛魁人奉行著壹種同他們的實際的家庭關系相矛盾的親屬制度。在易洛魁人中間盛行的,是壹種雙方可以輕易解除的個體婚姻,摩爾根把它稱為“對偶制家庭”。因此,這種夫妻的子女,是眾所周知和大家公認的;對誰應該用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姊妹等稱呼,是不會有疑問的。但是,這些稱呼的實際使用,卻與此矛盾。易洛魁人的男子,不僅把自己親生的子女稱為自己的兒子和女兒,而且把他兄弟的子女也稱為自己的兒子和女兒,而他們都稱他為父親。他把自己姊妹的子女則稱為自己的外甥和外甥女,他們稱他為舅父。反之,易洛魁人的女子,把自己姊妹的子女和她自己親生的子女壹概都稱為自己的兒子和女兒,而他們都稱她為母親。她把自己兄弟的子女則稱為自己的內侄和內侄女,她自己被稱為他們的姑母。同樣,兄弟的子女們互稱兄弟姊妹,姊妹的子女們也互稱兄弟姊妹。而壹個女人的子女和她兄弟的子女,則互稱為表兄弟和表姊妹。這並不是壹些空洞的名稱,而是實際上流行的對血緣親屬關系的親疏和輩分的觀點的表達;這種觀點是壹種完備地制定了的親屬制度的基礎,這種親屬制度可以表達單個人的數百種不同的親屬關系。不僅如此,這種親屬制度不僅在所有美洲印第安人中(直到現在還沒有發現過例外)完全有效,而且在印度最古的居民中,在德幹的達羅毗荼人部落和印度斯坦的戈拉人部落中,也差不多毫無變更地實行著。在南印度的泰米爾人和紐約州的塞訥卡部落的易洛魁人用來表達親屬關系的名稱中,至今還有200種以上不同的親屬關系是用相同的名稱來表達的。所以在印度的這些部落中間,正和在所有美洲印第安人中間壹樣,從現行家庭形式中產生的親屬關系,也是同親屬制度相矛盾的。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39—40頁。

  這種對偶制家庭,本身還很脆弱,還很不穩定,不能使人需要有或者只是希望有自己的家戶經濟,因此它根本沒有使早期傳下來的共產制家戶經濟解體。而共產制家戶經濟意味著婦女在家內的統治,正如在不能確認生身父親的條件下只承認生身母親意味著對婦女即母親的高度尊敬壹樣。那種認為婦女在最初的社會裏曾經是男子的奴隸的意見,是18世紀啟蒙時代所留傳下來的最荒謬的觀念之壹。在壹切蒙昧人中,在壹切處於野蠻時代低級階段、中級階段、部分地還有處於高級階段的野蠻人中,婦女不僅居於自由的地位,而且居於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這種地位到了對偶婚時期是怎樣的情形,可以由在塞訥卡部落的易洛魁人中做過多年傳教士的阿瑟·萊特作證明。他說:

  “講到他們的家庭,當他們還住在老式長屋〈包含幾個家庭的共產制家戶經濟〉中的時候…… 那裏總是由某壹個克蘭〈氏族〉占統治地位,因此婦女是從別的克蘭〈氏族〉中招來丈夫的…… 通常是女方在家中支配壹切;貯藏品是公有的;但是,倒黴的是那種過於怠惰或過於笨拙因而不能給公共貯藏品增加壹分的不幸的丈夫或情人。不管他在家裏有多少子女或占有多少財產,仍然要隨時聽候命令,收拾行李,準備滾蛋。對於這個命令,他不可有反抗的企圖;他無法在這棟房子裏住下去,他非回到自己的克蘭〈氏族〉去不可;或者像他們通常所做的那樣,到別的克蘭內重新結婚。婦女在克蘭〈氏族〉裏,乃至壹般在任何地方,都有很大的勢力。有時,她們可以毫不猶豫地撤換酋長,把他貶為普通的戰士。”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9—60頁。

  對偶制家庭產生於蒙昧時代和野蠻時代交替的時期,大部分是在蒙昧時代高級階段,有些地方剛剛到達野蠻時代低級階段。這是野蠻時代所特有的家庭形式,正如群婚之於蒙昧時代,專偶制之於文明時代壹樣。要使對偶制家庭進壹步發展為牢固的專偶制,需要有別的原因,這種原因與我們已經看到的壹直起著作用的那些原因不同。在成對配偶制中,群已經減縮到它的最後單位,僅由兩個原子組成的分子,即壹男和壹女。自然選擇已經通過日益縮小婚姻共同體的範圍而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在這壹方面,它再也沒有事可做了。

  因此,如果沒有新的、社會的動力發生作用,那麼,從成對配偶制中就沒有任何根據產生新的家庭形式了。但是,這種動力開始發生作用了。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64—65頁。

  但是,專偶制完全肯定地將要失掉的東西,就是它因起源於財產關系而被烙上的全部特征,這些特征就是:第壹,男子的統治,第二,婚姻的不可解除性。男子在婚姻上的統治是他的經濟統治的結果,它將自然地隨著後者的消失而消失。婚姻的不可解除性,部分地是專偶制所賴以產生的經濟狀況的結果,部分地是這種經濟狀況和專偶制之間的聯系還沒有被正確地理解並且被宗教加以誇大的那個時代留下的傳統。這種不可解除性現在就已經遭到千萬次的破壞了。如果說只有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麼也只有繼續保持愛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不過,個人性愛的持久性在各個不同的個人中間,尤其在男子中間,是很不相同的,如果感情確實已經消失或者已經被新的熱烈的愛情所排擠,那就會使離婚無論對於雙方或對於社會都成為幸事。只是要使人們免於陷入離婚訴訟的無益的泥潭才好。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96頁。

  在威爾士被英國人征服以前數世紀,即至遲於11世紀所制定的古代威爾士的法律,還表明有整個村落共同耕作的事情,雖然這只是壹種普遍流行的早期習俗的稀有殘余;每個家庭有供自己耕作的五英畝土地;此外,另有壹塊土地共同耕種,收獲物實行分配。從它跟愛爾蘭和蘇格蘭類似這壹點來看,毫無疑問這種農村公社乃是壹種氏族或氏族分支,即使對威爾士法律的重新考查——我沒有時間去這樣做(我的摘要是在1869年作的)——未必能直接證實這壹點。然而,威爾士以及愛爾蘭的材料卻直接證明,在11世紀時,凱爾特人的對偶婚還根本沒有被專偶制所代替。在威爾士,婚姻只有滿了七年之後才不能解除,或者更確切些說,才不能終止。甚至只差三夜就滿七年,夫妻還是可以分離的。那時便要分家:由妻子來分,丈夫取他的壹份。家具是按壹定的非常有趣的規則來分的。如果是丈夫提出離婚的,那他必須把妻子的嫁妝和其他某些東西還給她;如果是妻子提出離婚的,那她便少得壹點。如有三個子女,丈夫分兩個,妻子分壹個,即中間那壹個。如果妻子在離婚後重新結婚,而她的前夫想重新要她時,即使她的壹只腳已經踏上新夫的婚床,也要順從前夫的要求。而如果已經同居七年,即使以前並未正式結婚,他們也是夫和妻。在結婚以前,少女的貞操完全不嚴格遵守,也不要求遵守;與此有關的規定,具有非常輕佻的性質,同資產階級的道德完全不符。如果妻子與人通奸,丈夫可以毆打她(這是允許他這樣做的三種情況之壹,在其余場合毆打妻子是要受罰的),但是這樣壹來,他就無權要求別的補償了;因為

  “對於同壹過錯,或者要求贖罪,或者要求報復,但兩者不可得兼”。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148—149頁。

  隨著男子在家中的實際統治的確立,實行男子獨裁的最後障礙便崩毀了。這種獨裁,由於母權制的傾復、父權制的實行、對偶婚制向專偶制的逐步過渡而被確認,並且永久化了。但是這樣壹來,在古代的氏族制度中就出現了壹個裂口:個體家庭已經成為壹種力量,並且以威脅的姿態起來與氏族對抗了。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181—182頁。

