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标题: 非法审判薄熙来第二天 [打印本页]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08:59:38     标题: 非法审判薄熙来第二天

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13-8-24 00:25 编辑

红色中国网今天继续随时更新报道薄熙来同志被非法审判情况。现法庭已经开庭。最新消息请翻看本贴最后一页。



法庭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受贿的事实继续进行调查。

标签:

转发(435)| 收藏| 评论(55)12分钟前 来自专业版微博


审判长宣布开庭。

标签:

转发(1583)| 收藏| 评论(35)25分钟前 来自专业版微博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09:03:54

@并非期待如此
庭审中出现了一个证据硬伤,是将纪委阶段的《自白书》《认罪书》作为指控证据。而在《刑事诉讼法》中,这种证据只有参考价值,而没有刑事证据效力。因为《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党的纪检机构没有国家刑事司法侦查权,其取证的东西不能作为法庭的证据使用。—陈有西 成功的审判
| 转发(5) | 评论(3)
12分钟前来自新浪微博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09:51:17

昨日庭审一段被官方掩盖的情节:
2013年08月22日于9:39 下午
回归本色 说:

庭审现场当薄书记对徐明说谢谢你的实事求是后,官方文字直播及电视新闻抹去徐明现场回的一句话:薄书记,您是个好官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09:56:05

2013年08月22日于9:45 下午
山大三 说:

是昨天转播的太生猛了吗?今日玩迷宗了。。。。。。
这样的话,对审判方不利。因为谣言马上就会飞出来。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0:00:00

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13-8-23 10:01 编辑

新浪微博消息:昨晚庭审法官,检调人员彻夜开会,今天将有爆炸性演出
据反馈信息说北京多名顶层高官已然暴怒,发誓要致薄于死地。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0:03:56

什么情况?什么“直播”都没有,就休庭了:

审判长宣布休庭,15分钟后庭审继续进行。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0:07:45

济南中院直播微博的下面三条评论,出现了一分钟后被删除。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0:15:42

昨天庭审记录补充,涉及王立军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0:21:03

2013年08月22日于10:26 下午
yuu 说:
今天的庭审记录难产。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0:29:08

来看看右派大驴屎陈有西的法治精神: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 ... .html?tj=1#comment2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0:30:00

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

标签:
转发(400)| 收藏| 评论(24)11分钟前 来自专业版微博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0:32:02

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13-8-23 10:32 编辑

如今天始终没有微薄转播,就是这次非法审判完全破产!
作者: onceninerfan    时间: 2013-8-23 11:15:00

本帖最后由 onceninerfan 于 2013-8-23 11:15 编辑

资改党媒体昨晚的疯狂表演,是给一厢情愿的左派同仁的当头凉水。
新华网照旧严查发帖,凡是挺薄的帖子一律过滤,绝大多数是5毛党的水贴,只有个别隐晦表达个人观点的参杂其中。
作者: 腰间短剑    时间: 2013-8-23 11:16:37

昨今两天,薄熙来在济南受审。大智大勇的薄熙来把法庭当作战场,当庭翻供,舌战群儒,义正词严,有理有节,逻辑严密,驳斥公诉人强加的种种莫须有的罪名。检方方寸大乱,语无伦次。且看今日薄公再展风采。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1:18:05

这次非法审判破产。其政治影响将是长期的、深远的!薄案必翻!薄案之于改开,相当于林彪事件之于文革,甚至相当于四五之于文革。改开气数已尽,人民觉醒有时。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1:19:15

匿名提交日期:2013-08-22 21:54:04
可靠消息,昨晚中央政治局开会决定:为防止境外敌对势力破坏,暂停微薄转播。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1:19:33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13-8-23 11:19
匿名提交日期:2013-08-22 21:54:04
可靠消息,昨晚中央政治局开会决定:为防止境外敌对势力破坏,暂停微薄 ...

