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750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方方的要害是把天灾说成人祸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4-21 09:32: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日记》的要害是把天灾说成人祸

邋遢道人

  方方和她的日记在国内引起激烈争论,让很多人感到诧异——一个过气的作家,60篇叙事平淡、文采全无的日记怎么会引起这么大争论,以至于几十年的同学朋友翻脸?

  贫道却不惊奇。早在2月7日李文亮之死那场风波开始,贫道就嗅出有人要做个大局,把所有的人都套进去。贫道2月8日给乌有网刊每天写的《疫情数据分析》中就提出这个怀疑,只是觉得疫情发展更值得关心没再议论。

  3月4日,有人两次在群里贴出方方日记,贫道写了《方方就是个哭坟的》一文,认为她的议论和抒情是围绕这样一个主线:武汉政府隐瞒疫情真相20天造成防疫延误导致疫情爆发,病亡者实为“枉死者”,灾难更多来自人祸而不是天灾。即所谓“二十天的延误,二十天的隐瞒。带来的灾难当然不只是死亡一件事”(日记3月3日)。接着在《真相是什么,试剂盒说了算》一文认为,方方认定“武汉政府隐瞒疫情延误防疫20天是灾难主要原因”是她能够和敢于这样写日记的基础。

  现在大家都知道,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是对防疫至关重要,早一天就比晚一天好。于是人们想:如果武汉政府能在12月底感染者只有几个人的时候公布疫情真相,元月一日不是训诫李文亮而是启动全城防疫措施,也许这场让全球战栗的瘟疫就可能被消弭与无声!从这个角度看,只要“武汉政府隐瞒疫情延误防疫20天是灾难主要原因”是真实的,当下的灾难还真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

  贫道认为,现在几乎大家都认为的“武汉政府隐瞒疫情延误防疫20天”是个谎言,成为共识无非是 “重复了一百遍”。方方对这个共识的形成起作用不大,但沿着这个共识的逻辑把天灾说成人祸则完完全全她的功劳。也可以说,虽然所有人都“知道”武汉政府掩盖疫情延误防疫,但没有人能用它把天灾变成人祸——这才是方方日记的价值。

  直到今天,虽然有那么多人批评方方和她的日记,至今没看到一篇抓住方方日记的要害。因为只要批评者和被批评者都认为 “确有家丑”,争论就变成“家丑不可外扬”与“家丑不妨外扬”的价值观争论。

  关于这个谎言,贫道写了3、4篇文章进行分析,虽然始终信者寥寥,但贫道依旧坚持。这里再次简单叙述一下,好在客观环境越来越有利于理解贫道的分析。

  方方日记的大前提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政府隐瞒了疫情,二是疫情被隐瞒必然延误防疫。

  关于第二部分,人们常说事实胜于雄辩,那么事实是:

  西方发达国家在国内只有几个输入型感染者(相当于武汉12月底),政府和老百姓都清楚不加紧防疫会有啥结果情况下,疫情无一例外地失控。无论感染率、病亡率都远高于中国,甚至高于武汉。

  这些事实说明疫情真相与防疫效果之间关系不大,不是只要疫情信息透明了疫情就控制了,也不存在政府隐瞒了信息疫情就控制不住了。实际上,除了对敌国实施细菌战叫人祸,自然发生的瘟疫就是天灾。由于“子弹”飞的已经够远,没人再纠缠“真相的作用”了,但是,只要“武汉政府隐瞒疫情延误防疫20天”还是共识,大家都认为“确有家丑”,那么方方的指责就有道理。就算不是“七分人祸”,“一分人祸”有没有?半分呢?