  除了自由民和奴隸的差別以外,又出現了富人和窮人的差別——隨著新的分工,社會又有了新的階級劃分。各個家庭家長之間的財產差別,炸毀了各地迄今壹直保存著的舊的共產制家庭公社;同時也炸毀了為這種公社而實行的土地的共同耕作。耕地起初是暫時地、後來便永久地分配給各個家庭使用,它向完全的私有財產的過渡,是逐漸進行的,是與對偶婚制向專偶制的過渡平行地發生的。個體家庭開始成為社會的經濟單位了。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183頁。

  但是,在專偶制內部,第二種對立也因此而發展起來了。同靠淫遊制來使自己的生活更美好的丈夫並存的還有壹個被冷落的妻子。正如吃了半個蘋果以後就再不能有壹個整蘋果壹樣,沒有對立的另壹面,就不可能有對立的這壹面。盡管如此,男子的想法似乎仍然不是這樣,直到他們的妻子教訓了他們,使他們醒悟為止。隨著個體婚制,出現了兩種經常性的、以前所不知道的特有的社會人物:妻子的經常的情人和戴綠帽子的丈夫。男子獲得了對婦女的勝利,但是桂冠是由失敗者寬宏大量地給勝利者加上的。雖然加以禁止、嚴懲但終不能根除的通奸,已成為與個體婚制和淫遊制並行的不可避免的社會的制度了。子女是否確鑿無疑地出自父親,像從前壹樣,至多只能依據道德的信念;所以,為了解決這個無法解決的矛盾,《拿破侖法典》第312條規定:

  “L’enfant concu pendant le mariage a pour père le mari”——凡在結婚以後懷胎的嬰兒,以丈夫為父。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80頁。

  但是,這個進步無疑是由這樣的情況引起的,即德意誌人還生活在對偶制家庭中,他們在可能的範圍內把適應於對偶制家庭的婦女地位嫁接到專偶制上來;這壹進步決不是由於德意誌人的什麼傳奇性的、道德上純潔得令人驚奇的天性所引起的,這種天性只不過是:對偶制實際上並不像專偶制那樣在明顯的道德對立中發展。恰好相反,德意誌人在其遷徙時期,特別是在向東南方,即黑海沿岸草原遊牧民族區遷徙時期,在道德上墮落得很厲害,除騎馬術以外,他們還從這些遊牧民族那裏染上了醜惡的反常情的惡習,阿米亞努斯關於泰發耳人,普羅科皮阿斯關於海魯萊人的敘述就是明顯的證明。

  ……

  在今日的資產階級中間,締結婚姻有兩種方式。在天主教國家中,父母照舊為年輕的資產階級兒子選擇適當的妻子,其結果自然是專偶制所固有的矛盾得到了最充分的發展:

  丈夫方面是大肆實行淫遊,妻子方面是大肆通奸。天主教會禁止離婚,恐怕也只是因為它確信對付通奸就像對付死亡壹樣,是沒有任何藥物可治的。相反,在新教國家中,通例是允許資產階級的兒子有或多或少的自由去從本階級選擇妻子;因此,壹定程度的愛可能成為結婚的基礎,而且,為了體面,也始終以此為前提,這壹點符合新教偽善的精神。在這裏,丈夫實行淫遊並不那麼厲害,而妻子的通奸也比較不那麼常見。不過,在任何婚姻形式下,人們結婚後和結婚前仍然是同樣的人,而新教國家的資產者又大多是些庸人,所以,這種新教的專偶制,即使拿壹般最好的場合來看,也只不過是導致被叫做家庭幸福的極端枯燥無聊的婚姻共同體罷了。小說就是這兩種締結婚姻的方法的最好的鏡子:法國的小說是天主教婚姻的鏡子;德國的小說是新教婚姻的鏡子。在這兩種場合,“他都有所得”;在德國小說中是青年得到了少女;在法國小說中是丈夫得到了綠帽子。兩者之中究竟誰的處境更壞,不是每次都可以弄清楚的。因此,德國小說的枯燥之於法國資產者,正如法國小說的“不道德”之於德國的庸人壹樣是令人不寒而栗的。可是,最近,自從“柏林成為世界都市”以來,德國小說也開始不那麼膽怯地描寫當地早就為人所知的淫遊和通奸了。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82—84頁。

  只有在被壓迫階級中間,而在今天就是在無產階級中間,性愛才成為而且也才可能成為對婦女的關系的常規,不管這種關系是否為官方所認可。不過,在這裏,古典的專偶制的全部基礎也就除去了。在這裏沒有任何財產,而專偶制和男子的統治原是為了保存和繼承財產而建立的;因此,在這裏也就沒有建立男子統治的任何推動力了。況且,在這裏也沒有達到這個目的的手段:維護男子統治的資產階級法律,只是為了維護有產者和他們同無產者的相互關系而存在的;它是要花費金錢的,而因為工人貧窮的緣故,它對於工人同他的妻子的關系就沒有效力了。在這裏,起決定作用的完全是另壹種個人的和社會的關系。此外,自從大工業迫使婦女從家庭進入勞動市場和工廠,而且往往把她們變為家庭的供養者以後,在無產者家庭中,除了自專偶制出現以來就蔓延開來的對妻子的野蠻粗暴也許還遺留壹些以外,男子統治的最後殘余也已失去了任何基礎。這樣壹來,無產者的家庭,甚至在雙方都保持最熱烈的愛情和最牢固的忠實的情況下,並且不管有可能得到什麼宗教的和世俗的祝福,也不再是嚴格意義上的專偶制的家庭了。所以,專偶制的經常伴侶——淫遊和通奸,在這裏只有極其微小的作用;妻子事實上重新取得了離婚的權利,當雙方不能和睦相處時,他們就寧願分離。壹句話,無產者的婚姻之為專偶制,是在這個名詞的詞源學意義上說的,決不是在這個名詞的歷史意義上說的。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85—86頁。

  但是,我們現在正在走向壹種社會變革,那時,專偶制的迄今存在的經濟基礎,正像它的補充物即賣淫的經濟基礎壹樣,不可避免地都要消失。專偶制的產生是由於大量財富集中於壹人之手,也就是男子之手,而且這種財富必須傳給這壹男子的子女,而不是傳給其他人的子女。為此,就需要妻子方面的專偶制,而不是丈夫方面的專偶制,所以這種妻子方面的專偶制根本不妨礙丈夫的公開的或秘密的多偶制。但是,行將到來的社會變革至少將把絕大部分耐久的、可繼承的財富——生產資料——變為社會所有,從而把這壹切對於傳授遺產的關切減少到最低限度。可是,既然專偶制是由於經濟的原因而產生的,那麼當這種原因消失的時候,它是不是也要消失呢?

  可以不無理由地回答:它不僅不會消失,而且相反地,只有那時它才能完全地實現。

  因為隨著生產資料轉歸社會所有,雇傭勞動、無產階級、從而壹定數量的——用統計方法可以計算出來的——婦女為金錢而獻身的必要性,也要消失了。賣淫將要消失,而專偶制不僅不會滅亡,而且最後對於男子也將成為現實。

  這樣壹來,男子的地位無論如何要發生很大的變化。而婦女的地位,壹切婦女的地位也要發生很大的轉變。隨著生產資料轉歸公有,個體家庭就不再是社會的經濟單位了。私人的家務變為社會的事業。孩子的撫養和教育成為公共的事情;社會同等地關懷壹切兒童,無論是婚生的還是非婚生的。因此,對於“後果”的擔心也就消除了,這種擔心在今天成了妨礙少女毫無顧慮地委身於所愛的男子的最重要的社會因素——既是道德的也是經濟的因素。那麼,會不會由於這個原因,就足以逐漸產生更隨便的性關系,從而也逐漸產生對處女的榮譽和女性的羞恥都更加馬虎的社會輿論呢?最後,難道我們沒有看見,在現代世界上專偶制和賣淫雖然是對立物,卻是不可分離的對立物,是同壹社會秩序的兩極嗎?能叫賣淫消失而不叫專偶制與它同歸於盡嗎?

