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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六旬老人假释期内故意抢劫:“想去狱中养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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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9 06:21: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抢劫不为财,只为重回监狱来

  经讯问,嫌疑人李某,淄博市张店区某村人,65周岁。李某对于自己入室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办案人员对嫌疑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确认时发现,李某在94年因为抢劫罪、绑架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2年被假释,现在仍处于社区矫正期。

  “(抢劫)目的就是想让公安局把我抓起来。我不想在社会上生活了,在社会上我混够了。”李某说。

  采访中,我们得知,李某在二十几年前也曾经风风光光,八几年就买了一辆大解放跑运输,是当时村里首屈一指的能人。李某性格豪放不拘小节,结交朋友三教九流,形形色色,并和他们经常厮混在一块。1994年,李某与一个生意伙伴发生纠葛,他为了报复生意伙伴,便伙同同村的两个人,绑架了生意伙伴的儿子,对其进行恐吓。事发后,张某因抢劫罪、绑架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被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李某入狱的第二年,妻子因病身亡,只留下14岁的儿子,形单影只,依靠叔叔和姑姑艰难度日。十七年后,张某假释出狱,面对残垣断壁的老屋,已长大成人、娶妻生子的儿子,张某无比的愧疚和后悔。

  十七年的牢狱生涯,让李某与整个时代和社会严重脱节。出狱后,李某没有住处、没有朋友、没有收入,身体也越来越衰弱。儿子虽然孝顺,李某却不愿再拖累儿子。虽然李某也能打点零工赚点生活费,但是看着儿子一家生活困窘,捉襟见肘的过日子,他为自己的无用和无能痛心疾首。

  “两个月给分一袋面粉,一个月150块钱。我就靠这些生活。孩子帮不上我,光他自己就很困难。”李某说。

  为了不给儿子造成负担,李某便置身来到青州王府街道五里村,探访他在监狱中结识的狱友,顺便看看有没有活儿干。可是让他失望的是,李某既没找到狱友,也没找到活儿干,而此时天色已晚,李某却不知道该到哪里去。发现对面有家超市李某便走了过去,看着兜里还剩不到二百块钱,李某心里越想越气,于是一不做二不休,拿着橡胶锤子对准了店主的头部。

  “起码在监狱,长病的话国家还管,有吃有喝的,比在社会上还强我试着。”李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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