脆弱、腐朽、无能如此。
作者: 老王3235    时间: 2013-8-23 11:21:52

我也很担心。他们不会善罢。
作者: 钟情。    时间: 2013-8-23 11:22:10

果然不出我之所料,狐瘟习李黑恶复辟团伙在构陷的铁证面前发抖了,暴怒了,狗急跳墙了,黑恶原形毕露了,利用他们窃据的党权国权赤裸裸地施展淫威了,禁止贴出“法庭”进展实况了。所幸昨天的庭审已经使真相完全大白于天下,覆水已经难收,他们的倒行逆施必将适得其反!可笑那些打着拥薄招牌拥习的反动混混骗子,还想不失时机地把薄书记在“法庭”上以超人的胆识和智慧所进行的不屈不挠的生死拼搏自辩为自己赢得的震撼世界的光明磊落和成功算在构陷黑帮主谋之一的习近平身上,今天狐瘟习李黑恶复辟团伙图穷匕首现的无情事实給了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撕下了他们混混骗子的伪善画皮!
作者: bob    时间: 2013-8-23 11:27:53

今天如果没有细节公布,说明他们要罔顾事实,强行定罪
作者: 棲霞客    时间: 2013-8-23 11:36:18

可靠消息,昨晚中央政治局开会决定:为防止境外敌对势力破坏,暂停微薄转播。
"特黑党"的醜態還需要境外敌对势力嗎? 薄的經濟操守既然已經在法庭上被證實, 那挺薄历史將悄悄進入下一個階段_揪出胡溫, 懲辦構陷元兇, 向"黑中央"要人!
作者: zggdcjy    时间: 2013-8-23 11:45:17

这本来就是一场政治审判,薄的铮铮铁骨和不配合,当局这台独脚戏自然演不下去了,又不敢改演“审叛”戏,当局只好顾不上打脸了,停止“微播”了,只求尽快收场.当局心虚了,怕薄爆料.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1:46:48

2013年08月22日于11:45 下午
洞察 说:
博讯最新消息,薄熙来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确认了稍早博讯的消息

2013年08月22日于11:43 下午
评论 说:
玩了一天,不能再玩下去。这样下去只能说薄熙来的贪污受贿罪证据不足,从新调查。 所有党媒一年多来,铺天盖地的泼脏水,恶毒的诅咒,都是昧着良心胡言乱语。这样中共要下去垮台的大事。  

2013年08月22日于11:43 下午
恼羞成怒,紧急换上黑打的真正面目,虚伪的法治荡然无存,这是那些王八蛋在黑中共?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1:59:00

http://news.sina.cn/?sa=t124v71d9651505&pos=108&vt=4

所谓薄谷开来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作证的视频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2:09:05

到现在为止,就放出来上面这么一个不阴不阳的视频

审判长宣布休庭。下午14时庭审继续进行。

标签:
转发(143)| 收藏| 评论(111)7分钟前 来自专业版微博

作者: 愚公移山    时间: 2013-8-23 12:23:30

薄熙来身边两个警察同意警号也是硬伤,且吊诡!
作者: 愚公移山    时间: 2013-8-23 12:25:31

onceninerfan 发表于 2013-8-23 11:15
资改党媒体昨晚的疯狂表演,是给一厢情愿的左派同仁的当头凉水。
新华网照旧严查发帖,凡是挺薄的帖子一律 ...

岂止新华网,你看看凤凰网清一色倒薄派需要的话语!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2:25:33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2:26:24


作者: 大度胖子    时间: 2013-8-23 12:34:22

本帖最后由 大度胖子 于 2013-8-23 12:45 编辑


济南法院不发消息这更好。


趁着这个空闲时间,与远航一号同志和各位说一个问题。至2013822日济南法院“审判薄熙来案”下午休庭为止,属合法审判。因所有走的过程都是依法进行,且是通过微薄公开的。如果对822日公诉人提出指控,谁认为是“非法取证”,请注意这和审判的合法与否无关。



如果823日“济南审判”延迟公布,这也不能算是“非法审判”。如果“济南审判”不公开庭审各方的发言,尤其是不公开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发言,那济南法院将通过自己的行为向世人公告“济南审判”是在搞非法审判。这是判断“济南审判”合法与否的要点之一。



其二,“济南审判”的合法与否的最重要的节点不在开庭审判,而在于“判决”是否尊重了客观事实和现行的法律、法规。如果一审判决不依据客观事实和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判决,这个行为被称之为错判。其后,被告人还有上诉的权利。因此也还不能称之为非法审判。只能说是错判。现行的法律,容许法院在司法进程中有出错的空间和纠正错误的机制。所以,即便是走到这一步依然是合法审判。



