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帝国主义的罪行(1):对中国台湾的殖民掠夺 233型酷炫喜羊羊 https://zhuanlan.zhihu.com/p/557513857 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 这一系列旨在记录日本帝国主义对东亚人民犯下的罪行,不论我们对于中国社会的看法如何,我们都不应当忘记,更不应当否认,因为我们是人。 文章很长,但我想多花一些笔墨是应该的,我想说明的是:日本帝国主义通过殖民掠夺、资本输出,从台湾人民身上攫取了大量的剩余价值,而非一些网友认为的“旧日本没有超额利润”。 早在1895年6月,日本在台湾设总督府,对台湾人民实行法西斯统治,一面进行武力镇压,一面进行野蛮的殖民撩夺,力图把台湾变为日本帝国主义的原料供给地、商品销售市场和赞本输出市场。这是日本帝国主义霸占我国台湾的重要政治目的之一。 日本对台湾的经济掠夺分为两个阶段,20世纪30年代以前为殖民地经济时期,台湾对于日本的重要作用就是向日本提供糖、稻米,成为日本初级产品和工业原料的来源地和资本输出地。 根据统计,在30年代,台湾提供日本75%的糖、30%的稻米,日本回销的是一些消费品。本质上,日本是榨取台湾的剩余,以利于其本国工业的发展。20世纪30年代以后为战时经济时期,日本制定了侵略中国和太平洋地区的南进政策,台湾便成为日本南进的跳板,原来为日本提供米、糖的经济政策转向以军需产业为重点的“工业化”政策。战时严格的经济统治政策,严重限制了台湾民间资本的活动空间,削弱了它们的经济实力和自主性。 从1897年至1944年的47年间,台湾总督府通过专卖制度获得的收入在年度财政总收人中所占的比重,平均每年高达43.42%。日本殖民统治者通过实行专卖制度从台湾人民身上榨取了巨额财富。到1945年,日本殖民垄断资本控制了台湾地区银行存款总额的60%,电力工业的96%,制糖工业的94%,完全控制了台湾的经济命脉,这些企业每年从台湾赚取的利润数目多得无法统计。1935年台湾对日出超9600万日元,1939年一跃上升为1.84亿日元,几乎是1935年的一倍。 掠夺山地资源 1898年,台湾总督府又公布了《台湾地籍令》和《土地调查规划》,并动用了大批警察强迫台湾的农民“配合”临时土地调查局进行土地资源和土地所有权的普查。1905年日本殖民统治当局又制定了《土地登记规则》,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所有权申报”,并规定凡“没有地券或其他确证可以证明所有权的土地”,“概归官有”。[4]P357这样大批台湾农民的耕地,便被日本殖民统治者以没有地券作凭据为借口,而被视为“官有土地”而强行没收。致使大批的台湾农民丧失了自己的耕地。 自日本殖民统治者侵占台湾以来,在台湾全岛总计370.7万甲(注:1甲折合0.97公顷)的土地中,被台湾总督府强行无偿霸占为官有的土地多达246.2万甲;被日本财阀和日本移民强行低价收买的土地多达18.1万甲,两项共计264.3万甲,占台湾土地总面积的70%以上。在台湾实际可直接耕种的88.6万甲耕地中,被日本财阀和日本移民占有的耕地占20.4%而这些被强行霸占为官有的土地,又多以“放领”的名义被无偿地拨给退休后在台湾定居的日本官吏,或低价出售给来台湾投资的日本垄断财团经营使用。 1910年台湾总督府须布实行《官有林野取缔规则》,同样采取上述种种卑劣的手段,强行没收了台湾地区大量的民有猎场和森林。至1914年,台湾林野调查结束以后,被台湾殖民统治当局强行霸占的“官有”森林地面积竞多达916775甲,而属于台湾农民所有的民有森林地面积仅为56961甲,并把20.6万甲森林地作为鼓励到台湾来进行土地垦殖的日本移民的拨给地使用。 掠夺农林资源 日本殖民统治者加由于台湾97%的森林地已被日本殖民当局强占,所以台湾的林业资源几乎全部落人日本人之手。 在日本统治时期,台湾的森林是为日本而存在的,台湾的木材是为日本而生产的。所以大量的台湾优质木材被源源不断地运往日本。据统计,仅从1926至1942年的17年间由台湾输出往海外的优质木材总量为588961立方米,而其中被输往日本的就多达503025立方米。被运往日本的木材总量占全部输出总量的85.41%。 日本占领台湾后,台湾成为日本的粮食生产基地,台湾农民是在终年为日本人而辛勤耕作。以稻米为例,据统计,从1900年至1944年的45年间,由台湾输往日本的稻米总量高达1159.24万吨,平均每年25.76万吨的对日输出量占生产量的比率年均达25.86%。台湾的稻米对日输出量最多的年份是1934年,当年台湾稻米的总产量是129.3万吨,而被输往日本的数量是72.1万吨,占当年台湾稻米总产量的55.55%,台湾人民却因为稻米输出到日本,“支援”日本自己却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并要负担沉重的劳役。