  在這裏,壹個在專偶制發展的時候最多只處於萌芽狀態的新的因素——個人的性愛,開始發生作用了。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89—9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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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群婚制和個體婚制

  那麼,雜亂的性關系究竟是什麼意思呢?這就是說,現在或較早時期通行的禁規在那時是沒有效力的。我們已經看到,忌妒所造成的限制是怎樣崩潰的。如果說有什麼可以確定的話,那就是:忌妒是壹種較後發展起來的感情。血親婚配的觀念,也是如此。不僅兄弟和姊妹起初曾經是夫婦,而且父母和子女之間的性關系今日在許多民族中也還是允許的。班克羅夫特(《北美太平洋沿岸各州的土著民族》1875年版第1卷)證明,白令海峽沿岸的加惟基人、阿拉斯加附近的科迪亞克島上的人、英屬北美內地的提納人,都有這種關系;勒土爾諾也提出了關於印第安赤北韋人、智利的庫庫人、加勒比人、印度支那半島的克倫人的同樣事實的報告;至於古希臘人和古羅馬人關於帕提亞人、波斯人、西徐亞人、匈奴人等的故事,在這裏就不必說了。在血親婚配尚未發明之前(這的確是壹種發明,而且是壹種極其寶貴的發明),父母和子女之間的性關系所引起的憎惡,並不大於其他不同輩的人們之間的性關系;而後者即使今日在最市儈氣的國家裏也還在發生,而且並不引起多大的驚駭;甚至年逾60的老“姑娘”,如果她們十分富有的話,有時也可以嫁給壹個30來歲的青年男子。不過,如果我們從我們所知道的最原始的家庭形式上拋棄那種與它們連在壹起的血親婚配的觀念——這種觀念跟我們的觀念完全不同,而且往往是跟它們直接沖突的——,那麼我們就得出壹種只能叫做雜亂的性關系的形式了。所謂雜亂,是說後來由習俗所規定的那些限制那時還不存在。但是由此決不能說,在日常實踐中也必然是壹片混亂。短時期的成對配偶決不是不可能的,正如在群婚制中,當時的多數情況也是成對配偶那樣。所以,如果說韋斯特馬克(他是最近的壹個否認這種原始狀態的人)把兩性在生孩子以前壹切成對同居狀態,都叫做婚姻,那麼就應該說,這種婚姻完全可以在雜亂的性關系狀態下發生,而它跟雜交狀態,即不存在習俗規定的對性關系的限制的那種狀態不相矛盾。當然,韋斯特馬克是從如下的觀點出發的,他認為:

  “雜交狀態包含著對個人愛戀的壓抑”,因而“賣淫是這種狀態的最真實的形式”。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46—47頁。

  在壹切形式的群婚家庭中,誰是某壹個孩子的父親是不確定的,但誰是孩子的母親則是確定的。即使母親把共同家庭的壹切子女都叫做自己的子女,對於他們都擔負母親的義務,但她仍然能夠把她自己親生的子女同其余壹切子女區別開來。由此可知,只要存在著群婚,那麼世系就只能從母親方面來確定,因此,也只承認女系。壹切蒙昧民族和處在野蠻時代低級階段的民族,實際上都是這樣;所以巴霍芬的第二個偉大功績,就在於他第壹個發現了這壹點。他把這種只從母親方面確認世系的情況和由此逐漸發展起來的繼承關系叫做母權制;為了簡便起見,我保留了這壹名稱;不過它是不大恰當的,因為在社會發展的這壹階段上,還談不到法律意義上的權利。

  ……

  當摩爾根寫他的著作的時候,我們關於群婚的知識還是非常有限的。我們僅略略知道壹點那種組織為級別的澳大利亞人的群婚,此外就是摩爾根早在1871年發表了他所得到的關於夏威夷普那路亞家庭的材料。普那路亞家庭,壹方面,給美洲印第安人中盛行的親屬制度提供了完備的說明,而這壹制度曾經是摩爾根的全部研究的出發點;另壹方面,它又是壹個引出母權制氏族的現成的出發點;最後,它乃是遠比澳大利亞的級別制度更高的壹個發展階段。因此,摩爾根把這個形式看做必然先於對偶婚存在的壹個發展階段,並且認定它在較早的時期普遍流行,這是可以理解的。自從那時以來,我們了解了群婚的壹系列其他形式,現在我們知道,摩爾根在這裏走得太遠了。不過,他仍然很幸運,在他的普那路亞家庭中碰到了最高的、典型的群婚形式,即可以用來十分容易地說明向更高形式過渡的那種形式。

  使我們關於群婚的知識大大豐富起來的,是英國傳教士洛裏默·法伊森,他在這種家庭形式的典型地區——澳大利亞,對群婚作了多年的研究。他在南澳大利亞的芒特甘比爾地區的澳大利亞黑人中發現了最低的發展階段。在這裏,整個部落分為兩個級別:克洛基和庫米德。每個級別內部都嚴格禁止性關系;反之,壹級別的每個男子生來就是另壹級別的每個女子的丈夫,而後者生來也是前者的妻子。不是單個人,而是整個集團相互結婚,即級別和級別結婚。而且應當指出,這裏除了兩個外婚制級別的劃分所造成的限制以外,年齡差別或某種特殊血緣親屬關系都沒有造成什麼障礙。對克洛基的任何男子說來,庫米德的每個女子都是他的當然的妻子;但是,他自己的女兒,既是庫米德女性所生,根據母權制也是庫米德,所以,她生來就是每個克洛基男人的妻子,從而也是自己父親的妻子。

  至少,我們所知道的這種級別組織對於這壹點是沒有加以禁止的。所以,或者是在這種組織發生的那個時期,雖然已有限制近親婚配的朦朧意向,但是人們還不把父母和子女間的性關系看做特別可怕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級別制度就是從雜亂的性關系的狀態中直接產生的;或者是在級別發生的時候,父母和子女間的性關系業已為習俗所禁止——在這種情況下,當前的狀態就表明在它以前曾經存在過血緣家庭,而它是走出血緣家庭的第壹步。後面這壹種情況,比較可信。據我所知,在澳大利亞,父母和子女間的婚姻關系的例子,還沒有人提到過;而比較晚壹些的外婚形式,即母權制氏族,通常也默然以禁止這種關系為前提,把這種禁規看做壹種在氏族產生時就已存在的事情。

  ……

  群婚在澳大利亞還是壹種級別婚,它是往往分布於全大陸的整個壹級別的男子和同樣廣布的壹級別的女子的群眾性夫妻關系——這種群婚,如果加以詳細的觀察,並不完全像習慣於娼妓制度的庸人幻想所想象的那樣可怕。相反,過了許多年以後,人們才猜測到有這種群婚存在,而不久以前又對它爭論起來。在膚淺的觀察者看來,它是壹種不牢固的個體婚制,而在某些地方則是與偶爾的通奸並行的多妻制。只有像法伊森和豪伊特那樣,花費許多年工夫,才能在這些使普通的歐洲人對於其實踐反倒更感到親切的婚姻關系中發現壹種調節規則,根據這種規則,壹個外地的澳大利亞黑人在離開本鄉數千公裏的地方,在說著他所不懂的語言的人們中間,往往依然可以在壹個個住宿地,在壹個個部落裏,找到毫無反抗和怨恨地委身於他的女子,而根據這種規則有著幾個妻子的男人,也要讓出壹個妻子給自己的客人去過夜。在歐洲人視為不道德和無規則的地方,事實上都盛行著壹種嚴格的規則。這些女子屬於客人的通婚級別,因而她們生來就是他的妻子;把雙方結合起來的那個道德規則,同時又用剝奪權利的懲罰方法,禁止相互所屬的通婚級別以外的任何性關系。甚至在搶劫婦女(這是經常的,某些地方還是通例)的地方,也很慎重地遵守級別的規則。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2—57頁。

  要弄清現在美洲的群婚是否已完全被對偶婚所排除的問題,必須更加仔細地研究壹下還處於蒙昧時代高級階段的西北部民族,特別是南美的各民族。關於後者,流傳著各種各樣的性關系不受限制的事例,使人很難設想在這裏舊時的群婚已經完全克服。無論如何,群婚的遺跡還沒有完全消失。在北美的至少40個部落中,同長姊結婚的男子有權把她的壹俟達到婚齡的壹切妹妹也娶為妻子——這是壹整群姊妹共夫的遺風。而加利福尼亞半島的居民(蒙昧時代高級階段),據班克羅夫特說,則有壹些節日,在節日裏幾個“部落”聚集在壹起,不加區別地發生性關系。這顯然是指壹些氏族,它們在這些節日裏,對於從前壹個氏族的婦女以另壹氏族的所有男子為她們的共同丈夫,而男子則以另壹氏族的所有婦女為他們的共同妻子的時代,還保留著壹點朦朧的記憶。這種習俗在澳大利亞仍然盛行著。有些民族中,還有這種情形,即男性長者、酋長和巫師,利用共妻制來為自己服務,自己獨占大多數婦女;但是,他們在壹定節日和民眾大集會時,必須重新實行以前的共妻制,讓自己的妻子去和年輕的男子們尋樂。韋斯特馬克在他的《人類婚姻史》壹書第28—頁,舉了許多例子,表明在印度的霍人、桑塔爾人、潘劄人和科塔爾人部落中,在某些非洲民族和其他民族中,都有這種定期的沙特恩節即在壹個短時期內恢復舊時的自由的性關系。奇怪的是,韋斯特馬克由此得出壹個結論,說這並不是他所否認的群婚的殘余,而是原始人和其他動物所共有的交配期的殘余。