如果在一审没有尊重客观事实和现行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二审依然不能纠正这个错误,维持以歪曲的事实为依据,或牵强附会地滥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做出“终审判决”,此时才能最终确定当局对薄公熙来进行了非法审判。



这里的关键点有两个:一个是是否公开;一个是是否尊重客观事实和现行的法律、法规。挺薄(的合法斗争部分),不能凭感情用事,要依据客观事实和现行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只有紧紧地抓住这两个关键点,才能彻底的阻止、揭穿那些试图用法律、法规做幌子,粉饰构陷薄熙来的罪恶行径



目前的挺薄不在于搞出什么花样,重点也不在于造成多大的声势,最要紧的是我们的说法能够深入人心,能令更多的人信服。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困难的局面下实现挺薄的目的。如果只是花样翻新的搞出一些噱头,即便你把招贴画贴得满街都是,人们所看到的不过是你一家之言的愿望,而看不到你要说的理由。没有理由就不能说服大众,就不能得到大众发自内心的拥护。这个道理不仅在挺薄一事上如此,在左派推动革命事业上也是如此。



故,合法斗争的要点在于:怎样扒下对手伪装的“合法外衣”,而让公众看清你的诉求不仅是合理的、更是合法的。从而明了你的说辞,信服你的主张才是正确的。如是,才能将大众团结在你的旗帜下。话是要说的,但话语的重点不是“强调”你的说辞的合理性,而是“说明”你的说辞的合理性。让人民自行判断对错是非。如是,拥护者不请自来。反之,不过是让人们看到你给自己带桂冠,而给对手扣帽子,这样是建立不起来公信力和号召力的。




红色中国网是目前仅存的几个左派网站之一。在下希望这个网站更具号召力和影响力,为中国的革命事业发挥更大的贡献和作用。


一家之言,供各位参考



大度胖子


2013.8.23





作者: bob    时间: 2013-8-23 12:43:48

薄谷开来的事薄熙来不一定都知道。请看今日中国雅虎报道《邓颖超回忆:当总理夫人很难 他一直压低我》一文写道:一般的人认为,凡是周总理知道的事,邓大姐也一定会知道,其实不然。周总理去世后,有一次一位同志和邓大姐说话时提到一件事,邓大姐听后一脸狐疑。那人惊奇地说:“怎么?邓大姐你不知道呀?”邓大姐说:“你们别以为恩来知道的事我全知道,没有那么回事。”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2:44:05

2013年08月23日于12:40 上午
89战士 说:

陈有西一是法盲,二是黑心肠。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2:44:46

《纽约时报》周四引述一名与薄家熟识者的话指出,这项庭审曾于开庭前一天在济南预演,薄熙来也出席。对于薄熙来会说什么,或是被允许说什么,全都预演一次。但没想到,薄熙来在正式开庭时,完全翻供。

作者: duludulu    时间: 2013-8-23 12:56: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2:59:45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3:00:37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3:16:26

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13-8-23 13:17 编辑

以上庭审记录应当是今天上午的,涉及别墅。主要是法国人德某与谷开来的证词。特别是谷的证词,对薄公不利。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3:19:53

抗暴 说:

国内有视频,看过了,这种证据根本没用。薄熙来知道徐帮你们买机票,并不等于他知道你们不还钱给他呀,你和瓜瓜在外边应该懂得做人的规矩,难道还要丈夫来提醒吗?另外办案水平也太差,你谷开来说过,在哪里说的,怎么说的,有什么证据说过,什么都没有。

另外注意到没有,谷开来可是比法庭上的漂亮年轻多了,貌似不是一个人,传闻替身不无道理。
作者: 实事求是者    时间: 2013-8-23 13:28:23

谷开来明显不知道这个录像要用于庭审薄熙来的,而且问话的人也不会告诉其用意.在思维不太正常的情况下, 为了保命,违心地出卖了薄, 令人遗憾.只能说问话的人太卑鄙.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3:40:50

