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言获罪与奸行无纠——此为什么特色?
作者: 寒江钓雪(燕.县.千.草) [size=-1][214316:5695], 09:08:32 05/10/2013:- 论剑谈棋 豪杰尽聚 - 华岳论坛 - http://www.hua-yue.net/
因言获罪与奸行无纠——此为什么特色?
——评孔庆东因“爆粗口”被败诉
因言获罪的例子古今中外从没有绝迹。只是,2013年05月10日 “中青在线”发出署名文章“爆粗口的孔庆东败诉了”http://zqb.cyol.com/html/2013-05 ... b_20130510_4-02.htm,却又使人不由不惊叹特色所谓法律维护的是怎样的一种权利意识。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汉奸的标签是不能随意贴,但是汉奸之行却又如此肆无忌惮、奸行无纠,特色法律如此倾向性态度与选择性执法又将为许多莫名欢庆与盲目乐观的人们上一堂现实的冷冰冰政治课。
还是应了我们此前讲过的话,所谓法律,绝对具有强烈鲜明的阶级性。它绝对只为特定人群服务,而又会着意打击与某种特定社会意识形态与并行理念相悖的所属人群。
要想打击你,即使你出于社会公义、为了国家与民族利益而对某些人和事有所不满或深感愤慨,却又看不到作为国家公器的法律对此发挥效力而不得不爆粗口,其实仅表示一己与一时之愤的情绪化表露,但你就要为此付出被法律的代价。而再想放纵你,即使你对这个政府或是政档具有怎样的激烈之辞,又或有着怎样的以所谓普世化接鬼目的作着怎样不遗余力的颠覆与羞辱,却都会安然无事。诡异吗?但它实实在在发生着,并且还一直被演绎着。 ...华岳论坛 - "http://hua-yue.net"
于是,你不得不惊叹,人与人还就是不同。所谓特色之世还就就是会有特殊之人,更会有特殊之事。
以所谓法律对具有不同思想的人,对服务于人民大众这个既定人群利益的与不断普世特色的统治者行政理念相悖逆的人作出打着法律幌子的打击,从而达到那样一种他们乐见的政治局面,也算特色之后诡异政治的一种创新之举。其实,此也太属正常不过。由于此次对孔庆东所使用了所谓的法律手段,迫使我们不得不结合法律多讲几句。法律本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什么是法律?法律的本质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一切剥削阶级的思想家、法学家都没有作出过正确回答。只有马克思主义才对法律这个十分重要而又复杂的社会现象给予了科学的解释。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在剖析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虽然马恩导师的这一论断是针对资产阶级法律而言的,但对于我们了解一切类型法律的本质和特点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这一原理首先告诉我们:首先,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在阶级社会中,由于阶级利益的根本对立,法律不是也不可能是社会各阶级共同意志的表现,而只是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支配地位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的反映。因此,法律绝不是超阶级的,它具有强烈的阶级性。阶级性是法律的基本属性;另外,法律所具有的其它属性,则是从属于其阶级性的。 ...华岳论坛 - "http://hua-yue.net"
我们不得不说,针对孔庆东因言获罪的败诉一案,在当下特色社会,其实更反映了某些上层当权者意志的体现。
我们还能看出,中青报在报导此事时明显具有强烈的倾向性与幸灾乐祸的心态:“孔庆东一审败诉,所传递的最明确信号是,不管你名头多响、平时作风多粗野,一旦骂人就该承担法律责任。”如此,我们不禁想问,即如:“不管你名头多响……一旦骂人就该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单论这个“骂人”,特色以来还少吗?即便是对新中国的缔造者,开国领袖毛泽东,这个依靠继承而来的政权可曾对抱有阴险恶毒心理无耻与疯狂谩骂与污蔑攻击毛泽东的那些人作出过怎样的法律处理?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即据现行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诽谤罪,一般情况下是“告诉的才处理”,也就是说即使犯了诽谤罪,也是被害人提起诉讼,法院才受理,而惟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而应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华岳论坛 - "http://hua-yue.net"
那么,对于特色以来人民领袖毛泽东受到的被谩骂、诽谤与纯属不实之词的莫须有攻击,这个国家的哪一级人民检察院为此提出了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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