  ……

  在另壹些民族中,新郎的朋友和親屬或請來參加婚禮的客人,在舉行婚禮時,都可以提出古代遺傳下來的對新娘的權利,新郎按次序是最後的壹個;在巴利阿裏群島和在非洲的奧及婁人中,在古時都是如此;而在阿比西尼亞的巴裏人中,現在也還是如此。在另壹些民族中,則由壹個有公職的人——部落或氏族的頭目、酋長、薩滿、祭司、諸侯或其他不管是什麼頭銜的人,代表公社行使對新娘的初夜權。盡管新浪漫主義者竭力掩飾這壹事實,但這種初夜權至今還作為群婚的殘余,存在於阿拉斯加地區的大多數居民(班克羅夫特《土著民族》第1卷第81頁)、墨西哥北部的塔胡人(同上,第584頁)及其他民族中;在整個中世紀,它至少存在於原為凱爾特人的各個國家中,例如在阿拉貢;在這些地方,它是直接由群婚傳下來的。在卡斯蒂利亞,農民雖然從來沒有成為農奴,但在阿拉貢卻盛行過極醜惡的農奴制,直到1486年天主教徒斐迪南德作出裁決為止。在這個文件中說:

  “茲決定並宣告,上述領主〈senyors,男爵〉……亦不得在農民娶妻時與其妻同睡第壹夜,或在婚禮之夜,新娘躺在床上以後,跨越該床及該女子,作為自己統治的標誌;上述領主亦不得違反農民的女兒或兒子的意誌去差使他們,無論償付報酬與否。”(轉引自祖根海姆《農奴制度》1861年彼得堡版第35頁上的加泰羅尼亞語原文。)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61—64頁。

  在說到隨著母權制的復滅而迅速發展起來的專偶制以前,我們再就多妻制和多夫制說幾句話。這兩種婚姻形式,只能算是例外,可以說是歷史的奢侈品,除非它們在某壹個國家內同時並存,但是大家知道這是沒有的事。因此,由於被排除在多妻制以外的男子並不能從因多夫制而成為多余的婦女那裏求得安慰,而且男女的數目,不管社會制度如何,迄今又差不多是相等的,所以,不論多妻制或多夫制的婚姻形式都不能上升為普遍通行的形式。事實上,壹夫多妻制顯然是奴隸制度的產物,並且限於個別占據特殊地位的人物。在閃米特人的家長制家庭中,只有家長本人,至多還有他的幾個兒子,過著多妻制的生活,其余的人都以壹人壹妻為滿足。現在整個東方還是如此;多妻制是富人和顯貴人物的特權,多妻主要是用購買女奴隸的方法取得的;人民大眾都是過著專偶制的生活。印度和西藏的多夫制,也同樣是個例外;關於它起源於群婚這個肯定並非無關緊要的問題,還需要作進壹步的研究。而在實踐上,多夫制的容讓性看來要比伊斯蘭教徒的富於忌妒的後房制度大得多。例如至少在印度的納伊爾人中間,雖然每三四個或更多的男子共有壹個妻子,但是他們每人同時還可以和別的三個或更多的男子共有第二個,甚至第三個、第四個……妻子。奇怪的是,麥克倫南在敘述這種婚姻俱樂部時(其成員可以同時加入幾個俱樂部),竟沒有發現俱樂部婚姻這個新類別。不過,這種婚姻俱樂部的制度,決不是真正的多夫制;恰好相反,正如日羅-特隆已經指出的,這只是群婚的壹種特殊化了的形式;男子過著多妻制的生活,而婦女則過著多夫制的生活。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72—73頁。

  摩爾根所說的淫遊制,是指與個體婚制並存的男子和未婚婦女在婚姻之外發生的性關系,這種性關系,大家知道,以各種不同的形式盛行於整個文明時代,而且日益變為公開的賣淫了。這種淫遊制直接起源於群婚制,起源於婦女為贖買貞操權利而作的獻身犧牲。

  為金錢而獻身,最初是壹種宗教行為,它是在愛神廟舉行的,所得的錢最初都歸於神廟的財庫。亞美尼亞的阿娜伊蒂斯廟、科林斯的阿芙羅狄蒂廟的廟奴,以及印度神廟中的宗教舞女,即所謂Bajaderen(葡萄牙語bailadeira——舞女壹詞的訛誤),都是最初的娼妓。這種獻身起初是每個婦女的義務,後來便只由這些女祭司代替其他所有婦女來實行了。在其他壹些民族中,這種淫遊制起源於允許姑娘們在結婚前有性的自由,因此也是群婚制的殘余,只不過這種殘余是通過另外壹種途徑傳到今天的。隨著財產差別的產生,亦即早在野蠻時代高級階段,與奴隸勞動並存就零散地出現了雇傭勞動,同時,作為它的必然補充,也出現了與女奴隸的強制獻身並存的自由婦女的職業賣淫。由此可見,群婚制傳給文明時代的遺產是兩重的,正如文明時代所產生的壹切都是兩重的、雙面的、分裂為二的、對立的壹樣:壹方面是專偶制,另壹方面則是淫遊制以及它的最極端的形式——賣淫。淫遊制和社會的任何其他制度壹樣,也是壹種社會的制度;它使舊時的性的自由繼續存在,以利於男子。在實際上不僅被容忍而且特別為統治階級所樂於實行的淫遊制,在口頭上是受到詛咒的。但是實際上,這種詛咒決不是針對著參與此事的男子,而只是針對著婦女:她們被剝奪權利,被排斥在外,以便用這種方法再壹次宣布男子對婦女的無條件統治乃是社會的根本法則。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79—80頁。

  這樣,我們便有了三種主要的婚姻形式,這三種婚姻形式大體上與人類發展的三個主要階段相適應。群婚制是與蒙昧時代相適應的,對偶婚制是與野蠻時代相適應的,以通奸和賣淫為補充的專偶制是與文明時代相適應的。在野蠻時代高級階段,在對偶婚制和專偶制之間,插入了男子對女奴隸的統治和多妻制。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88頁。

  可見,個體婚制在歷史上決不是作為男女之間的和好而出現的,更不是作為這種和好的最高形式而出現的。恰好相反。它是作為女性被男性奴役,作為整個史前時代所未有的兩性沖突的宣告而出現的。在馬克思和我於1846年合寫的壹個舊的、未發表的手稿中,我發現了如下壹句話:“最初的分工是男女之間為了生育子女而發生的分工。”現在我可以補充幾句:在歷史上出現的最初的階級對立,是同個體婚制下夫妻間的對抗的發展同時發生的,而最初的階級壓迫是同男性對女性的壓迫同時發生的。個體婚制是壹個偉大的歷史的進步,但同時它同奴隸制和私有制壹起,卻開辟了壹個壹直繼續到今天的時代,在這個時代中,任何進步同時也是相對的退步,因為在這種進步中,壹些人的幸福和發展是通過另壹些人的痛苦和受壓抑而實現的。個體婚制是文明社會的細胞形態,根據這種形態,我們就可以研究文明社會內部充分發展著的對立和矛盾的本質。

