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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论坛】一个南疆一线公安局长的感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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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4-6-30 22:09:02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不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那就好了,那就没啥好辩论的。我就要这句话。

南疆的公安局长要的也是这句话,而不是鬼扯在日常生活中可不可以用民族语言,那当然可以。鸟语花香都可以,民族语言你爱说不说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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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4-7-1 15:43:28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在这篇文章里讨论问题,没有理了,就移花接木了,已经上当一次,再不会被你耍弄了。被尊重的问题那要看人了,被“反毛英雄尊重”,哪自己也被糟蹋了。

“而不是鬼扯在日常生活中可不可以用民族语言”,我和你没事在扯少数民族能不能说话的问题? 汉族都可以说方言,少数民族还不能说本民族的谣言?看54宪法是怎么说的,“第七十一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指的就是工作用语,好好学学宪法和自治区的法规,就不会犯幼儿的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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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4-7-1 21:36:58 |只看该作者
老汉,我仔细想了想。我觉得现在没有必要再浪费我的宝贵时间去回你垃圾贴。一则我时间宝贵,你这个夕阳红则是处于穷极无聊的状态,有的是时间找不到方式打发。再者因为你完全拿不出任何新的真实的东西。要么就是我回答过无数遍的,你装眼瞎看不见;要么就是是睁眼说瞎话,造谣,大到造周总理的谣,小到造我的谣。我说过,要是成了你造谣我辟谣的模式就很无聊了,因为造谣总是比辟谣容易。造谣可以不打稿子,辟谣却要去找证据。茅于轼就利用了这一点,你也利用了这一点。

鉴于此,首先我写了备忘录在我的空间里,你的谣言记录在案。以后你想矢口否认那是不行的。
其次,我的观点已经表达得够明确了,证据也已经足够充分。你的车轱辘话,你的胡搅蛮缠,我只当是放P. 你的表演你很清楚我很明白,大家也都看见了,你是什么人品大家心里有数,你硬撑面子不认错,随你的便。

今后,只要你在新的帖子里传播谬论,我仍然会批判你的错误论点,揭穿你的谣言。就目前这几个帖子而言,如果你拿不出新的东西,那么我就这样回你,同时感谢你帮忙顶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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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4-7-2 10:36:11 |只看该作者
造谣总比讲事实容易,有事实的称为造谣,没有事实根据的称为辟谣,天下的事情颠倒了。“你的谣言记录在案”,谁的谣言、骂人都在跟帖里,你认为有必要可以公布于众。茅于轼造毛主席的谣,我努力去揭露了,你呢!
  你承认了在自治区少数民族有是他们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不要说人家的观点是谬论,能讲道理把别人的观点批倒了再说人家的观点是谬论,你能批到我的观点,使我学到东西,那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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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4-7-2 20:37:23 |只看该作者
看过“老汉”老同志与“反毛者乃畜生”网友在此帖上的所有辩论,我认为前者是一个可敬的老人,为祖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后者有无理取闹之嫌。
支持“老汉”同志!希望“反毛者乃畜生”网友能够谦虚一点,不要胡搅蛮缠,应该向“老汉”同志道歉!
这个辩论其实已经没有意义了,希望不要再继续,完全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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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4-7-2 20:54:00 |只看该作者
掏光养秽 发表于 2014-7-2 20:37
看过“老汉”老同志与“反毛者乃畜生”网友在此帖上的所有辩论,我认为前者是一个可敬的老人,为祖国做出了 ...

你如果认为老汉有理,你可以列举证据。

我说他造谣,那都是有具体事实的,有具体的链接可以查证。你说我胡搅蛮缠,也请说出事实,否则你这样随便评论实在没有什么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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