作者: 秦岭汉子(吴.村.黑.株) [215535:885], 00:53:56 08/23/2013:
- 论剑谈棋 豪杰尽聚 -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一。谷开来的证词可靠吗?
根据薄熙来爆料,检方在调查中,已经证明谷开来吸毒。那么谷开来除了精神障碍外,还有吸毒恶习,其证词公信力显然值得怀疑。 一个引起国内外如此关切的公审法庭,竟然引用一个有精神病症状的病人的供词,是不是欠妥当?济南法庭到底是希望国内国际舆论相信公审的合理性,还是不相信?
至于谷开来的供词在什么情况下获得的,公审法庭必须加以说明。


二。薄熙来到底怎么贪污公款的?
薄熙来在官场上一路走来,所经手的款项绝对超过5万亿,仅仅重庆一年的GDP就超过1万亿。他从中贪污挪用了多少?2000万的海外别墅,有可靠证据证明薄熙来是用贪污公款购置的吗?


三。薄熙来怎样贪污500万?
法庭出示的贪污证据不可靠。土地局长给律师事务所转了500万,到底是做什么用的?有什么手续证明这笔款项是薄熙来签批的?人民币500万虽然不多,也是钱,虽然比27亿美元的零头都不到。某人的老妈就帮别人保管了几千万或上亿元,那些可都是真金白银啊。有政府机关在查吗?汲取历史的经验,以后有钱,放在九十岁老母亲账上家比较安全。
作者: 实事求是者    时间: 2013-8-23 13:41:25

duludulu 发表于 2013-8-23 12:56
谷开来的视频能说明什么?
当局为何不敢安排谷开来在法庭上当薄熙来的面作证?
顾忌什么? ...

那根本不能算证言!谷很可能不知道她的话会作为证词出现在审薄的法庭上, 大概还以为是一次普通的问话.在被判死缓的情况下去尽力讨好问话人是有可能的.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3-8-23 13:47:23

徐明的证词说看幻灯片时薄熙来一言不发,谷开来的证词说薄熙来谈笑风声,指指点点。
二人必有一人在撒谎。
作者: 旭风2013    时间: 2013-8-23 13:48:37

现在看来 贪污和受贿都不是重点了,关键看下面的滥用职权是怎么审的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3:49:53

反毛者乃畜生 发表于 2013-8-23 13:47
徐明的证词说看幻灯片时薄熙来一言不发,谷开来的证词说薄熙来谈笑风声,指指点点。
二人必有一人在撒谎。 ...

有道理。敏锐观察。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4:02:30

审判长宣布开庭。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4:04:10

控辩双方继续质证。
作者: signal    时间: 2013-8-23 14:17:05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13-8-23 13:16
以上庭审记录应当是今天上午的,涉及别墅。主要是法国人德某与谷开来的证词。特别是谷的证词,对薄公不利。 ...

感觉谷没心计,不如徐明。调查人员也够恶毒的,向一个被判死缓的人索口供,当然想要什么得什么了。
作者: 大度胖子    时间: 2013-8-23 14:20:30

本帖最后由 大度胖子 于 2013-8-23 14:30 编辑

这一段说来说去枫丹•圣乔治别墅的所有权只有谷开来的“自证”是她自己的,而其他人的证言都是“听说”的。这在法律上都不能算是直接证据。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说薄公知道枫丹•圣乔治别墅的所有权归谷开来所有,只有谷开来一人的证词,而没有任何其它旁证。这在法律上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等着看下面薄公的辩词。
其实只需一句:“你们说的有关枫丹•圣乔治别墅的购买、产权归属及资金往来的这一切,我一概不知道”。就足够了。
如果没有直接证据,仅凭一个人的“人证”就可以肆意转移某项财产的所有权的话,张三就可以指证李四的财产是王五的。如是,李四该找谁哭去呢?
如果没有直接证据,仅凭一个人的“人证”就可以给他人定罪的话,即便是佛祖也难逃被定罪判刑的危险。
如是,岂不天下大乱?法律,不能这么玩!