  关于这个谎言,应该从两个方面认识:一是什么有价值的疫情信息。二是什么叫政府隐瞒疫情。

  对防疫有价值的“疫情真相”只有一个,就是某种病原体是否人传人。发现的新病毒、细菌、衣原体多了,只要不人传人,就只属于医学科研范畴。一旦确认某种病原体人传人,性质就变了,成为公共卫生事件,CDC专家必须依法及时报告政府,建议启动什么样的应急措施。也就是说,在未能确认新冠人传人以前,不存在需要隐瞒信息。

  从元月20日到现在,一批记者和好事者(如华生)在武汉调查“疫情真相”,揭露了大量“事实”。但他们都没去也没能证明一点:国家武汉CDC专家在元月15日前曾经调查并确认了新冠病毒人传人,以及哪个部门或人未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对这个信息未上报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了。虽然各种媒体用猜测、倒推、移花接木等各种手段暗示元月初就确认了人传人,但直至今日,比较公开可信的只有11日试剂盒使用后,确认15日武汉十几名医护人员的集体感染, 16日深圳出现的人际间感染为新冠病毒人传人。

  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吹哨人眼科大夫李文亮和发哨人急诊科大夫艾芬在12月底“吹哨”的时候,疫情信息仅有“感染属于哪种病原体”。对于是否人传人,只有呼吸科主任张继先事后回忆说“当初只觉得它可能是传染病”。也就是说,历史根本没有给武汉政府“隐瞒疫情延误防疫20天”的机会。依据当时的“疫情”,武汉政府唯一能做的只有要求疾控部门严密监视及时汇报——武汉政府这样做了。

  之所以大家认为“二十天的延误,二十天的隐瞒”“是事实,是因为全球媒体都向我们介绍:“吹哨人”是指“爆料内幕的人”,李文亮就是吹哨人,他30日透露的内容就是疫情真相。在2月7日弥漫全国的悲伤气氛中,谁说“当时并没发现人传人”,大家会不约而同的强调:“但最后证明是人传人”。于是,武汉政府就“理应”在12月底宣布“新冠病毒人传人”,元月一日就“理应”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否则就是“二十天的延误,二十天的隐瞒”。

  仅仅把李文亮打扮成爆料真相的吹哨人,并且在事后被表彰为英雄,武汉政府隐瞒真相延误防疫20天就给“坐实”了!说句大家不喜欢听的话,党员李文亮不见得认为自己“因染疫而死”是武汉政府所杀,属于“枉死者”,但正是李文亮成为吹哨人,方方就有了把天灾说成人祸的本钱。

  第二个问题是,“武汉政府隐瞒疫情”吗?

  《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确实有“政府隐瞒疫情”的内容: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这里的所说的“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级政府依法向上级政府报告疫情,不是政府指对媒体和公众报告或公示的内容。《传染病防治法》第三章详细规定了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告制度。其中报告制度(只有报告中包含“未报、隐瞒、谎报、缓报”内容)的主体只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CDC和卫生行政部门。

  那么,是不是武汉的医疗机构、CDC和卫生行政部门没有及时向上级报告,甚至隐瞒了人传人相关信息呢?不知道,但贫道至今尚未看到有人证实武汉向上级隐瞒了人传人信息。

  很多媒体以及华生先生都发现了很多武汉某政府或某人曾经对某些信息的传播进行了限制,都还有证人。贫道看了这些人调查,他们发现也许是真的。但是,记者和华生文章所指出的所谓“隐瞒”,没有一个涉及人传人信息,都是病毒检测的相关信息。贫道认为武汉政府在元月上中旬这样做是正常的。因为已经有了“传谣”事件,中央台也做了报道,武汉政府自然会紧张。要求涉及疫情的信息在某些渠道传播,严防疫情信息传播到体制以外是政府必须做,也有权利做的事。所以,最后说透了华生先生会很难看。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低六十五条规定,地方政府如果瞒报疫情,或疫情出现后防治不力,“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没有看到武汉有人因“瞒报疫情”受到处罚。

  这件事只能这样看:武汉政府是否向上级部门隐瞒了人传人不是件小事,方方以这事儿“莫须有”(或许有),就张嘴“告诉那些有罪的人们”,闭嘴“因染疫而死,无异于他杀”,指责武汉政府“让武汉人遭受灭顶之灾”,是没有道理的。

  对于围绕方方日记的争论,贫道谈三点看法。

  政府作为处理公共事务的机构,积极防疫以保护老百姓生命安全它的职责所在。防疫决策肯定是一种多项选择,政府也许会因情况不明孰轻孰重的纠结中有迟疑有摇摆,但选项中肯定不包括“不管群众死活”这一项。这一点无论中国美国莫桑比克甚至胡塞武装是都一样的。只有现在的武汉还是大日本帝国华东派遣军司令部管理,才会出现“政府不考虑百姓死活”的可能。其实占领军也会“积极防疫”的,华北派遣军司令部不就以“消灭瘟疫”为名把冠晓荷给活埋了吗(四世同堂)?

