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现在外逃形势严峻,所以巡视组此番改变还有个信号,就是摸清和收集官员情况,准确地掌握相关信息,才能有效地阻止外逃。”接近中纪委人士透露,近年来随着地方局、处级官员“裸官”和出逃率上升,仅依靠中央部委层面的追逃、协调已捉襟见肘。 未来,中纪委除了将在巡视制度方面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外,机构上也有大幅度调整,还将加大对廉洁城市发展的探索,并将有区别于此前,其性质和意义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地方低级别的官员外逃现象严重。由于缺少预警机制,事发后社会影响很坏,中央很被动。启动省级协调机制试点,旨在把小案也抓起来。”上述纪委人士说。 目前,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云南等10个试点省(市)都已开展建立省级防逃追逃协调机制试点工作。 中共十七大后,中央还成立了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并在2007年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里设立专门的海外追逃办公室(简称四处),负责协调预防腐败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的有关事务以及协调预防腐败工作对外情报的信息交流。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2年以来,中国政府共与70个国家谈判缔结108项司法协助类双边条约。同时,中国政府批准加入了25个含有司法协助性质或内容的国际多边公约。如此一来,中国政府可以与世界上16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国际司法协助。 外逃防范机制不断升级 长期以来,在中共内部,只有官居副省级后,才能算为党内的高级干部,列为优秀候补人才。而国家监察部和中纪委以及中组部等对于副省级以上干部一直都有着完整资料和长期监督。 接近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人士称,每年1月31日,都会要求省部、地厅干部根据规定对其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子女配偶从业收入等方面进行严格申报,并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即便是辞职或卸任都还是要按要求进行申报。 从2011年起,中纪委还要求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副处级以上官员,从只需粗略填写两张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二)升级到要仔细填写另两张表(移居情况表、移居情况变动表)。移居情况表中要特别交代移居费用和资金来源;在国(境)外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而这些在以前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并未有要求。 此外,官员一旦填写《移居情况表》、《移居情况变动表》,将被纳入新的人事任免通道中:如果“裸官”涉及国家秘密,进行岗位调整;选拔考察任用上进行特别考虑、区别对待。 早在八年前,中央为防止官员外逃和向外转移资产制定了相关办法。2005年1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外交部、公安部、监察部、司法部联合发布通知,对公职人员及其亲属向外转移财产实行联合监管;中央纪委部署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报备制度试点。 2008年9月,中共温州市委原常委、鹿城区区委原书记杨湘洪以考察的名义在法国消失后,针对官员外逃的“紧箍咒”再次收紧。一些地方的官员因私出国证件被集中管理,提升预防系数。在此之前,需要硬性上交组织集中管理的是因公出国证件。 例如,2008年12月江苏张家港市发文,凡因私出国(境)的领导干部在回国(境)后10天内,须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市委组织部集中保管。浙江省更严格规定: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公检法所有人员的公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一律交由上级政府保管。 而在去年出的新版公务护照中,更是植入了智能芯片,里面储存了持照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面像和签名等信息,可以更有效地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而过去老版公务护照则没有植入相关智能芯片。 曾任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正司级巡视员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黄风表示,如果某省基层发生外逃情况,地方自己就应该组织力量为引渡和遣返做准备工作。不过与外国联系的途径还得经过外交部、公安部或者司法部。“此举是要改变以往中央机关既是联系人又是办案单位的情况,这样可以更好地调动地方。”黄风说。 (接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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