我们都在说“疑罪从无”。什么叫“疑罪”?只有一个人证指证的“罪行”就是疑罪。



大度胖子
2013.8.23


作者: duludulu    时间: 2013-8-23 14:25: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腰间短剑    时间: 2013-8-23 14:38:15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4:39:54

好了,第三份在这里


作者: zggdcjy    时间: 2013-8-23 14:43:42

为何不当庭对质?谷开来明显被整成了绵羊了,事前被威胁利诱了,能不按办案人员事前说好的来说吗?如不出庭也能算数,那也不用开庭,干脆判锝了!怪不得不敢见光,当局在百姓心中已输定了!
作者: 棲霞客    时间: 2013-8-23 14:45:36

反毛者乃畜生 发表于 2013-8-23 13:47
徐明的证词说看幻灯片时薄熙来一言不发,谷开来的证词说薄熙来谈笑风声,指指点点。
二人必有一人在撒谎。 ...
還有一個大問題, 公訴人居然讓自相矛盾的証詞同時出現, 等於同時取消兩份証詞的效力!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4:45:38

今天前两份“实录”都是公诉人一面之词。第三份后半段才开始薄公自辩。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4:48:13

大度胖子 发表于 2013-8-23 14:20
这一段说来说去枫丹•圣乔治别墅的所有权只有谷开来的“自证”是她自己的,而其他人的证言都是“听说”的。 ...

高见。薄公似乎正是按胖兄的建议展开自辩。
作者: 棲霞客    时间: 2013-8-23 14:49:28

第三份很不清楚!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4:50:32

棲霞客 发表于 2013-8-23 14:49
第三份很不清楚!

没办法。不过,还可读。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4:51:25

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13-8-23 14:52 编辑



这是最新的,第四份。哪位帮忙转换一下?

作者: 实事求是者    时间: 2013-8-23 15:01:09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13-8-23 14:51
这是最新的,第四份。哪位帮忙转换一下?

太小, 看不到.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5:03:06

第四份,大的


作者: 大度胖子    时间: 2013-8-23 15:08:59

薄公的这一段关于枫丹•圣乔治别墅的应对:….我对于房产,对于价值这些事我并不清楚,购买过程、运作什么的我都不知道,….

如我所料,薄公只需有这句话,检方费时费工,洋洋洒洒,长篇大论的指控皆都落空了。
大度胖子
2013.8.23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5:11:15

多维封了纽约居士的IP地址

2013年08月23日于3:15 上午
纽约居士 说:
多维已被收买!我的固定IP被多维封了,断线后使用公共无线上网一点问题没有!且看多维会不会封这个IP!
【多维新闻】本文网址:http://blog.dwnews.com/post-355509.html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5:28:16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5:30:53

2013年08月23日于3:33 上午
黎君 说:

现在基本事实已经清楚了:薄熙来无罪。

第一·谷开来是一个体制外的人,注意,这一点很重要,谷开来是一个体制外的人,而且是一个有自己律师事务所的生意人,有着不菲的资产,与另一个生意人徐明相识。

第二·在十几年前,那个大家都买房的年代,薄熙来知道生意人谷开来也四处看房,但也仅此而已。既不知道谷开来是否要买,也不知道房屋情况,更不知道与徐明有任何牵涉。

第三·谷开来与徐明之间没有任何代持协议,也没有个人之间的款项往来,公司之间的财务往来构不成法律上的代持权益。因此法庭应该否定代持一说,排除代持有关依据。

否则,如果中南海所属的国资委在我这里买了一瓶矿泉水,我伙同法人说这是我们之间的代持行为,因此现在中南海属于我,我拥有完全的法律权益,那习近平就要卷铺盖滚蛋了!

第四·代持行为不成立,那么这套别墅在法律上就与谷开来没有任何关系。

第五·薄熙来与谷开来十几年前夫妻关系就已经名存实亡了,两人形同陌路,薄瓜瓜是他们夫妻关系的唯一联系,因此薄熙来对谷开来的经商行为不知情完全是情理之中。

结论:薄熙来无罪!

作者: 大度胖子    时间: 2013-8-23 15:31:46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13-8-23 14:48
高见。薄公似乎正是按胖兄的建议展开自辩。

呵呵,这可不敢当。
薄公的智慧远超于我这一介莽夫,有着天壤之别。检方的这点算计我这个莽夫看得明白,在薄公哪里算不上个事。
从庭审看,薄公已经主导了“审判”的进程。看来设计的两天是结束不了了。
我可以做个寓言,倒薄一案济南审判只是开锣戏,后面还有大戏要上演(呵呵,远航兄又该说我过于乐观了)。等着看吧!