  舊時性關系的相對自由,決沒有隨著對偶婚或者甚至個體婚的勝利而消失。

  “舊的婚姻制度,雖然由於普那路亞集團的逐漸消亡而縮小到更加狹小的範圍內,但仍然圍繞著正在向前發展的家庭,並且伴隨著它直到文明時代的最初期……這種舊制度最後終於消失在新型的淫遊制中,這種新型的淫遊制伴隨著人類直到進入文明時代,就像壹個陰影籠罩在家庭上面。”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78—7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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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4 23:34:22 |只看该作者
既然性愛按其本性來說就是排他的——雖然這種排他性今日只是在婦女身上無例外地得到實現——,那麼,以性愛為基礎的婚姻,按其本性來說就是個體婚姻。我們已經看到,巴霍芬認為由群婚向個體婚過渡這壹進步主要應歸功於婦女,是多麼的正確;只有由對偶婚制向專偶制的進步才是男子的功勞;在歷史上,後壹進步實質上是使婦女地位惡化,而便利了男子的不忠實。因此,那種迫使婦女容忍男子的這些通常的不忠實行為的經濟考慮——例如對自己的生活,特別是對自己子女的未來的擔心——壹旦消失,那麼由此而達到的婦女的平等地位,根據以往的全部經驗來判斷,與其說會促進婦女的多夫制,倒不如說會在無比大的程度上促進男子的真正的專偶制。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95—96頁。

  至於畜群怎樣並且在什麼時候從部落或氏族的共同占有變為各個家庭家長的財產,我們至今還不得而知。不過,基本上,這壹過渡壹定是在這個階段上發生的。隨著畜群和其他新的財富的出現,便發生了對家庭的革命。謀取生活資料總是男子的事情,謀取生活資料的工具是由男子制造的,並且是他們的財產。畜群是新的謀取生活資料的工具,最初對它們的馴養和以後對它們的照管都是男子的事情。因此,牲畜是屬於他們的;用牲畜交換來的商品和奴隸,也是屬於他們的。這時謀生所得的全部剩余都歸了男子;婦女參加它的享用,但在財產中沒有她們的份兒。“粗野的”戰士和獵人,以在家中次於婦女而占第二位為滿足,但“比較溫和的”牧人,卻依恃自己的財富擠上了首位,把婦女擠到了第二位。而婦女是不能抱怨的。家庭內的分工決定了男女之間的財產分配;這壹分工仍然和以前壹樣,可是它現在卻把迄今所存在的家庭關系完全顛倒了過來,這純粹是因為家庭以外的分工已經不同了。從前保證婦女在家中占統治地位的同壹原因——婦女只限於從事家務勞動——,現在卻保證男子在家中占統治地位:婦女的家務勞動現在同男子謀取生活資料的勞動比較起來已經相形見絀;男子的勞動就是壹切,婦女的勞動是無足輕重的附屬品。

  在這裏就已經表明,只要婦女仍然被排除於社會的生產勞動之外而只限於從事家庭的私人勞動,那麼婦女的解放,婦女同男子的平等,現在和將來都是不可能的。婦女的解放,只有在婦女可以大量地、社會規模地參加生產,而家務勞動只占她們極少的工夫的時候,才有可能。而這只有依靠現代大工業才能辦到,現代大工業不僅容許大量的婦女勞動,而且是真正要求這樣的勞動,並且它還力求把私人的家務勞動逐漸溶化在公共的事業中。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180—181頁。

  文明時代所由以開始的商品生產階段,在經濟上有下列特征:(1)出現了金屬貨幣,從而出現了貨幣資本、利息和高利貸;(2)出現了作為生產者之間的中間階級的商人;(3)出現了土地私有制和抵押;(4)出現了作為占統治地位的生產形式的奴隸勞動。與文明時代相適應並隨之徹底確立了自己的統治地位的家庭形式是專偶制、男子對婦女的統治,以及作為社會經濟單位的個體家庭。國家是文明社會的概括,它在壹切典型的時期毫無例外地都是統治階級的國家,並且在壹切場合在本質上都是鎮壓被壓迫被剝削階級的機器。此外,文明時代還有如下的特征:壹方面,是把城市和鄉村的對立作為整個社會分工的基礎固定下來;另壹方面,是實行所有者甚至在死後也能夠據以處理自己財產的遺囑制度。這種同古代氏族制度直接沖突的制度,在雅典直到梭倫時代之前還沒有過;在羅馬,它很早就已經實行了,究竟在什麼時候我們不知道;在德意誌人中間,這種制度是由教士引入的,為的是使誠實的德意誌人能夠毫無阻礙地將自己的遺產遺贈給教會。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195—196頁。

  人類社會脫離動物野蠻階段以後的壹切發展,都是從家庭勞動創造出的產品除了維持自身生活的需要尚有剩余的時候開始的,都是從壹部分勞動可以不再用於單純生活資料的生產,而是用於生產資料的生產的時候開始的。勞動產品超出維持勞動的費用而形成剩余,以及社會的生產基金和後備基金靠這種剩余而形成和積累,過去和現在都是壹切社會的、政治的和智力的發展的基礎。在迄今為止的歷史中,這種基金都是壹個特權階級的財產,而政治統治權和精神主導權也和這種財產壹起落到這個特權階級的手裏。即將到來的社會變革將把這種社會的生產基金和後備基金,即全部原料、生產工具和生活資料,從特權階級的支配中奪過來,把它們轉交給全社會作為公有財產,這樣才真正把它們變成了社會的基金。

  恩格斯:《反杜林論》(1876年9月—1878年6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202頁。

  工業在資本主義基礎上的迅速發展,使勞動群眾的貧窮和困苦成了社會的生產條件。

  犯罪現象壹年比壹年增多。如果說以前在光天化日之下肆無忌憚地幹出來的封建罪惡雖然沒有消滅,但終究已經暫時被迫收斂了,那麼,以前只是暗中偷著幹的資產階級罪惡卻更加猖獗了。商業日益變成欺詐。革命的箴言“博愛”化為競爭中的蓄意刁難和忌妒。賄賂代替了暴力壓迫,金錢代替了刀劍成了社會權力的第壹杠桿。初夜權從封建領主手中轉到了資產階級工廠主的手中。賣淫增加到了前所未聞的程度。婚姻本身和以前壹樣仍然是法律承認的賣淫的形式,是賣淫的官方的外衣,並且還以大量的通奸作為補充。總之,同啟蒙學者的華美諾言比起來,由“理性的勝利”建立起來的社會制度和政治制度竟是壹幅令人極度失望的諷刺畫。

  恩格斯:《反杜林論》(1876年9月—1878年6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272—273頁。

  在中世紀的社會裏,特別是在最初幾世紀,生產基本上是為了供自己消費。它主要只是滿足生產者及其家屬的需要。在那些有人身依附關系的地方,例如在農村中,生產還滿足封建主的需要。因此,在這裏沒有交換,產品也不具有商品的性質。農民家庭差不多生產了自己所需要的壹切:食物、用具和衣服。只有當他們在滿足自己的需要並向封建主交納實物貢獻以後還能生產更多的東西時,他們才開始生產商品;這種投入社會交換即拿去出賣的多余產品就成了商品。誠然,城市手工業者壹開始就必然為交換而生產。但是,他們也自己生產自己所需要的大部分東西;他們有園圃和小塊土地;他們在公共森林中放牧牲畜,並且從這些森林中取得木材和燃料;婦女紡麻,紡羊毛等等。以交換為目的的生產,即商品生產,還只是在形成中。因此,交換是有限的,市場是狹小的,生產方式是穩定的,地方和外界是隔絕的,地方內部是統壹的;農村中有馬爾克,城市中有行會。

  恩格斯:《反杜林論》(1876年9月—1878年6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289頁。

  兩個人或兩個人的意誌就其本身而言是彼此完全平等的——這不僅不是公理,而且甚至是過度的誇張。首先,兩個人甚至就其本身而言,在性別上可能就是不平等的,這壹簡單的事實立刻使我們想到:社會的最簡單的要素——如果我們暫且接受這樣的童稚之見——不是兩個男人,而是壹個男人和壹個女人,他們建立了家庭,即以生產為目的的社會結合的最簡單的和最初的形式。但是這絲毫不合杜林先生的心意。因為,壹方面,必須使這兩個社會奠基者盡可能地平等。另壹方面,甚至杜林先生也不能從原始家庭構造出男女之間在道德上和法上的平等地位。這樣,二者必居其壹:或者是杜林所說的通過自身繁衍而建立起整個社會的社會分子壹開始就註定要滅亡,因為兩個男人是永遠不能生出小孩來的;或者是我們必須設想他們是兩個家長。在這種情況下,十分簡單的基本模式就轉成自己的反面:它不是證明人的平等,而最多只是證明家長的平等,而且因為婦女是不被理睬的,所以還證明婦女的從屬地位。

