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御姐脚上袜 于 2013-5-19 13:56 编辑
论“人权”
关于“人权”的讨论一直很流行,近几年戴上了“普世价值”的光环之后,尤其如此。
根据一般的理解,“人权”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工作权、言论权、生育权、和平集会权、和平结社权、参政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等等。在这诸多权利中,最能体现资产阶级本性的当然是财产权;但我以为,其要害乃是工作权:“人人有权工作……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世界人权公约》第二十三条第一、第三款http://www.un.org/chinese/hr/issue/udhr.htm)。换句话说,就是以适当的价格出卖劳动力的权力。
为什么这么说呢?
按照一般的人权观点:一个人有了言论权,就是说他有权发表自己的观点。但是,他还有工作权,还可以受雇于别人;这样,他就可以发表雇主的观点,而不是发表他自己的观点。同样地,一个女人有了生育权,就是说她有权决定生不生孩子、和谁生孩子、生几个孩子。但是,她还有工作权,还可以受雇于别人;这样,她就可以成为代孕妈妈,生雇主的孩子(或者雇主指定的人的孩子),而不是生自己的孩子。其它如集会权、结社权、参政权、选举权等等,也是一样。
总而言之,工作权就是说,一个人所应当拥有的这些权利,能卖的都可以拿出来卖。既然可以出卖劳动力,为什么不能出卖自己的权利呢?工作权就是出卖权利的权利。
因此我认为,“普世价值”所提倡的人权,实际上并不是抽象的人权,而是可以用来交易的人权(当然它在形式上依然是抽象的)。假使不能交易,不能用钱买过来,那么资产阶级这样大张旗鼓地提倡它、保护它,又是为了什么呢?
通过这样的交易,所谓“天赋”的、“人人生而有之”的权利,就越来越集中到资本家——“资本的人格化”——手中了。
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权最终归结为金权,归结为资本的权利。或者说,在资产阶级眼中,人权就等于金权。所谓“天赋人权”,无非是说:“天赋金权”,而且是神圣的、永恒的、普世的金权。所谓“人人生而平等”,无非是说:一分钱一分货,不要想着一个人的权利卖两个人的价钱,或者一个人的价钱买两个人的权利——如此而已。
因此,一切关于抽象人权的讨论,都是在为资本主义的前进开辟道路。
但是,资产阶级把工作权放在这样一个特殊的位置上,也就导致了一个结果:正像“人权”不是抽象的人权一样;“人权”的“人”,也常常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有阶级属性的人,是一无所有、连自身权利都卖得精光的人——也就是无产者。而无产者属于劳动者。
这样,资产阶级就用一种非常隐蔽、非常不自觉的方式承认了:劳动是人的本质属性。劳动人民作为人民群众的基本成分,是推动历史前进的主要力量。
无产者作为劳动者,他们的权利只有在消灭私有制以后才能实现。只有废除了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而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上逐步废除资产阶级法权;到了那时候,人权才可以表现为人权本身,而不是资本的权利。到了那时候,人权才可以得到全面的、彻底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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