大度胖子
2013.8.23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5:31:47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5:45:16

审判长宣布休庭,15分钟后庭审继续进行。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6:13:53

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6:16:11

2013年08月23日于4:16 上午
洞察 说:

公诉人说:“首先把其中的230万欧元存入银 行,再把这个钱指定银行贷给枫丹圣乔治公司,自己的钱存入银行,再通过银行贷给自 己成立的枫丹圣乔治公司,这样表面看是一 笔由枫丹圣乔治公司贷款购买的房产,但实际上这笔钱仍是实德集团提供给罗素地产公司的.”
那么请问公诉人:存到银行的钱是不是因为被人贷走而不存在了?银行是不是可以用这个理由拒绝存款人取款?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6:42:49

8.23,庭审第二日。

薄说没任何资产,指在他本人及谷开来名下没固定资产。
这个资产更是指以薄当时担任政治局委员、直辖市市委书记这个级别的高官来讲的。自己有个保险柜,里面有个几万美金,几万人民币,这算资产吗?谷当时开律师事务所,是有些钱,有个几百万资金周转经营,很正常吧?

2000多万指控中,大头是那个别墅。那个别墅,谷开来和其他几个证人也说了,是以某公司名义,几个人合伙买的,徐明出的钱,最多算是投资,怎么能算成薄和谷的呢?照这个理论,温家宝、江泽民们肯定一个也别跑了——他们的老婆,儿子,经商获得的投资,全可以算成贪污了。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3-8-23 17:17:13

不管怎么法院怎么判,在人民心里已经有了判决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7:20:31

济南中院

法庭现在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贪污公款500万元的事实进行调查。

转发(56)| 收藏| 评论2分钟前 来自专业版微博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7:22:35

Interread 发表评论于 2013-08-23 01:29:30
谷的证词是录像,是不是应让辨方或薄当庭问一问。还有,昨天徐还说房是他与姜某的,但是姜与他有信任。。。谷好象是有点癔想型,自己觉得弄这文件那文件,臆想了一大堆圈套,觉得百分之百是她在操纵,可是本人觉得谷有点癔想症,其实房子根本都不是她的,她一个人在那儿狂想。还有,这个谷和被审的谷好象两个人,到底哪个是真的。这录像能用吗?还有,画面上的谷,像个却生生地女孩,不像资深律师,好象还害羞笑一笑,以博得导演的肯定。

aac 发表评论于 2013-08-23 00:22:38
中国的“法庭辩论” 简直是笑话,证人不用出庭接受质证,辩护方无法对控放证人的可信度进行有效质疑。徐明倒是一口气说了N个没有,这点让控方的证据显得很苍白。

静夜听雨 发表评论于 2013-08-23 00:13:25
用经济罪名审判一个政治犯正应了这几个成语–掩耳盗铃,皇帝新装,此地无银三百两。
证人的录音录像简直就是儿戏。录音不用细说了,谷开来的录像证词对很多需要陈述细节的地方都说我原来写过交代材料,都属实,云云。这简直是一个开放式的证词,谁知准备了多少份应付不同情况的所谓证词?到时候拿出哪份都可以算证词。另外,薄粉和普世的烂仗实在是没必要。以GCD现有的统治形式,为官的99.9%都不干净,但肮脏程度还是有区别的。薄被查了500多天才勉强查出2000多万,可以说不是一个极度的赃官。即使他唱红打黑的措施以及分好蛋糕的政见只是揽权的手段,这些措施至少可以让P民从中得到实惠,远好过于大肆搜刮民脂民膏而至越来越尖锐的贫富分化于不顾。民主要以经济和政治上的平等为基石,薄的分好蛋糕是中国走向民主所必不可少的一步,我不相信薄真的会复辟毛的那一套,薄粉们所期待的很大程度上也应是毛时代官场的所谓清廉而已。
作者: duludulu    时间: 2013-8-23 17:25:4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7:38:26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8:19:17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3 18:22:01

本编今天更新告一段落。在本编恢复工作之间。欢迎热心网友协助更新庭审实录。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3-8-23 19:09:07