  恩格斯:《反杜林論》(1876年9月—1878年6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102—103頁。

  巴爾紮克……在《人間喜劇》裏給我們提供給了壹部法國“社會”……他描寫了這個在他看來是模範社會的最後殘余怎樣在庸俗的、滿身銅臭的暴發戶的逼攻之下逐漸屈服,或者被這種暴發戶所腐蝕;他描寫了貴婦人(他們在婚姻上的不忠只不過是維護自己的壹種方式,這和她們在婚姻上聽人擺布的情況是完全相適應的)怎樣讓位給為了金錢或衣著而給自己丈夫戴綠帽子的資產階級婦女。

  恩格斯:《恩格斯致瑪格麗特·哈克奈斯》(1888年4月初),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70—571頁。

  經濟關系反映為法的原則,同樣必然是壹種頭足倒置的反映。這種反映是在活動者沒有意識到的情況下發生的;法學家以為他是憑著先驗的原理來活動的,然而這只不過是經濟的反映而已。這樣壹來,壹切都頭足倒置了。而這種顛倒——在它沒有被認識的時候構成我們稱之為意識形態觀點的那種東西——又對經濟基礎發生反作用,並且能在某種限度內改變經濟基礎,我認為這是不言而喻的。以家庭的同壹發展階段為前提,繼承法的基礎是經濟的。盡管如此,也很難證明:例如在英國立遺囑的絕對自由,在法國對這種自由的嚴格限制,在壹切細節上都只是出於經濟的原因。但是二者都對經濟起著很大的反作用,因為二者都影響財產的分配。

  恩格斯:《恩格斯致康拉德·施米特》(1890年10月27日),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98頁。

  根據唯物主義觀點,歷史中的決定性因素,歸根結底是直接生活的生產和再生產。但是,生產本身又有兩種。壹方面是生活資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產;另壹方面是人自身的生產,即種的繁衍。壹定歷史時代和壹定地區內的人們生活於其下的社會制度,受著兩種生產的制約:壹方面受勞動的發展階段的制約,另壹方面受家庭的發展階段的制約。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15—16頁。

  人類的“這三種婚姻形式大體上與人類發展的三個主要階段相適應。群婚制是與蒙昧時代相適應的,對偶婚制是與野蠻時代相適應的,以通奸和賣淫為補充的專偶制是與文明時代相適應的”。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8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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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婚姻和家庭

  (壹)婚姻和家庭概述

  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壹定狀況下,就會有壹定的交換[commerce]和消費形式。在生產、交換和消費發展的壹定階段上,就會有相應的社會制度形式、相應的家庭、等級或階級組織,壹句話,就會有相應的市民社會。有壹定的市民社會,就會有不過是市民社會的正式表現的相應的政治國家。

  馬克思:《馬克思致帕維爾·瓦西裏耶維奇·安年科夫》(1846年12月28日),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43頁。

  在這種土地所有制的第壹種形式中,第壹個前提首先是自然形成的共同體:家庭和擴大成為部落的家庭,或通過家庭之間互相通婚[而組成的部落],或部落的聯合。因為我們可以設想,遊牧,總而言之遷徙,是生存方式的最初的形式,部落不是定居在壹定的地方,而是哪裏有牧草就往哪裏放牧(人類不是生來就定居的;除非在特別富饒的自然環境裏,人才有可能像猿猴那樣棲息在某壹棵樹上,否則總是像野獸那樣到處遊蕩),所以,部落共同體,即天然的共同體,並不是共同占有(暫時的)和利用土地的結果,而是其前提。

  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手稿)〉摘選》(1857年底—1858年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123頁。

  在日耳曼的形式中,農民並不是國家的公民,也就是說,不是城市居民;相反地,這種形式的基礎是孤立的、獨立的家庭住宅,這壹基礎通過同本部落其他類似的家庭住宅結成聯盟,以及通過在發生戰爭、舉行宗教活動、解決訴訟等等時為取得相互保證而舉行的臨時集會來得到保障。在這裏,個人土地財產既不表現為同公社土地財產相對立的形式,也不表現為以公社為中介,而是相反,公社只存在於這些個人土地所有者本身的相互關系中。公社財產本身只表現為各個個人的部落住地和所有土地的公共附屬物。

  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手稿)〉摘選》(1857年底—1858年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133頁。

  共同體(部落體)的特殊形式和與它相聯系的對自然界的所有權這二者的原始統壹,或者說,把生產的客觀條件當做自然存在,當做以公社為中介的單個人的客觀存在這樣壹種關系——這種統壹壹方面表現為壹種特殊的所有制形式——,在壹定的生產方式本身中具有其活生生的現實性;這種生產方式既表現為個人之間的相互關系,又表現為他們對無機自然的壹定的能動的關系,表現為壹定的勞動方式(這種勞動方式總是表現為家庭勞動,常常是表現為公社勞動)。

  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手稿)〉摘選》(1857年底—1858年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146頁。

  統治和從屬關系的方式上的差別,即使還沒有觸及生產方式本身,也會在那些單純為了家庭需要來經營的農村副業和家庭副業轉化為獨立的資本主義的勞動部門的地方,最明顯地呈現出來。

  馬克思:《〈資本論(1863—1865年手稿)〉摘選》(1863年8月—1865年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08頁。

  剛剛講過的那些親屬制度和家庭形式,同現在所盛行的親屬制度和家庭形式不同的地方,就在於每個孩子有幾個父親和母親。按照美洲的親屬制度(夏威夷的家庭是與它相適應的),兄弟和姊妹不能成為同壹個孩子的父親和母親;反之,夏威夷的親屬制度,卻以通常都是這種情形的家庭為前提。在這裏,我們可以看見壹系列家庭形式,這些家庭形式,同那些迄今習慣上認為唯壹通行的形式正相矛盾。傳統的觀念只知道有個體婚制,以及和它並存的壹夫多妻制,至多還有壹妻多夫制,同時,正如滿口道德的庸人所應當做的那樣,還把實踐偷偷地但毫不知恥地逾越官方社會所定的界限這壹事實隱瞞起來。反之,原始歷史的研究卻向我們展示了這樣壹種狀態,在這種狀態下,男子過著多妻制的生活,而他們的妻子同時也過著多夫制的生活,所以,他們兩者的子女都被看做大家共有的子女;這種狀態本身,在最終分解為個體婚姻以前,又經歷了壹系列的變化。這些變化是這樣的:被共同的婚姻紐帶所聯結的範圍,起初是很廣泛的,後來越來越縮小,直到最後只留下現在占主要地位的成對配偶為止。

  摩爾根在這樣考證過去的家庭的歷史時,同他的多數同行壹致,也認為曾經存在過壹種原始的狀態,那時部落內部盛行毫無限制的性關系,因此,每個女子屬於每個男子,同樣,每個男子也屬於每個女子。這種原始狀態,早在上壹個世紀就有人談過,不過只是壹般談談而已;只有巴霍芬才第壹個認真對待這個問題,並且到歷史的和宗教的傳說中尋找這種原始狀態的痕跡,這是他的偉大功績之壹。現在我們知道,他所找出的這些痕跡,決沒有追溯到雜亂的性關系的社會階段,而只是追溯到晚得多的壹個形式,即群婚制。那個原始社會階段,如果確實存在過的話,也是屬於非常遙遠的時代,以致在社會的化石,即在落後的蒙昧人中間,我們未必可以找到它在過去存在的直接證據了。巴霍芬的功績,就在於他把這個問題提了出來作為考察的中心。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41—42頁。

