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0236|回复: 4

志愿军英烈们会如何看“奋斗者协议”被认定有效?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发表于 2020-10-24 23:47:48 |显示全部楼层
志愿军英烈们会如何看“奋斗者协议”被认定有效?子午 · 2020-10-24 · 来源:子夜呐喊



[url=]收藏(0)[/url] 评论()字体: [url=]大[/url] / [url=]中[/url] / [url=]小[/url]
“奋斗者协议”这个公然违反《劳动法》的东西十年前就存在了,然而,“老虎的屁股摸不得”,竟被不管不问这么久,到现在竟然还被认定有效了?!!!

  某司的前员工败诉,“奋斗者协议”没有被法院全部支持但是放弃休假部分被认定有效:

  “奋斗者协议”这个公然违反《劳动法》的东西十年前就存在了,然而,“老虎的屁股摸不得”,竟被不管不问这么久,到现在竟然还被认定有效了?!!!

  看到这则消息,笔者已经出离愤怒了。

  这则消息反映出了几点关键信息:

  某司是存在加班的;

  某司员工加班是没有加班工资的;

  某司负责人说“没有996、更没有007”是十足的谎言,骗人的鬼话。

  “员工想多加一点班也不行,超过一定小时数以后原则上是不再给报酬的”,这句话后半句才是重点,加班是不给报酬的!

  是啊,市场经济自由交换嘛。“公司有雇佣的自由,劳动者有被雇佣的自由;劳动者自愿地被雇佣,而是否升职、加薪都是公司的自由;你不签奋斗者协议,就不给你升职、加薪,哪里存在什么“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嘛?”

  然而,这种鬼话在马克思之前还能骗骗工人,在马克思之后就是十足的鬼话了。

  ——雇佣劳动制度下,工人辛勤劳动,却只能得到勉强维持其生命的工资,工人无权参与决策和利润分配,而资本家却完全拥有处置劳动力产品的权利;

  ——所谓的自由交换原则下,资本家与工人的自由是完全不对等的,资本家由于占有生产资料,拥有更多的自由,在谈判中,工人由于不占有生产资料而处于绝对的劣势;

  ——工作日不是一个不变量,而是一个可变量,它的总长度随着剩余劳动的长度或持续时间而变化,资本家的本性就是最大可能的延长工作日,因此,资本主义使过度劳动成为普遍现象,使加班成为常态。

  某些朋友也许要问,现在加班和残酷剥削普遍存在,你为什么要揪着作为“民族之光”的某司不放?

  首先,是“民族之光”的示范效应。某司的硬件产品加工也是通过自己的工厂及代工厂完成的,富士康身上存在的问题,某司都存在,90年代以来就已如此。

  某司更是将加班文化延伸到了所谓的高薪程序员群体,996正是某司带的头。前不久成都某公司东施效颦也鼓捣了一个“奋斗者协议”,成为千夫所指,却没有多少人出来指责十年前就已搞“奋斗者协议”的某司。

  有些人以程序员群体工资高为由,对比流水线上的工人,说程序员加班是应该的——这完全是比烂的心态。程序员工资相对高不过是他们的文化程度高,“议价能力”稍微强一些,当“议价能力”更强的群体受到进一步倾轧后,这种倾轧会向下传导到“议价能力”更弱的流水线工人群体,现在已经出现了大学毕业生工资还比不上流水线工人的情况,这是一个动态的阶级博弈。程序员与流水线工人同样不占用生产资料,同样属于无产阶级,任何在他们之间刻意制造区别、制造对立的行为,要么是自私、短视,要么就是甘当资本的乏走狗。

  其次,“民族之光”是民族主义者在给无产阶级“上眼药”,用民族主义的鸡汤规劝无产阶级忍受剥削,这才是最反动的,而受到美帝打压而被民众同情的某司能为民族主义者的宣传加分不少。这个问题没法展开,展开之后文章又要被“投诉”。民众以实际行动支持某司反抗美帝,但不该支持某司残酷剥削,某司的盈利水平也到不了需要这样残酷剥削的程度。说到底,这是一个立场问题,身处底层却甘当“精神资本家”的人,要么就去被资本毒打一遍,要么就赶快去补补马列毛的书。

  恰逢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网友说,“抗美援朝精神,归根结底就是阶级斗争精神”,笔者深表赞同。

  红色电影《英雄儿女》中的“王成” ,是上海工人王复标的儿子;影片中的“王芳” ,是中共上海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王文清的女儿——他们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好儿女,他们流血牺牲,要保卫的是劳动人民翻身做主人的新中国。

  “王成”不是一个人,“英雄王成”的形象是根据特等功臣赵先友烈士所在的开城保卫战中守卫67高地的582团的战士们的真实英雄事迹改编的。

  “王成”不是一个人,他是千千万万个劳动人民及他们的儿女的化身。赵先友烈士是出身于河北乐亭县的贫苦农民,解放战争中为了翻身得解放参加了解放军;人民志愿军里的战士们绝大多数都是这样的在旧社会备受剥削、压迫的底层劳动人民出身,他们怎能不英勇无畏地同美帝国主义战斗,保卫新生的人民共和国?

  志愿军的英烈们在天之灵,如果看到今天“奋斗者协议”这种公然违反劳动法、侵害劳动人民权益的东西被认定有效,他们该作何感想?更悲哀的是,这次会不会为了某司改劳动法?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发表于 2020-10-25 01:12:07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的马列毛左派都应该坚决批判揭露抵制“民族之光”!力争将其搞倒搞臭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发表于 2020-10-26 08:40:26 |显示全部楼层
违背劳动法的任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协议都是无效的,这个狗屁社会根本不是法治社会,是人治社会,而且司法腐败。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发表于 2020-10-26 09:45:07 |显示全部楼层
仗义执言 发表于 2020-10-26 08:40
违背劳动法的任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协议都是无效的,这个狗屁社会根本不是法治社会,是人治社会,而且司法 ...

劳动法也是资产阶级法律

和中国的资产阶级讲法治更是与虎谋皮。只有把资本家打疼打残,他们才会稍稍讲点道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发表于 2020-10-27 18:34:40 |显示全部楼层
华为在劳动者权益保护上,做了个坏的榜样。如果只有华为,问题不太大,你不愿意签,你不去就是了。问题在于这种突破劳动法底线的东西,可以在各企业之间普及。此判例一出,所有公司的HR都会模仿这个。华为破坏了原本应该遵守的制度,又建立了一个对资本家太过自由的体系。最后的结果,是除了体制内,全部996加班没有加班费。

如果我们不阻止华为这个恶劣行为,就会有更多的老板加入他们,迟早有一天,会让所有劳动者签署这份协议。最后企业今天让你签协议,明天让你签卖身契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3-29 04:56 , Processed in 0.051952 second(s), 10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