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来看,任何一个事物都是一个过程,都有生、有死。无论是自然界的事物,还是社会领域的事物,都是如此,国家也不例外。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深刻地揭示了国家产生、发展和消失的经济根源,指出国家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也将随着阶级的消失而消失。国家不是永恒的,不是永存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消亡的前提是阶级消亡,阶级消亡的前提是生产力高度发展,并在高度发展的生产力基础上,建立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国家阶级压迫的职能不需要了,国家才可以消亡。可见,国家完全消亡的经济基础就是共产主义公有制和社会化大生产的高度发展。 但有人曲解恩格斯关于国家消亡的思想,认为资产阶级国家也可以“自行消亡”。列宁坚决反对这种观点,认为这种观点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最粗暴的歪曲,仅仅有利于资产阶级”。列宁认为,资产阶级国家是不会“自行消亡”的,而要由无产阶级在革命中消灭它。因为国家是“实行镇压的特殊的力量”,资产阶级国家由无产阶级国家代替,决不能靠“自行消亡”来实现。 恩格斯所说的“自行消亡”的国家是指实行了社会主义革命以后的无产阶级国家。列宁根据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分析强调指出,由于国家是阶级统治、阶级压迫的工具,在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只有到了共产主义阶段,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才可以“自行消亡”。国家消亡是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的,一定要把国家消亡同社会经济基础联系起来考察。当社会发展到不再有需要加以镇压的任何阶级的时候,也就不再需要国家这种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了。那时“国家”的政治形式是最完全的民主,而最完全的民主也只能自行消亡,这就根本不需要国家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建立,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制,社会主义民主将进一步发展,劳动群众参与国家管理和经济管理,学会管理社会生产和社会事务,这就逐步为国家消亡创造了条件。 三、无产阶级专政是新型的国家 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和国家学说告诉我们,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马克思主义指明了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担负着最终消灭阶级与国家的历史使命。 在《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等著作关于国家问题论述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统治而建立自己的统治;无产阶级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变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这些表述表达了马克思主义在国家问题上的一个最卓越最重要的思想,即“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无产阶级在历史上革命作用的“最高表现是无产阶级专政”,其具体表现为,无产阶级要求建立的国家就是“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只有无产阶级才能推翻资产阶级,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只有使无产阶级变为统治阶级,实现无产阶级专政,才能消灭资产阶级;无产阶级专政必须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 1871年,巴黎无产阶级举行武装起义,建立了巴黎公社。这是人类历史上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次伟大尝试。马克思科学总结和分析了巴黎公社的革命经验,在《法兰西内战》中提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的著名结论,认为这是对《共产党宣言》必须做的唯一“修改”。马克思总结的巴黎公社这个基本原则具有重大意义。马克思的意思是说工人阶级应当打碎、摧毁“现成的国家机器”,而不只是简单地夺取这个机器。所谓“现成的国家机器”,就是指资产阶级的“官僚军事国家机器”。用什么来代替被打碎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就是用新型的国家政权来代替之,由无产阶级专政代替资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实质是无产阶级政权,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结果,它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者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 无产阶级专政是作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工具,是新型的国家,是由剥削阶级国家到消灭阶级、消灭国家的必经阶段。不经过无产阶级专政的阶段,就不可能消灭阶级,乃至最终消灭国家。 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也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不过它在阶级性质、历史使命、基本内容上都同以往一切剥削阶级专政根本不同。它是为无产阶级消灭剥削阶级、建立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创建条件的主要工具。 无产阶级专政是新型的国家,之所以是新型的,因为它在根本性质上不同于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封建地主阶级专政的国家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它是占统治地位的无产阶级及广大劳动人民对少数反动分子实行专政的国家,是工人阶级、劳动人民享有最高程度民主的国家,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统一体,即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实行最广泛的民主;对一切反动阶级、敌对分子实行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问题是无产阶级通过它的先进组织——共产党,掌握国家政权。 由于各国情况的差异和历史条件的不同,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可以有不同的形式。从历史上来看,有巴黎公社无产阶级专政组织形式的最初尝试;有列宁总结俄国革命经验所肯定的俄国无产阶级专政最适宜的形式——苏维埃共和国;有中国工人阶级和人民大众经过长期革命斗争建立起来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形式…… 无产阶级专政具有两个基本职能和属性,一是担负对内镇压被统治阶级、对外抵抗外来侵略的阶级工具职能,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二是具有组织生产、发展经济、协调关系、保证公平、繁荣文化、统一道德、提供保障等公共服务职能,具有公共服务的属性。无产阶级专政是建立在消灭了阶级对阶级的压迫基础上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不是主要矛盾的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新型国家。无产阶级专政新型国家的阶级工具职能,其范围和作用会逐步缩小、减少,而公共服务职能会逐步扩大、加重。但这不等于放弃阶级工具的职能,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个职能有可能加重、加大。比如,当出现大规模的外国军事侵略的情况下,当外部敌对势力与内部敌对力量相互勾结,严重威胁社会主义国家安全,包括意识形态安全时,无产阶级专政阶级压迫的作用丝毫不能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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