  由此可見,動物社會對於推斷人類社會確有某種價值——但只是反面的價值而已。在較高等的脊椎動物中,據我們所知,只有兩種家庭形式:多妻制和成對配偶制;在這兩種家庭形式中,都只許有壹個成年的雄者,只許有壹個丈夫。雄者的忌妒,既聯結又限制著動物的家庭,使動物的家庭跟群對立起來;由於這種忌妒,作為共居生活較高形式的群,在壹些場合成為不可能,而在另壹些場合則被削弱,或在交配期間趨於瓦解,在最好的情況下,其進壹步的發展也受到阻礙。單是這壹點就足以證明,動物的家庭和人類的原始社會是兩不相容的東西;正在努力脫離動物狀態的原始人類,或者根本沒有家庭,或者至多只有動物中所沒有的那種家庭。像正在形成中的人這樣壹種沒有武器的動物,即使互相隔絕,以成對配偶為共居生活的最高形式,就像韋斯特馬克根據獵人的口述所斷定的大猩猩和黑猩猩的情況那樣,也是能夠以不多的數量生存下去的。為了在發展過程中脫離動物狀態,實現自然界中的最偉大的進步,還需要壹種因素:以群的聯合力量和集體行動來彌補個體自衛能力的不足。用現今類人猿那樣的生活條件根本無法解釋向人類狀態的過渡;這種類人猿給我們的印象,毋寧說是壹種正在逐漸滅絕的、至少也是處於衰落狀態的脫離正軌的旁系。只此壹點,就足以駁倒由它們的家庭形式類推原始人類的家庭形式的任何論調了。而成年雄者的相互寬容,沒有忌妒,則是形成較大的持久的集團的首要條件,只有在這種集團中才能實現由動物向人的轉變。的確,我們發現歷史上可以確切證明並且現在某些地方還可以加以研究的最古老、最原始的家庭形式是什麼呢?那就是群婚,即整群的男子與整群的女子互為所有,很少有忌妒余地的婚姻形式。其次,在較晚的壹個發展階段上,我們又發現了多夫制這種例外形式,這壹形式更是直接同壹切忌妒的感情相矛盾,因而是動物所沒有的。不過,我們所知道的群婚形式都伴有特殊復雜的條件,以致必然使我們追溯到各種更早、更簡單的性關系的形式,從而歸根結底使我們追溯到壹個同從動物狀態向人類狀態的過渡相適應的雜亂的性關系的時期,這樣,動物婚姻形式的引證,就使我們恰好回到這些引證本來要使我們永遠離開的那壹點上去了。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45—46頁。

  按照摩爾根的意見,從這種雜亂的性關系的原始狀態中,大概很早就發展出了以下幾種家庭形式:

  (1)血緣家庭——這是家庭的第壹個階段。在這裏,婚姻集團是按照輩分來劃分的:在家庭範圍以內的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為夫妻;他們的子女,即父親和母親,也是如此;同樣,後者的子女,構成第三個共同夫妻圈子。而他們的子女,即第壹個集團的曾孫子女們,又構成第四個圈子。這樣,這壹家庭形式中,僅僅排斥了祖先和子孫之間、雙親和子女之間互為夫妻的權利和義務(用現代的說法)。同胞兄弟姊妹、從(表)兄弟姊妹、再從(表)兄弟姊妹和血統更遠壹些的從(表)兄弟姊妹,都互為兄弟姊妹,正因為如此,也壹概互為夫妻。兄弟姊妹的關系,在家庭的這壹階段上,也自然而然地包括相互的性關系。這種家庭的典型形式,應該是壹對配偶的子孫中每壹代都互為兄弟姊妹,正因為如此,也互為夫妻。

  ……

  (2)普那路亞家庭。如果說家庭組織上的第壹個進步在於排除了父母和子女之間相互的性關系,那麼,第二個進步就在於對於姊妹和兄弟也排除了這種關系。這壹進步,由於當事者的年齡比較接近,所以比第壹個進步重要得多,但也困難得多。這壹進步是逐漸實現的,大概先從排除同胞的(即母方的)兄弟姊妹之間的性關系開始,起初是在個別場合,以後逐漸成為慣例(在夏威夷群島上,在本世紀尚有例外),最後甚至禁止旁系兄弟姊妹之間的結婚,用現代的稱謂來說,就是禁止同胞兄弟姊妹的子女、孫子女以及曾孫子女之間結婚;按照摩爾根的看法,這壹進步可以作為“自然選擇原則在發生作用的最好說明”。

  ……

  (3)對偶制家庭。某種或長或短時期內的成對配偶制,在群婚制度下,或者更早的時候,就已經發生了;壹個男子在許多妻子中有壹個主妻(還不能稱為愛妻),而他對於這個女子來說是她的許多丈夫中的最主要的丈夫。這種情況,在不小的程度上助長了傳教士中間的混亂,這些傳教士們有時把群婚看做壹種雜亂的共妻,有時又把它看做壹種任意的通奸。但是,這種習慣上的成對配偶制,隨著氏族日趨發達,隨著不許互相通婚的“兄弟”和“姊妹”級別的日益增多,必然要日益鞏固起來。氏族在禁止血緣親屬結婚方面所起的推動作用,使事情更加向前發展了。例如我們看到,在易洛魁人和其他處於野蠻時代低級階段的大多數印第安人那裏,在他們的親屬制度所點到的壹切親屬之間都禁止結婚,其數多至幾百種。由於婚姻禁規日益錯綜復雜,群婚就越來越不可能;群婚就被對偶制家庭排擠了。在這壹階段上,壹個男子和壹個女子共同生活;不過,多妻和偶爾的通奸,則仍然是男子的權利,雖然由於經濟的原因,很少有實行多妻制的;同時,在同居期間,多半都要求婦女嚴守貞操,要是有了通奸的情事,便殘酷地加以處罰。然而,婚姻關系是很容易由任何壹方解除的,而子女像以前壹樣仍然只屬於母親。

  ……

  (4)專偶制家庭。如上所述,它是在野蠻時代的中級階段和高級階段交替的時期從對偶制家庭中產生的;它的最後勝利乃是文明時代開始的標誌之壹。它是建立在丈夫的統治之上的,其明顯的目的就是生育有確鑿無疑的生父的子女;而確定這種生父之所以必要,是因為子女將來要以親生的繼承人的資格繼承他們父親的財產。專偶制家庭和對偶制不同的地方,就在於婚姻關系要牢固得多,這種關系現在已不能由雙方任意解除了。這時通例只有丈夫可以解除婚姻關系,趕走他的妻子。對婚姻不忠的權利,這時至少仍然有習俗保證丈夫享有(拿破侖法典明確規定丈夫享有這種權利,只要他不把姘婦帶到家裏來);而且隨著社會的進壹步發展,這種權利也行使得越來越廣泛;如果妻子回想起昔日的性的實踐而想加以恢復時,她就要受到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嚴厲的懲罰。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47—74頁。

  在婚姻問題上,法律,即使是最進步的法律,只要當事人讓人把他們出於自願壹事正式記錄在案,也就十分滿足了。至於法律幕後的現實生活發生了什麼事,這種自願是怎樣造成的,法律和法學家都可以置之不問。但是,最簡單的法制比較,在這裏也會向法學家們表明,這種自願究竟是怎麼壹回事。在法律保證子女繼承父母財產的應得部分,因而不能剝奪他們繼承權的各國——在德國,在采用法國法制的各國以及其他壹些國家中——,子女的婚事必須得到父母的同意。在采用英國法制的各國,法律並不要求結婚要得到父母的同意,在這些國家,父母對自己的財產也有完全的遺贈自由,他們可以任意剝奪子女的繼承權。很明顯,盡管如此,甚至正因為如此,在英國和美國,在有財產可繼承的階級中間,結婚的自由在事實上絲毫也不比在法國和德國更多些。

  男女婚後在法律上的平等權利,情況也不見得更好些。我們從過去的社會關系中繼承下來的兩性的法律上的不平等,並不是婦女在經濟上受壓迫的原因,而是它的結果。在包括許多夫婦和他們的子女的古代共產制家戶經濟中,由婦女料理家務,正如由男子獲得食物壹樣,都是壹種公共的、為社會所必需的事業。隨著家長制家庭,尤其是隨著專偶制個體家庭的產生,情況就改變了。料理家務失去了它的公共的性質。它與社會不再相幹了。