而一旦日本本土大米丰收,又限制稻米的出口,造成台湾米价的下跌。米价的下跌,又造成甘蔗的价格下跌,农民的生活大受打击。 1913年,日资的帝国制糖会社在台中购置蔗田1000甲,总督府命令警察机构传呼当地农民,让农民在事先准备好的土地买卖登记证上盖章,对未带私章的,就当场雕刻,强迫出卖。农民失去土地会使生计陷人困境,而帝国制糖会社购买土地的价格太低,由此农民曾向总督府请愿,当局出动警察镇压,当场打死数名农民。从20年代至30年代中期,日本殖民当局以低价收购土地,农民的生存出现了危机,引起了数百、数千农民抗争的斗争达数十起之多。 垄断工业生产 在日本统治台湾的50年间,其殖民垄断资本总额增长了10多倍。到1945年日本殖民垄断资本控制了台湾地区银行存款总额的60%,电力工业的96%,制糖工业的94%,从而完全控制了台湾的经济命脉。据此而榨取的工业利润数额,每年都超过利润总和的50%。 日本殖民垄断资本最先在台湾实现垄断经营的工业行业是制糖工业。从1896年至1910年,在总督府保证至少获得6%的高额诱惑下,日本国内2000万至3000万元的资本进人台湾制糖业,建立了5家大型的制糖企业。为了保证进人台湾的资本获得利润,强行低价购买台农土地和推行“原料采集区”制度,指定糖厂周围得农户必须种植甘蔗并低价收购。1909年,在殖民当局得策划和控制下,日资的糖业公司成立了糖业卡特尔。所以在总督府的保护下,通过对资源的掠夺及对台农的压榨,日资的糖业公司获得了快速的发展,获得了高额的垄断利润。以1939年为例,各大糖业公司的利润高达20%-40%。 1944年3月,为了使台湾的电力工业生产更好地适应日军在中国及太平洋战场上日益恶化的局势,又由台湾总督府强制裁定,由台湾电力株式会社收买了东台湾电力株式会社,从而垄断了整个台湾地区的电力工业。至此,台湾电力株式会社发展成为拥有34家发电厂9675万元资本总额、年发电量超过10亿千瓦时的特大型株式会社。 通过金融垄断掠夺台湾人民 日本侵占台湾以前,当地人民使用的是银两和清政府所铸造的银币。日本侵占台湾后,立即控制台湾的货币金融,掠夺银币和黄金。先由“日本银行”发行大量兑换券(即钞票),强制兑换台湾人民手中的银币,到1897年9月,日本殖民者已强制兑换了119万多个银圆,但由于台湾人民拒不使用日本纸币,尚有1000万元银币仍在继续流通。 从1898年起,日本殖民者玩弄种种花招,先是逼台湾人民以银币缴纳税捐,以后又连发通告,规定银币只能依“政府”公定市价缴纳官款,禁止一般通用。到1908年后,更进一步完全禁止在台湾使用银币。 1911年3月,又公布台湾货币法令,统一币制。这样,台湾的银币被掠夺一空。然后,日本殖民者又盯住台湾的黄金。从1931年起禁止黄金输出,第二年宣布由台湾银行按一两为50日元的官价(该年12月,日本银行的黄金收购价每两为94日元)收购黄金,运往日本国内。到1938年6月,又强制收购民间藏金,不到五个月,就搜刮金制品20多万件(约合黄金221075.6两),价值三千多万元。结果,台湾民间的黄金也被搜刮一空。 1899年日本殖民者在台北设立的“台湾银行”,成为日本统治台湾的国家银行,授权给它发行台币,以垄断金融、操纵市场、压制当地的金融业与工商业,给日本垄断资本掠夺台湾原料、倾销日本商品提供有利条件。另外,又相继设立“台湾储蓄银行”、“三和银行”、“台湾商工银行”、“日本劝业银行”、“华南银行”、“彰化银行”等,也是日本控制台湾经济命脉、进行残酷掠夺的重要工具。 随着台湾殖民地化的加深,这些银行的资金、盈利、货币发行量、发放货款的总额,都大量增加,如1909年台湾各银行的名义资金为562万日元,实收资金为553万日元,到1944—1945年各银行的名义资金增至7580万日元,实收资金增至4692万日元。银行简直成了日本殖民者发财致富的聚宝盆,通过残酷压榨台湾人民的血汗,搜取了巨额利润。如台湾各日本银行的盈利,1899年为3549日元,到1944年则增至894570日元,即增加2548倍。各银行的公积金也从1900年的18100万日元,增至1945年的29694575日元,即增加1640多倍。 从1899年到1904年,日本殖民政府发行了第一期公债3145万元,300多万台湾人民的男女老少平均每人负担10元以上;1908年发行了第二期公债8899万元;平均每人又增加13元以上的负担。1913-1914年,名义上未发行公债,是由台湾总督府向台湾银行支借1429万元的“建设事业费”,可是台湾银行资本不过500万元,竟能向殖民当局贷出这笔巨款,不言而喻,是靠滥发纸市,实质上是变相发行公债。1917-1934年又相继发行了共74690000元的公债。这个重担也是落到台湾人民的身上,残酷榨取台湾人民的民脂民膏。 |