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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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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中网理论的不彻底性又一个破产表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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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2-9-9 11:44:31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仗义执言 于 2022-9-9 13:58 编辑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22-9-9 10:36
恩格斯说的分工的规律明明说的就是从事直接生产劳动的绝大多数人与专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一小部分人之间 ...

恩格斯说的分工的规律明明说的就是生产不大发展导致从事直接生产劳动的绝大多数人与专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一小部分人之间的分工,但是这是阶级分工,而不是脑体分工或者其他产业分工,比如我做椅子,你做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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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2-9-9 11:47:40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仗义执言 于 2022-9-9 11:49 编辑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22-9-9 10:41
你的这一错误观点上面已经批判。

请你回答:如果没有绝大多数人普遍参与公共事务,怎样防止新的剥削阶级 ...

普遍大幅度缩短劳动时间,使得大多数人能参与公共事务,首先要发展生产力,同时进行革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这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蹴而就的。无产阶级专政,推翻了资产阶级统治,为普遍大幅度缩短劳动时间,使得大多数人能参与公共事务创造了基本条件,但是还需要不断革命,才能做到,否则有可能复辟。在此基础上也要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
列宁《伟大的创举》指出:“为了完全消灭阶级,不仅要推翻剥削者即地主和资本家,不仅要废除他们的所有制,而且要废除任何生产资料私有制,要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这是很长时期才能实现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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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2-9-9 13:24:23 |显示全部楼层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22-9-9 12:34
你不要脱离“分工的规律”之前

而且这个“分工的规律”绝不是你发明的“阶级分工的规律” ...

恩格斯在那里谈的分工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规律,而不是什么脑体分工或者产业分工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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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2-9-9 13:25:28 |显示全部楼层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22-9-9 12:35
我说了“普遍缩短劳动时间是一蹴而就”吗?

阶级消亡也不算一蹴而就啊。

你如何缩短劳动时间,资产阶级会让你缩短吗,不消灭资产阶级如何做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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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2-9-9 13:27:27 |显示全部楼层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22-9-9 12:37
你还是坚持先消灭阶级、后普遍缩短劳动时间的错误

这本身就违反恩格斯的观点:“只要劳动还占去社会大多 ...

“只要劳动还占去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时间,这个社会就必然划分为阶级。”这是就生产力不足而言的。但是生产力发展不等于能缩短劳动时间,事实已经证明了,需要革命斗争。双休制也是苏联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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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2-9-9 13:28:52 |显示全部楼层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22-9-9 12:38
对呀,所以生产发展了,如果不是通过绝大多数人普遍参与公共事务,怎么消灭阶级? ...

绝大多数人普遍参与公共事务,需要先消灭阶级,就是消灭资产阶级的统治,否则只能是少数人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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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2-9-9 13:38:37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仗义执言 于 2022-9-9 17:22 编辑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22-9-9 12:43
你自己提出来的,现在又说不是大的问题。马恩提“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脑力劳动)的分工”、“分工的规律 ...

我提出来的,是的,脑体分工这个表述不太科学
马克思提到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不是就阶级而言的,同一个人也可以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正如在自然机体中头和手组成一体一样,劳动过程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在一起了。后来它们分离开来,直到处于敌对的对立状态。”,其实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要表达不是所谓的阶级对立的脑体对立消失,而是作为人自身的对立消失,人可以从事自己想从事的劳动,劳动成为第一需要,可以是体力的也可以是脑力的,比如上午去钓鱼(体力),下午去如我这样的批判(脑力)。所以这时才能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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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2-9-9 14:51:25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革命需要两个主观条件,一个是受压迫的感受,一个是反抗的能力,体力劳动者可能受压迫比较重,所以相应地会有反抗的本能,脑力劳动者可能受压迫稍微轻一些,但是他们的感受可能更高,其次反抗的能力也是脑力无产阶级强,最终还是要表现在组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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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2-9-9 15:02:26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仗义执言 于 2022-9-9 15:03 编辑

群众需要一定的文化素养就可以了,不是每个人都需要成为国家公职人员,重要的是如何民主控制,而民主控制需要两个东西,或者两个能力,一个是一定的文化素养(脑力),一个是勇气(敢于斗争),而不是要脑体分工消失才能巴黎公社原则的民主实现。而这种民主的推行最终能防止少数人复辟并且推进脑体差别的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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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2-9-9 20:49:52 |显示全部楼层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22-9-9 18:44
列宁在《伟大的创举》中关于消灭阶级的论述:

 “显然,为了完全消灭阶级,不仅要推翻剥削者即地主和资本 ...

列宁这句话,讲的是消灭阶级的程度问题,完全消灭,而且其按照语序是有先后难易之分,他说不仅要,而且要,显然第一步比较容易,就是推翻剥削者即地主和资本家,要废除他们的所有制,实际已经消灭了地主资本家阶级的统治,但是这不能完全消灭阶级,就是说地主资本家还可能复辟,所以还需要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而且不是一蹴而就的,是很长时期才能实现的事业。这和马克思讲的不矛盾,完成第一步就进入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而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后就进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了。
不实现无产阶级专政,是无法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的,不是先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才能有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先有无产阶级专政,才能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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