  它變成了壹種私人的服務;妻子成為主要的家庭女仆,被排斥在社會生產之外。只有現代的大工業,才又給婦女——只是給無產階級的婦女——開辟了參加社會生產的途徑。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她們仍然履行自己對家庭中的私人的服務的義務,那麼她們就仍然被排除於公共的生產之外,而不能有什麼收入了;如果她們願意參加公共的事業而有獨立的收入,那麼就不能履行家庭中的義務。不論在工廠裏,或是在壹切行業直到醫務界和律師界,婦女的地位都是這樣的。現代的個體家庭建立在公開的或隱蔽的婦女的家務奴隸制之上,而現代社會則是純粹以個體家庭為分子而構成的壹個總體。現今在大多數情形之下,丈夫都必須是掙錢的人,贍養家庭的人,至少在有產階級中間是如此,這就使丈夫占據壹種無須任何特別的法律特權加以保證的統治地位。在家庭中,丈夫是資產者,妻子則相當於無產階級。不過,在工業領域內,只有在資本家階級的壹切法定的特權被廢除,而兩個階級在法律上的完全平等的權利確立以後,無產階級所受的經濟壓迫的獨特性質,才會最明白地顯露出來;民主共和國並不消除兩個階級的對立,相反,正是它才提供了壹個為解決這壹對立而鬥爭的地盤。同樣,在現代家庭中丈夫對妻子的統治的獨特性質,以及確立雙方的真正社會平等的必要性和方法,只有當雙方在法律上完全平等的時候,才會充分表現出來。那時就可以看出,婦女解放的第壹個先決條件就是壹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業中去;而要達到這壹點,又要求消除個體家庭作為社會的經濟單位的屬性。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5月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86—8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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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口與社會發展的辯證關系

  工人生產的財富越多,他的生產的影響和規模越大,他就越貧窮。工人創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變成廉價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貶值成正比。勞動生產的不僅是商品,它還生產作為商品的勞動自身和工人,而且是按它壹般生產商品的比例生產的。

  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1844年4—8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156頁。

  因此,結果是,人(工人)只有在運用自己的動物機能——吃、喝、生殖,至多還有居住、修飾等等——的時候,才覺得自己在自由活動,而在運用人的機能時,覺得自己只不過是動物。動物的東西成為人的東西,而人的東西成為動物的東西。

  ……

  我們已經考察了壹個方面,考察了外化勞動對工人本身的關系,也就是說,考察了外化勞動對自身的關系。我們發現,這壹關系的產物或必然結果是非工人對工人和勞動的財產關系。私有財產作為外化勞動的物質的、概括的表現,包含著這兩種關系:工人對勞動、對自己的勞動產品和對非工人的關系,以及非工人對工人和工人的勞動產品的關系。

  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1844年4—8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160—168頁。

  現代的“公法狀況”的基礎、發達的現代國家的基礎,並不像批判所認為的那樣是特權的社會,而是廢除和取消了特權的社會,是使在政治上仍被特權束縛的生活要素獲得自由的發達的市民社會。在這裏,沒有任何“享有特權的封閉狀態”同別的封閉狀態相對立,同公共狀況相對立。自由工業和自由貿易正在消除享有特權的封閉狀態,從而也在消除各種享有特權的封閉狀態之間的鬥爭;而與此同時,自由工業和自由貿易卻用掙脫了特權束縛的(這種特權使人們同普遍整體隔絕開來,但同時又把他們結合成為較小的排他性整體)、自身不再由於普遍紐帶的假象而依賴於他人的人,來取代那些封閉狀態,從而引起人反對人、個人反對個人的普遍鬥爭。同樣,整個市民社會就是這種由於各自的個性而從此相互隔絕的所有個人之間相互反對的戰爭,就是擺脫了特權桎梏的自然生命力的不可遏制的普遍運動。民主代議制國家和市民社會的對立是社會共同體和奴隸制的典型對立的完成。在現代世界,每壹個人都既是奴隸制的成員,同時又是共同體的成員。這種市民社會的奴隸制在表面上看來是最大的自由,因為這種奴隸制看上去似乎是盡善盡美的個人獨立,這種個人把自己的異化的生命要素如財產、工業、宗教等既不再受普遍紐帶束縛也不再受人束縛的不可遏制的運動,當做自己的自由,但是,這樣的運動實際上是個人的十足的屈從性和非人性。在這裏,法代替了特權。

  馬克思和恩格斯:《神聖家族,或對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1844年9—11月),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316—317頁。

  隨著人類愈益控制自然,個人卻似乎愈益成為別人的奴隸或自身的卑劣行為的奴隸。

  甚至科學的純潔光輝仿佛也只能在愚昧無知的黑暗背景上閃耀。我們的壹切發明和進步,似乎結果是使物質力量成為有智慧的生命,而人的生命則化為愚鈍的物質力量。現代工業和科學為壹方與現代貧窮和衰頹為另壹方的這種對抗,我們時代的生產力和社會關系之間的這種對抗,是顯而易見的、不可避免的和毋庸爭辯的事實。

  馬克思:《在〈人民報〉創刊紀念會上的演說》(1856年4月14日),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80頁。

  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但是他們並不是隨心所欲地創造,並不是在他們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從過去承繼下來的條件下創造。壹切已死的先輩們的傳統,像夢魘壹樣糾纏著活人的頭腦。當人們好像剛好在忙於改造自己和周圍的事物並創造前所未有的事物時,恰好在這種革命危機時代,他們戰戰兢兢地請出亡靈來為自己效勞,借用它們的名字、戰鬥口號和衣服,以便穿著這種久受崇敬的服裝,用這種借來的語言,演出世界歷史的新的壹幕。例如,路德換上了使徒保羅的服裝,1789—1814年的革命依次穿上了羅馬共和國和羅馬帝國的服裝,而1848年的革命就只知道拙劣地時而模仿1789年,時而又模仿1793—1795年的革命傳統。就像壹個剛學會壹種新語言的人總是要把它翻譯成本國語言壹樣;只有當他能夠不必在心裏把新語言翻譯成本國語言,能夠忘掉本國語言來運用新語言的時候,他才算領會了新語言的精神,才算是運用自如。

  馬克思:《路易波拿馬的霧月十八日》(1851年12月中—1852年3月25日),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470—471頁。

  政治解放的限度壹開始就表現在:即使人還沒有真正擺脫某種限制,國家也可以擺脫這種限制,即使人還不是自由人,國家也可以成為自由國家。……人把宗教從公法領域驅逐到私法領域中去,這樣人就在政治上從宗教中解放出來。宗教不再是國家的精神;因為在國家中,人——雖然是以有限的形式,以特殊的形式,在特殊的領域內——是作為類存在物和他人共同行動的;宗教成了市民社會的、利己主義領域的、壹切人反對壹切人的戰爭的精神。它已經不再是共同性的本質,而是差別的本質。它成了人同自己的共同體、同自身並同他人分離的表現——它最初就是這樣的。它只不過是特殊的顛倒、私人的奇想和任意行為的抽象教義。例如,宗教在北美的不斷分裂,使宗教在表面上具有純粹個人事務的形式。它被推到許多私人利益中去,並且被逐出作為共同體的共同體。但是,我們不要對政治解放的限度產生錯覺。人分為公人和私人,宗教從國家向市民社會的轉移,這不是政治解放的壹個階段,這是它的完成;因此,政治解放並沒有消除人的實際的宗教篤誠,也不力求消除這種宗教篤誠。

  馬克思:《論猶太人問題》(1843年10月中—12月中),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28—32頁。

  政治國家的成員信奉宗教,是由於個人生活和類生活之間、市民社會生活和政治生活之間的二元性;他們信奉宗教是由於人把處於自己的現實個性彼岸的國家生活當做他的真實生活;他們信奉宗教是由於宗教在這裏是市民社會的精神,是人與人分離和疏遠的表現。政治民主制度之所以是基督教的,是因為在這裏,人,不僅壹個人,而且每壹個人,是享有主權的,是最高的存在物,但這是具有無教養的非社會表現形式的人,是具有偶然存在形式的人,是本來樣子的人,是由於我們整個社會組織而墮落了的人、喪失了自身的人、外化了的人,是受非人的關系和自然力控制的人,壹句話,人還不是現實的類存在物。基督教的幻象、幻夢和基本要求,即人的主權——不過人是作為壹種不同於現實人的、異己的存在物——在民主制中,卻是感性的現實性、現代性、世俗準則。

  馬克思:《論猶太人問題》(1843年10月中—12月中),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36—37頁。

  但是,自由這壹人權不是建立在人與人相結合的基礎上,而是相反,建立在人與人相分隔的基礎上。這壹權利就是這種分隔的權利,是狹隘的、局限於自身的個人的權利。

  ……

  只有當現實的個人把抽象的公民復歸於自身,並且作為個人,在自己的經驗生活、自己的個體勞動、自己的個體關系中間,成為類存在物的時候,只有當人認識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會力量,並把這種力量組織起來因而不再把社會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離的時候,只有到了那個時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

  馬克思:《論猶太人問題》(1843年10月中—12月中),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41—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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