合肥出庭那位是个胖子,录像上的又瘦了,中国的看守所真是个奇妙的地方,一会变胖一会变瘦
作者: zggdcjy    时间: 2013-8-23 19:16:06

关键是谷开来出庭作证这件事,检方这么好本事,能让谷一一招供,为何就不能说服谷出庭作证?恐怕是不让她出庭吧,怕在对质之下露馅而已。
如此审判,何以服天下人呢?
作者: 钟情。    时间: 2013-8-23 19:39:24

今天的“庭审”记录删节特别严重,凡对薄有利的重要节点都有明显删减痕迹,有的地方甚者说了半句就没了,有的地方干脆用省略号,休庭后“院”方发言人也拒绝回答详情提问 ... ...

卑鄙的“公诉人”将所有的时间搅合在与薄书记完全没有直接关系的谷开来与徐明等的房产交往繁琐细节之上,而唯一用谷开来的口供来与薄书记串联上,薄三次强烈要求谷出庭作证,与狐瘟习李黑帮之前放风出来的薄书记拒绝谷出庭作证的说法完全相反。联系到“庭”上“主审法官”借口说谷拒绝出庭作证,这里面隐藏着狐瘟习李黑帮的巨大构陷阴谋的要害所在。谷开来本人既然已经口头和书面指证了薄,完全没有动机和理由再拒绝出庭作证,而“主审法官”竟也无耻地没有给出任何谷拒绝出庭作证的理由,与此同时却强行将谷的口供作为采信要件,流氓嘴脸显露无遗。很有可能根本就没有通知谷开来本人,而是早就由黑帮团伙事先内部确定了,那个事前的放风正好暴露了这一点。即:先是要将关键证人谷不出庭作证假造成是薄书记“愤怒”拒绝,不成则以谷本人拒绝出庭作证作为借口。像这样把迄今为止薄案控罪的核心人物挡在“法庭”之外,同时又以其口述作为指控薄的最重要证据,显然是为了避免替身穿帮和以死刑逼供之后被翻盘暴露,这样的黑幕,狐瘟习李黑帮团伙居然能当着全世界的眼睛干得出来!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3-8-23 20:31:51

所谓薄熙来拒绝谷开来出庭的谣言不攻自破
作者: signal    时间: 2013-8-23 20:54:38

就是认定谷证不可信,一面之词,要她出庭当面对质。
作者: 御姐脚上袜    时间: 2013-8-23 21:19:17



作者: 御姐脚上袜    时间: 2013-8-23 21:25:23



作者: 御姐脚上袜    时间: 2013-8-23 21:30:22



作者: 御姐脚上袜    时间: 2013-8-23 21:37:30

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13-8-24 00:23 编辑

8月22日庭审现场,最后一部分。

[img=440,12058]http://ww2.sinaimg.cn/bmiddle/dd0b97bbjw1e7vtyx8vmpj20c89ay4qq.jpg[/img]



作者: 御姐脚上袜    时间: 2013-8-23 21:39:05

怎么回事?
作者: xh474849    时间: 2013-8-23 21:44:53

cctv说薄质证时说话自相矛盾,不知指的是那一段话,我怎么看不出来,知道的网友指点一下!
作者: xh474849    时间: 2013-8-23 22:26:32

最后500万怎么没有谷开来出来作证了?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3-8-23 22:57:24

xh474849 发表于 2013-8-23 22:26
最后500万怎么没有谷开来出来作证了?

不可能让她出庭的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3-8-23 22:58:56

公诉人说了好多废话,最关键的证据缺乏
作者: 愚公移山    时间: 2013-8-24 00:08:53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13-8-23 13:49
有道理。敏锐观察。

谷一定不是那个谷!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8-24 00:24:00

御姐脚上袜 发表于 2013-8-23 21:37
8月22日庭审现场,最后一部分。


作者: 大度胖子    时间: 2013-8-24 00:47:50

xh474849 发表于 2013-8-23 21:44
cctv说薄质证时说话自相矛盾,不知指的是那一段话,我怎么看不出来,知道的网友指点一下! ...

朋友,要想看出来“薄熙来在质证时说话自相矛盾”这很简单,只要你把黑白颠倒了看就能清清楚楚地看明白。

大度胖子
2013.8.23





欢迎光临 红色中国网 (http://www.redchinacn.net/)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