  在防疫问题上,关键是政府对防疫的态度,是积极防疫还是消极应付,而不在于是否把媒体和公众哄高兴了。就防疫工作来讲,贫道认为武汉政府在上面确定新冠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后对防疫的态度足够积极,应对基本得当,没出重大差错。在全国力量帮助下实现了在时间尽量短损失尽量小情况下控制了疫情。与全世界所有城市相比,武汉政府做得都算最好的。贫道眼里,2月12日前,武汉政府上上下下在“朝野齐声叱鄂吏,却赞方方是男儿”的荒唐氛围中,在最困难的二十多天里,不撂挑子不泄气,任劳任怨地组织防疫,是好汉子,配得上“英雄武汉”的名声,不用看那些媒体人不阴不阳的脸色!

  其次,评论方方日记绕不开“武汉政府是否隐瞒疫情延误防疫20天”这个问题,如果“确有家丑”就不能限制谁“外传”。如果所谓家丑是编造的,日记的价值就一文不值。但揭穿这个谎言,又绕不过李文亮是否是吹哨人问题,只要公众依旧以为李文亮揭露的就是疫情真相,武汉警方处理他就属于“掩盖真相”。

  贫道认为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3月19日,中央监察委调查李文亮事件工作组公布了调查结果。调查结果陈述事实中,叙述了当时的疫情情况:12月陆续出现与华南海鲜市场相关的不明原因肺炎患者; 27日武汉卫健委组织专家团队进行流行病学调查,30日下午下发《关于报送不明原因肺炎救治情况的紧急通知》,31日卫健委通报“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这个陈述客观表达了12月底专家团队尚未确定人传人。

  “结果”列举了武汉警方处理李文亮依据:“按照武汉市关于不明原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武汉市公安机关依据传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卫健委的情况通报(未发现人传人)”,最后结论是:“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训诫书不当,执法程序不规范……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也就是警方处理李文亮是有法规依据的,但“出具训诫书不当”。

  工作组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解释说:“经了解,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主观故意。”这意味着,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有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有“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规定,但经调查李文亮“谎报”疫情“没有主观故意”,所以即使出具训诫书也属于“不当”。

  调查结论完全依照事实描述,没有肯定李文亮爆料了“疫情真相”,既没肯定也没否认李文亮是否传谣。这为以后彻底澄清事实提供了基础。

  这场争论最古怪的是支持方方文章始终表现出一种受到强权欺凌、迫害的悲愤情绪,什么“偌大的中国容不下一个方方”,什么文革又开始了——可明明是从二月下旬开始,包括中国新闻社、工人日报、东方网(上海国有)、封面新闻(四川日报)……等体制内媒体就对方方进行采访,没有一家不正面肯定了方方日记的内容和作用。称赞方方日记“感染着每一位读者,被网民争睹为快”。而且方方3月初就透露,她的日记“已经有出版社来联系了”。迄今为止,尚没有一家官方媒体对方方日记说三到四。除了官方媒体,直到方方日记在美国出版前,无论新浪百度凤凰还是头条的新闻栏目,都只显示支持方方内容。支持方方阵容里包括学界、文艺界、新闻界等老板的知名精英,还有俞洪敏等老板为方方发声。中国知识分子的主体对方方要么直接赞赏,要么心里默许。

  而对手呢?除了不靠谱的胡锡进外,要么是早被污名化的“极左分子”,要么是名不见经传的作者,主力军甚至是一群九零后。能够发布的平台除了自媒体,也就是乌有、四月、红歌会等几家小网站。

  几只小号角对阵一大堆高音喇叭,争论双方谁处于强势谁处于弱势一眼都看出来。怎么会强势一方像受到凌辱一样从开始就哭哭啼啼呢?

  贫道觉得他们有点装!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5-4 04:50 , Processed in 0.027971 second(s), 9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